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這樣的喜事總要圖個吉利,在訂婚、登記、結婚的各個流程上都需要算個好日子。那麼什麼樣的日子是好日子呢?這就要新人掌握一定的挑選吉日的方法。
一、適合結婚的好日子有哪些
1、雙春之年為上,因為雙春有充滿豐收和希望的象徵
2、閏月之年份。因為“潤”有滋潤、豐收之象。象徵婚姻的滋潤甜美!雙春兼閏月更吉利!
3、喜用雙月份:如二、四、八、十、十二月,但六月時候除外,因恐怕是半世夫妻。
4、特別喜用農曆八月、十月、十二月。
5、喜用假期、周末、年底。
二、禁忌結婚的日子
1、盲年不用,即是沒有立春之陰曆年。俗稱“寡婦年”。但是盲年中也有好的月份、日子!所以,盲年中實際結婚的人也並不少!
2、犯太歲之年不用。
3、不喜用單月,如正、三、五、七、九、十一月。
4、六月不用,恐半世夫妻。
5、父母及自己生日之月不用,有些包括兄弟姊妹之生日的月份亦不用。
6、祖宗生死忌之月不用。
7、大時大節日不用。
8、每年的“四離日”不用,既: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
9、“四絕日”不用,既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前一天;
10、“月忌日”不用,既每月得初五,十四,二十三日;
11、“暗九日”不用,既每月的十八、二十七日;
12、“楊公忌”不用,既指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和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十二月十九,據說這十三個日子是楊公留下之日。
三、挑選結婚吉日遵守原則
1、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這個「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宜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衝(財官多者例外)。
2、所擇日子不與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衝這個「吉日」至少不能與雙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衝,不能與雙方父母的食傷星相衝(食傷重者例外)。
3、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衝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準確的出生時間,只有通過占卦來確定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衝。
選擇結婚吉日總體的原則是:日子要比月份重要,月份要比年份重要。盲年亦有吉日,所以,不必太在意所謂的盲年之說,而無謂的把婚期拖后或者提前一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