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嫁娶擇吉擇日原則及方法
一、擇年
1.無春之年不結婚。所謂無春之年,就是當年沒有立春日,又稱為“寡年”。俗以為“寡年”結婚,會守寡乏嗣。
2.“本命年”不結婚。如屬兔的在兔年結婚,說是對本身不利,結婚只能推遲到下年或提前到上年。
3.“禁婚年”不宜嫁娶。
男命禁婚年
不宜娶親,如男命用子年娶親,忌本身屬蛇。男娶婚所忌者,當年太歲前五相是也。
子年禁蛇相,丑年禁馬相,寅年禁羊相,卯年禁猴相,
辰年禁雞相,巳年禁狗相,午年禁豬相,未年禁鼠相,
申年禁丑相,酉年禁虎相,戍年禁兔相,亥年禁辰相。
女命禁婚年
不宜出閨。如女命用子年行嫁,忌本身屬兔。起法:每從卯上起子,逆數到本年太歲止,遇何屬相,即是忌婚,不宜出閨。
子年忌兔相,丑年忌虎相,寅年忌牛相,卯年忌鼠相,
辰年忌豬相,巳年忌狗相,午年忌雞相,未年忌猴相,
申年忌羊相,酉年忌馬相,戍年忌蛇相,亥年忌龍相。
見下錶:(男女禁婚年)
生年生肖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男命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女命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結婚年份要選擇男女命大利的年份,忌結婚流年與年命天克地沖,忌流年太歲與年命相刑,相害等,特別忌結婚流年與命局構造三刑。除此以外,還特別忌用男婚女命凶年,用之男多疾厄,女多產厄。男婚女婚凶年,是以男女命生年的年支而論。
嫁娶擇吉(二)
二、擇月
避開“禁婚年”之後,再擇定月份。婚姻嫁娶的擇日原則是以女方的“生辰八字”為準,並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子靠出生時,女靠行嫁年”。
女子有行嫁月,也叫大利月和小利月,一年之中有兩個大利月,兩個小利月,其餘都是不利月。娶親一般都選大利月,實在沒辦法才選小利月。選擇大小利月,均以女方屬相為準。
女命行嫁大利月
口訣:正七迎雞兔,二八虎合猴,三九蛇共豬,四十龍合狗,牛羊五十一,鼠馬六十二。陽前陰后一吉辰,正七首子及媒人,二八月妨翁與姑,三九女之父母身,四十乃妨夫主身,五十一月妨自身,子午寅申辰戍順,丑未卯酉巳亥逆。首句“陽前陰后一吉辰”,如女命子年,生子乃陽,年前是丑,丑乃十二月,當用十二月為的,此乃古理。如十二月諸多妨礙,無上吉日,只可從權便擇六月吉日用。
注意:1、此表以女方出生年的地支為主,如果是招女婿(倒插門)就以男方為主
2、這裏所說的是以夏曆(陰曆)來說的。
3,行嫁月表,以行嫁月份與女命生年地支六合為“大利月”;
4,以行嫁月份與女命生年地支相衝為“妨女身”凶月;
5,小利月為妨媒人,是媒人在新娘出嫁時,在女家男家門時,應避開。如果是自由戀愛的,就沒有所謂的克。
6,妨夫主(夫主月),妨女身月(女身月)不能行嫁結婚;妨翁姑,妨女父母月也不利結婚,但如果遠離翁姑,父母,且翁姑或父母不在身邊,行嫁結婚也無防。如“妨女父母”月,雖父母在身邊,採用女到男家“就親”法亦可以,或在賓館出嫁等都可以。
7,對於一些地方民俗來說,三月與六月一般不宜選用,一來三月為祀祭亡靈掃墓之月,不宜有喜慶氣氛,為三月陰氣重;六月天氣太炎熱,對夫婦交情不利,所以一般不優先選用。
嫁娶擇吉(三)
三、擇日
1,結婚日子的選擇:
A日子的選擇不宜刑衝剋害生年與夫妻宮,以三合局為佳。
B日子的選擇不宜衝剋結婚用用的嫁娶用神,即男命的正官,妻星;女命的夫星與天嗣(食神)。
見下錶:
男命用神與忌用日辰表:
用神年干
甲
乙
丙
丁
戊
已
庚
辛
壬
癸
妻星
已巳
戊寅
辛卯
庚戌
癸亥
壬申
乙酉
甲午
丁未
丙辰
正沖妻星
乙亥
甲申
丁酉
丙辰
已巳
戊寅
辛卯
庚子
癸丑
壬戌
正官(天官)
辛未
庚辰
癸巳
壬寅
乙卯
甲戌
丁亥
丙申
已酉
戊午
正沖正官
丁丑
丙戌
已亥
戊申
辛酉
庚辰
癸巳
壬寅
乙卯
甲子
女命用神與忌用日辰表:
用神年干
甲
乙
丙
丁
戊
已
庚
辛
壬
癸
夫星
辛未
庚辰
癸已
壬寅
乙卯
甲戌
丁亥
丙申
已酉
戊午
正沖夫星
丁丑
丙戌
已亥
戊申
辛酉
庚辰
癸已
壬寅
乙卯
甲子
天嗣(食神)
丙寅
丁亥
戊戌
已酉
庚申
辛未
壬午
癸已
甲辰
乙卯
正衝天嗣
壬申
癸已
甲辰
乙卯
丙寅
丁丑
戊子
丁亥
庚戌
辛酉
C,日子的選擇一定要結合男女命局用神來選擇,如果男命比劫旺的命局,就不能選擇日子屬於比劫的五行,相反如果比劫弱就不怕選擇;如果女命傷官旺的命局,也不宜選擇屬於傷官五行的日子,這樣才能有利於婚姻生活。
D,日課的選擇,宜四柱中的財星,子星一定要生旺,妻子、兒女日後才平安,才有出息。如果日課四柱中的財星,子星休囚死絕,入墓庫,受衝剋,婚後妻子與兒女必有災。所以以日課四柱本身的用神為主,以男女命用神配四柱嫁娶用神為次。
E,其他陰陽差錯日,十惡大敗日等不宜選擇,但是現在神煞方面比較大,如果全部考慮,將會無日可選,所以神煞方面少考慮,以適合兩人命局為主。一個日子有人結婚,也有人離婚,有人發財也有人破財,最主要的是適合於結婚的兩個的命局,比如適合男女命的用神,嫁娶用神,日課財星與子息星旺象等。
注:陰差陽錯的日子:辛卯、壬辰、癸已、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丙子、丁丑、戊寅。
十惡大敗的日子:甲辰,乙巳,壬申,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已丑。
2、嫁娶周堂圖
根據出嫁人當年的年齡是“單歲”、“雙歲”查“周堂圖”。再避開“月忌”,即“初五、十四、二十三”。俗語說“初五、十四、二十三,窮嘴老鼠不出庵”,再避“楊公忌”,有“犯了‘楊公忌’,百事不如意”之說。另外,還有“紅煞日”、“赤松子下降日”等等都屬黑道日。有“過了臘月二十三,娶媳婦不論哪一天”之說。
這也是選擇嫁娶時間的方法。通過看月份是大是小(陽曆),來選取日子如果是大月,從夫字開始順時針數;
如果是小月,從婦字開始逆時針數。
如果是堂、弟、廚、灶日,則表示好。
如果是翁、姑日,而本人沒有翁、姑,也可以用
3、嫁娶不將
凡嫁娶須擇不將吉日,取干支比和為不將。(何為干支比和?陰將陽將之說,使學者不能明白,廣有錯誤。今將嫁娶不將原圖錄出,以備考查,令學者一見即知,方不致有錯耳。如正月,月厭在戌,厭對在辰,逆行十二辰,自辛至巽為前為陽,自乾至乙為後為陰,丑時不冠帶,亥日不嫁娶。
正月 月厭在戌,厭對在辰。
二月 月厭在酉,厭對在卯。
三月 月厭在申,厭對在寅
四月 月厭在未,厭對在丑。
五月 月厭在午,厭對在子。
六月 月厭在巳,厭對在亥。
七月 月厭在辰,厭對在戌。
八月 月厭在卯, 厭對在酉。
九月 月厭在寅,厭對在申 。
十月 月厭在丑, 厭對在未。
十一月 月厭在子,厭對在午。
十二月 月厭在亥,厭對在巳。
正月:丙子/寅 丁亥/丑/卯 庚子/寅 辛亥/丑/卯 己丑/卯
如正月,月厭在戌,天干用丙、丁、庚、辛,地支用子、丑、寅、卯。如正月起丙子、丙寅、丁丑、丁卯、庚子、庚寅、辛丑、辛卯,此為干支比和,陰陽不將。至於戊己丑中央,戊屬陽,用陽支,已屬明,用陰支,當取戊子、戊寅、己卯。為何不用戌、亥、丑、辰四支?戌是月厭,辰是厭對,丑不冠帶,辰不嫁娶,凡十二月內皆不用月厭,厭對與丑、亥日。如正月丙午、丙申、戊午、戊申、己巳、己未、己酉,皆是陽將,如壬子、壬寅、癸丑、癸卯,皆是陰將。《書》雲:“陰將女死,陽將男亡,陰陽俱將,男女俱傷,陰陽不將,乃得吉昌”。月厭妨翁,厭對妨姑,諸月訪此。
假如正月壬戌日是月厭,辛酉日在厭前,癸亥日在厭后,皆為干支自配。余仿此類推。)
不將日宜嫁娶,再有天月德合,更吉。
今列出每月不將日以便查詢:
嫁娶類專用陰陽不將日
正月:丙子 己卯 辛卯 庚子丙寅壬午癸卯 戊子 丙午 辛未 乙未乙卯
二月:乙丑 丙子 丁丑 丙戌 丙寅 戊子己丑 庚子 庚寅 庚戌 乙未
三月:甲子 戊寅 壬寅 甲寅 丁卯 乙卯己卯 庚午 丙午
四月:甲子 丙子 戊子 丙戌 甲戌 丁卯己卯 辛卯 癸卯 乙卯
五月:甲戌 丙戌 戊戌 乙未 癸未 乙丑丁丑 己丑 辛丑
六月:甲午 乙未 甲戌 癸未 戊戌 壬戌五卯日 戊寅 庚寅
七月:乙巳 乙未 甲午 戊辰 癸巳 癸未壬午 丙子 壬子 丙辰 戊午
八月:甲辰 甲午 戊辰 戊午 癸巳 壬辰壬午 乙丑 丁丑 戊戌 己丑
九月:甲子 庚午 壬午 戊午 癸巳 辛巳辛未 癸未 辛卯 己卯 癸卯 丙午乙卯
十月:庚午 壬午 己卯 乙卯 癸卯 辛卯庚寅壬寅庚辰壬辰戊辰辛未丁未戊寅
十一月:庚寅 壬寅 丁丑 己丑 辛丑 庚辰壬辰 戊辰 甲辰 丙辰
十二月:丙寅 辛丑 辛卯 庚子 戊寅 庚辰戊寅 丁卯 己卯 癸卯 乙卯 丙辰甲寅 戊辰 己巳 癸巳
(注:申,酉,亥日與各月紅沙殺日,這些日雖為陰陽不將日,其結婚理論與他書相矛盾,為保持人的心裏平衡,故刪去不用。)
雖是不將日可用,須要不與男女命刑衝剋害方好。如男女命申年生,不可擇寅日相衝、亥日相穿。如子年生,不可擇午日相衝、未日相穿。余仿此,再不犯當梁、勾絞星,不妨翁姑,方為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