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人云 “反吟伏吟、泣哭淋淋”,意思就是喜事最好不要選擇在生日月份,這是與伏吟煞有關,所以,生日月份不可以結婚。
2、傳統習俗中,結婚的吉日最好不要和與新人的生肖相衝,這個生肖主要體現在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而且生日月份比年份重要,尤其參考的是新娘的生日月份。
3、這個生日月份是參考新人的農曆月份的,結婚日期一般是禁忌在新人的生日月份的。
結婚吉日怎麼選
1、良辰吉時計算的方法是,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這個「吉日」不能與男女方的生肖相衝。 注意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並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 父母生辰正日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在該月份內結婚卻絕對適宜。
2、選擇吉日,日子要比月份重要,月份要比年份重要:首先根據設想的婚禮形式和當地的氣候特點選定結婚的季節。同時,還需要考慮親友參加婚禮的難易程度。如果有很多想邀請的親友都不在本地工作,則應該選擇在十一、五一等長假。結婚登記則不能選在長假或雙休日。
3、還要考慮新人雙方的工作和學習情況,盡量避免在考試前或者項目攻關階段籌辦婚禮,造成分心。最後提醒一點,在選擇結婚吉日的時候要盡量錯開女方經期。
1、盲年
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也有吉日,所以基本上如果調好具體日子,那麼鄭博士認為盲年結婚也無不可。
2、節日
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衝。
3、鬼節
選吉日最好避免在農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的“鬼節”,不宜辦喜事。
3、三娘煞
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就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通常不宜結婚。
4、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習俗,是吉利的話儘管說,不吉利的話忌說,故有“好的不靈丑的靈”的俗語。在忌口俗中,又特別忌說或忌用“十三”之數,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用農曆十三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