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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什麼節?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哪天?國際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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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什麼節?


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珍愛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由國際消費者同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珍愛的宣傳,使之在天下局限內獲得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區域消費者組織之間的互助與來往,在國際局限內更好地珍愛消費者權益。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哪天?

每年3月15日,天下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種種流動,推動珍愛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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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來源

1898年,全天下第一個消費者組織在美國確立,1936年,確立了全美的消費者同盟。第二次天下大戰後,種種反映消費者利益和要求的組織,在一些蓬勃國家相繼泛起。在此基礎上,1960年,國際消費者同盟組織宣告確立。之後,消費者運動加倍活躍,許多生長中,有些國家也確立了消費者組織,使消費者運動成為一種全球性的社會徵象,全天下已有90多個國家共300 多個消費者組織在開展流動。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國國會揭曉了有關珍愛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稀奇咨尋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4項權力,即平安消費的權力、消費時被見告基本事實的權力、選擇的權力和呼籲的權力。隨着消費者權力珍愛事情的開展,肯尼迪提出的4項權力和國際消費者協會確定的另外4項權力,即知足基本需求的權力、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力、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力和在康健環境:

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往後,每年3月15日,天下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種種流動,推動珍愛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生長。

1985年4月9日,團結國大會一致通過了《珍愛消費者準則》促各國接納切實措施,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確立,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加入國際消費者協會。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台經濟部的編導們推泛起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


2010年1月30日,中央電視台經濟部開辦315晚會新浪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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