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耶穌基督於公元30到33年之間被釘死在十字架之後第三天復活的日子。
《聖經·新約全書》記載,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身體復活,復活節因此得名。復活節是基督宗教最重大的節日,重要性超過聖誕節,宗教起源與節期在以色列。
按《聖經·馬太福音》的說法,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刑死後三天復活,因而設立此節。歷史學家根據《聖經》和先進以色列人逾越節的日期,推算出在春分日(3月21日)之後月滿后的第一個星期天就是《聖經》中講到耶穌復活的日子。
由於每年的春分日都不固定,所以每年的復活節的具體日期也是不確定的。但節期大致在3月22日至4月25日之間。
擴展資料
復活節日期的算法:
格里高利歷重新使曆法日期和天文現象保持了同步,使復活節這個極具象徵意義的重要節日回到了公元325年關於“春分”、“滿月”和“星期日”的規定上,從而解決computus計算問題。
當然,隨着天文學進展,後來又提出更便捷的計算方法,現在西歐國家使用的是德國數學家高斯的方法。
隨着歐洲興起,基督教傳遍了全世界,格里高利歷也就變成“公曆”,公認接受的曆法。不過有意思的時,在格里高利歷頒布是,天主教已經發生分裂,德國神學博士馬丁·路德在1517年發起的宗教改革。
使北歐許多地區變成新教 (基督新教,在中文里被不恰當地叫做“基督教”) ,拒絕接受教皇的權威;再加上東正教國家本來就有自己的領袖而不尊奉羅馬教皇的命令。
因此,在1582年只有西班牙、葡萄牙、波蘭和意大利等天主教國家接受格里高利歷;新教國家要在一百多年之後才陸續接受,比如英國直到1752年才進行曆法改革。
東正教國家更要晚幾百年,我們說的俄國“十月革命”實際上發生在1917年11月7日,這一年底俄羅斯才接受了公曆,而希臘一直到1923年才接受公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