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年”這一說法早在西漢就有了,它起源於中國的十二生肖。在中國古代,人們開始是用甲乙丙丁、子丑寅卯等天干地支的組合來標記所生的年份,後來隨着研究的深入,發現有些年份特徵類似某些生肖,於是人們就採用鼠、牛等十二種動物來與十二地支相對應的方法,每年用其中的一種動物來作為這一年的屬相,同時便於記憶和推算。漢民族的本命年就是按照十二生肖屬相循環往複推算出來的,它與十二生肖緊密相連。一個人出生的那年是農曆什麼年,那麼以後每到這一屬相年便是此人的本命年,由於十二生肖的循環往複,每過12年,人們就要遇到自己的本命年,這樣依次推出,人生本命年為12歲、24歲、36歲、48歲、60歲……。 至於運逢本命年不吉利的說法,據說最早是來源於契丹族習俗,後來隨着少數民族與漢族的大融合,這個習俗也被漢族所接納與採信。還有些說法認為本命年與當年的太歲星君一致,所以是“犯太歲”,自己沖犯太歲自然不吉利。其實這些說法都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每年的“太歲星君”都不一樣,又有誰真的見過這位“太歲”?那隻不過是人們心裏信仰的一些“神靈”而已。俗話說:信則有,不信則無。 倒是周易的一些說法值得參考。在十二地支中,周易認為亥亥(豬)、辰辰(龍)、酉酉(雞)、午午(馬)自刑,自刑就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這十二地支恰好也是相對應的豬、龍、雞、馬四個屬相,所以在本命年結婚似犯“自刑”,會遇厄運,諸事不順,當然結婚以及婚後也就不順了。所以周易認為除了這四個屬相以外,其餘的八個屬相,都可以在本命年自由結婚。 其實這種說法也不見得完全正確。其一,既便是本命年犯“自刑”,那也要看“自刑”之五行在本人的生辰八字里,是用神還是忌神,若是忌神那真是凶上加凶,大不吉利,但若是用神呢?那就適得其反,不但不凶,而且是用神到位,喜上加喜,錦上添花了。有很多人在本命年不但沒有不順,而且還事業大成,財運大發,或喜事臨門,就是最好的例證了。 其二,其餘沒有犯自刑的八個屬相,在本命年結婚是否吉祥,也要以本人生辰八字喜忌來看。倘若此年為本人喜用神(此“神”是指五行),或是“三合”、“六合”,那就適合結婚;倘若此年為本人忌神(忌諱的五行),或是“逢沖”、“逢害”或“逢刑”,那就不太適合結婚。 再進一步來講,既便是本命年逢“沖、害、刑”,但受傷的是忌神,或沖開夫、妻庫,照樣適合結婚,並沒有什麼不吉祥。不過運逢本命年時,一般都比較勞累,身體健康會出現一些問題,這是值得注意的事項。 說白了,人算不如天算。其實你哪年結婚,甚至哪年離婚,這些信息早就蘊藏在你的生辰八字裏面了。當大運、流年與命局三者相互作用,其作用結果適合結婚時,自然會結婚的。所以在婚戀問題上,有時候不妨自然一些,隨緣順命也許是比較明智的態度。都是老人們的傳統,人言可謂啊,說的人多了,就說是不好了,時間一長就形成了不成文的規定了,所謂信則有,不信則無,在者也沒有科學根據,我覺得關鍵還是在於你自己,你們兩個人的感情啊,如果到了該談婚論嫁的地步,就不要在拖延了,如果在因此惹惱了你的愛人,那不是得不償失了嗎?決定在你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