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的簡介
清明的由來
清明節是我國民間主要的傳統節日,是主要的八個節日: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一樣平常是在公曆的四月五日,但其節期很長,有十日前八日後及十日前十日後兩種說法,這近二十天內均屬清明節。
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厥後民間亦相仿效,於這天祭祖省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牢靠的習慣。原本,寒食節與清明節是兩個差其餘節日,到了唐朝,將祭拜省墓的日子定為寒食節。冬至后一百零五天謂之寒食,早年這天禁火,冷食,故又稱“冷節”、“禁煙節”。民間傳說寒食是為了紀念春秋時的介子推被火焚於綿山,晉文公下令禁火。介子推是山西人,以是冷食習俗在山西首先盛行。舊時寒食斷火,越日宮中有鑽木取新火的儀式,民間也多以柳條相互乞取新火。
春分后十五天為清明,是遠足的好日子。清明又是掃墳祭祖的日子,民間又稱為“鬼節”、“冥節”,與七月十五、十月一日總稱“三冥節”,有城隍出巡的儀式。
寒食、清明原本是兩個節日,但山東民間多數把兩個節日合而為一。一樣平常叫清明,少數區域叫寒食節,但過節卻是在清明這天。墾利地方自清明節前三日算起,稱“大寒食”、“二寒食”、“三寒食”,第四日為清明,人們於這四天內省墓、踏青。鄄城以清明前一日為寒食節,又稱清明節為“鬼門樞紐”。
清明的習俗
在墓前祭祖省墓,這個習俗在中國起源甚早。早在西周時對墓葬就十分重視。東周戰國時代《孟子·齊人篇》也曾提及一個為人所譏笑的齊國人,常到東郭宅兆同乞食祭墓的祭品,可見戰國時代省墓之民俗十分盛行。到了唐玄宗時,下詔定寒食省墓為那時“五禮”之一,因此每逢清明節來到,“野外蹊徑,士女遍滿,皂隸佣丐,皆得怙恃丘墓。”(柳宗元《與許京兆書》)省墓遂成為社會主要習慣。
而在仍有些嚴寒的春天,又要禁火吃冷食,怕有些老弱婦孺耐不住嚴寒,也為了防止寒食冷餐傷身,於是就定了踏青、遠足、盪鞦韆,踢足球、打馬球、插柳,拔河,鬥雞等戶外流動,讓人人出來晒晒太陽,流動流動筋骨,增添抵制力。因此,清明節除了祭祖省墓之外,另有各項野外健身流動,使這個節日,除了有慎終追遠的感傷情懷,還融合了歡欣賞春的氣氛;既有生離死其餘悲酸淚,又四處是一派清新明麗的生動情景。真是一個極富特色,異常特其餘節日。清明祭掃墳塋是和喪葬禮俗有關的節俗。據載,古代“墓而不墳”,就是說只打墓坑,不築墳丘,以是祭掃就不見於載籍。厥後墓而且墳,祭掃之俗便有了依託。秦漢時代,墓祭已成為不能或缺的禮俗流動。
《漢書。嚴延年傳》載,嚴氏縱然離京千里也要在清明“還歸東海省墓地”。就中國人祖先崇敬和親族意識的蓬勃、強固來看,嚴延年的行為是通情達理的。因往後世把上古沒有納入規範的墓祭也歸入五禮之中:“士庶之家,宜許上墓,編入五禮,永為常式。”獲得官方的認可,墓祭之風一定大盛。
由於中國寬大區域有在清明之日舉行祭祖、省墓、踏青的習俗,逐漸演變為華人以省墓、祭拜等形式紀念祖先的一其中國傳統節日,在仲春與暮春之交,一樣平常為冬至之後106天,寒食節的后一天。省墓流動在節前後可延續十天左右。
在北方,老國民只吃事先做好的冷食如棗餅、麥糕等;在南方,則多為青團和糯米糖藕。每屆清明節,人們把柳條編成圈兒戴在頭上,把柳條枝插在房前屋后,以示眷念。
清明的農事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