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是我國傳統曆法,又有陰曆、華歷、夏曆、漢歷、中歷等名稱。農曆並不是純陰曆,而是一種陰陽合曆,取月相的變化周期即朔望月為月的長度,加入干支歷“二十四節氣”成分,參考太陽回歸年為年的長度,通過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農曆是以陰曆(夏曆)為基礎,融合陽曆成分而成的一種曆法。所以我國的農曆從嚴格意義上說不應該叫陰曆,而是陰陽合曆。
農曆,又稱夏曆、陰曆、舊曆,是東亞傳統曆法之一。農曆屬於一種陰陽曆,平均歷月等於一個朔望月,但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為一個回歸年,設置二十四節氣以反映季節(太陽直射點的周年運動)的變化特徵,所以又有陽曆的成分。至今幾乎全世界所有華人及朝鮮、韓國和越南及早期的日本等國家,仍使用農曆來推算傳統節日如春節、中秋節、端午節等節日。因為這種曆法相傳創始於夏代,所以稱為夏曆。 中國的曆法與紀年採用陰陽干支三合曆;上古時期,根據不同的農業牧業生產情況需要,分別產生過太陽曆法和太陰曆法。農曆作為中國傳統曆法,最早源自何時無從考究,據出土的甲骨文和古代中國典籍多有記載,現時陰陽合一的曆法規則一般認為源自殷商時期。從黃帝紀年到清朝末期啟用西曆(格里歷),中國歷史上一共產生過102部曆法,這些曆法對中國文化與文明產生過重大影響,比如夏曆、商曆、周曆、西漢太初曆、隋皇極曆、唐大衍曆等,有的曆法雖然沒有正式使用過,但對養生、醫學、思想學術、天文、數學等有所作用,如西漢末期的三統曆和隋朝的皇極曆法等。 漢朝以前的古代中國曆法以366天為一歲,用“閏月”確定四時和確定歲的終始;已經有日、月、旬和時的時間單位,具備了陰陽曆的技術;觀察到了五大行星和日月的運動規律,用“閏月”“減差法”來調整時差;曆法實施成為重要大事,主要內容之一是“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和“正閏余”,即確定閏月位置和如何減去多餘出來的天數(不是加上缺少的天數),由此來確定年歲的終結和開始。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周朝王室衰落,諸侯各行其是,因此出現多軌制曆法,亦即各諸侯和各地部落還有自己的地方曆法;秦朝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的曆法。 漢朝初期開始中國曆法出現了大轉折,全國統一曆法,曆法也成為了一門較為獨立的科學技術。漢武帝責成鄧平、唐都、落下閎等人編寫了《太初曆》,之後劉歆作《三統曆》,這兩歷的重要特點是年歲合一,一年的整數天數是365天,不再是之前曆法的366天。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減差法”以調整時差,年歲周期起始相當固定,用數學計算就能確定閏月,用不着“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至此,陰陽五行基本上退出了曆法。之後中國歷朝頒布的曆法,均與太初曆大同小異。 中華民國成立后,紀年採用西曆或民國紀年並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時,繼續使用西曆,以公元紀年;但中華民國曆仍以1912年為元年,目前尚在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實際控制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