我愛你,再見
一生我只要你三天
1. 小暖
“小暖”是林墨為我起的名字,曾經被他用一種很有磁性的聲音叫了3年。
熟悉林墨是在5年前,我19歲,大學一年級的學生。怙恃離異后,父親很快娶了另一個女人進門。我是個強硬的孩子,接連看了那女人幾回神色后,我就不再跟他們伸手要錢。從17歲最先,我在夜市賣過雜七雜八的小玩具,幫開飯館的表姐洗過碗,通常能賺錢的行當,我都去做。直到有一天,我隨意寫下的文字在雜誌上揭曉,而且很快收到一筆在我看來十分豐盛的稿酬后,我便最先靠賣字為生。戀愛小說、隨筆談論,每夜一直地寫,食指和中指上,已經磨出了厚厚的繭子。
那天,在那家我常去送稿的報社,第一次見到林墨。人人都坐着,只有他站了起來,伸手與我相握,笑意盈然:“我是新來的編輯林墨,你的稿子交給我吧。”我愣愣地看着他,有些遲疑。他笑看着我:“在研究我是不是一個騙子?”
我羞澀地笑了。他個子很高,微微傾下身來,面容神色都像極了《上海灘》里的周潤發。在他逼人的英氣下,我莫名地主要,呼吸急促。把稿子遞已往的時刻,哆嗦的手帶倒了他辦公桌上的一摞書,一隻水杯,以及一個細膩的相框……
書散落地上,相框的玻璃碎了,杯子里的水浸濕了照片上一對親密相擁的璧人。我從來沒有見過云云完善協調的情人,他們站在一起是那麼悅目,好像上天作育的仙人眷侶。
我傻獃獃地站着,窄小地張着一雙手不知所措,只一遍各處說:“對不起,對不起……”臉,已經漲得通紅。
他一邊彎腰去撿器械,一邊聲音很柔和地撫慰我:“沒關係,尚有底片,再洗一張就是。”
這一次尷尬的履歷,使我在以後很長時間不敢再去報社送稿。但稿子照樣要寫的,由於我需要錢。我把文稿裝進信封,在上面正直地寫下“林墨收”,沒有一句多餘的話。然後,隔段時間,我會準時收到他寄到學校的樣報和稿酬。
着實,我的學校就在報社的劈面,中距離一條馬路而已。
半年後,我突然接到林墨打到學校的電話。
“小暖!”他在電話里這樣叫我。
我遲疑着,沒有答話,
他朗聲笑道:“晚報新開了一個情緒的版面,我向老總推薦了你,來做我們的特約編輯,可好?小暖,是我為你起的名字,用來做這個版塊的主持人。”最後掛電話的那頭
小暖,小暖,小愛即暖,我一下子喜歡上了這個溫暖的名字。我笑着,告訴他:“好,我去。”
2.林 墨
我最先在報社兼職,每周一個版面,很輕鬆。每個星期四,我會和林墨在統一個辦公室審稿划版。他坐在我的劈面,中距離着兩張辦公桌,我能聞到他身上淡淡的煙草的味道。午後的陽光灑落在他的身上,散發著迷人的榮耀,我經常在那種光澤中陶醉,恍然若夢。
是的,我得認可,我愛上了林墨,從第一次見到他的那天起。從那天起,我決絕地拒絕了學校里所有追我的男生,我已經異常明晰,我要找的,應該是林墨這樣的男子啊,挺秀、飄逸、清潔、溫順、笑容溫暖。
我原以為,我只能在天天晚上趴在桌子上瘋狂寫字的時刻,想像他坐在劈面的樓里,審稿,定版,或者看我的文字,沒想到上天竟會云云優待我,讓我離他這樣近。
林墨像個真正的先生那樣,他教我做版面,指導我寫散文小說,我不上課的時刻,他甚至會帶着我出去採訪,替新聞部寫一些文章。我在他的引領下,最先從一個沒有目的的自由作者向專業的記者過渡。
在林墨眼前,我是個緘默的女人。我喜歡聽他語言,說什麼都行,我就在他的旁邊,悄悄地睜開林林總總的遐想。由於我在一篇文章里寫到怙恃離異的事情,林墨才知道我靠寫稿打工養活自己。他帶我去闤闠,要為我買喜歡的衣服,我一再謝絕,直到他生氣。他說:“小暖,你記着:以後你就是我妹妹,哥哥為妹妹做任何事情,都是應該的。”然後又笑着說:“女孩子大了,服裝得漂亮一些,才有優異的男孩子來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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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愛情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