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告訴我們:“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1:15)並“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1,耶穌降世為人的目的:“馬太福音”第一章第21~23節說的很清楚:“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巳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着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2,有關罪的來源:由於始祖亞當,在伊甸園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禁果,就犯了罪。從此罪就進入世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加之“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所以必須由神(耶穌)受死,代人贖罪,進行救贖。
3,拯救的方法: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即耶穌降世為人,他既是神又是無罪的人,用他的死來代替有罪人的死,就是“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實現了主耶穌所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的願望。
4,耶穌降生更深層次的意義是使人得幸福,彰顯神的榮耀:主耶穌的降生,受死,復活,升天整個過程中,充分體現出將神的愛撒遍人間,使人得到了幸福;與此同時,也彰顯出神的榮耀,達到並實現了當初神創造宇宙萬物的目的。正如教父奧古斯丁所說“你造我們是為了你,我們若不安息在你懷裡,就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