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受克太過之象。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援其勢;強木得火,方泄其英;強火得土,方斂其焰;強土得金,方化其頑。此段論五行太過受泄而中和之象。
實際上,五行的“太過”與“不及”完全可以看作五行本身消長的結果。因此五行在四季中就有不同的狀態,古人就用“旺相休囚死”來描述之。
春季: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
夏季;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
四季: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秋季: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
冬季;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五行的“旺相休囚死”完全是以人事來擬喻的。所謂的“旺”即“王”,相當於正得勢當權的皇帝,佔據着絕對的勢力可以影響決定一切事物的生存發展。所謂的“相”即“丞相”,是僅次於皇帝的第二號人物,佔據着較大的勢力可以影響一方。所謂的“休”,相當於一個國家中的平民老百姓,無權無勢僅可自保很難影響改變其他事物的發展。所謂的“囚”,相當於一個國家中的“囚徒”毫無勢力可言,受制於“旺相”勢力的制約難於自保作為。所謂的“死”,相當於一個國家中正在滅亡衰沒的“死囚”已無任何生機只能走向消失。在八字命學的評判中,要求日主四吉神要保持佔據“旺相”位置,四凶神要處於“死囚”狀態,則此一八字大體上可以作吉論;反之四凶神旺相四吉神休囚死絕難於作為,則此八字大致上作凶論。由於生辰八字是個“小天地”,則對此“小天地”影響最大的無非是月令氣候,所以八字命學最重要的一點要求就是四吉神要佔據月令處於旺相狀態則可以造福日主,最忌的是四凶神佔據月令來持權殃禍日主了。
在五行的相生相剋系統之中任意指定一行為原點,則就會形成五種相對穩定的關係。這五種關係加上原點一行共有六類,古人用“六親”概念描述之;生我者為父母、我生者為子孫、克我者為官鬼、我克者為妻財、與我同類者比肩兄弟。由五行生克關係可以推出六親生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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