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戌丑未四字,乃天地不正之氣,為天地四個牢獄之所,又為天地四個收藏之庫。
辰戌丑未在五行上皆為土,凡沖凡刑,皆為同氣相刑相衝。相刑相衝,都是克與制的一種表現形式,只是受克的程度有深淺而已。
其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因刑沖而出現損格破格,或破壞了用神,而辰戌丑未四土,一般雖不會因刑沖而破格,但在有些情況下也會破格損格。
地支中所藏,因透出而用清,即有用途,或因會與合而增加自己的勢力,這也是靜而待動的道理,每個地支都遵此一理,四庫雜氣怎麼又能不遵此之理而不一樣呢?
至於甲生辰月,透壬為印,壬水以辰中癸水為根,如遇戌沖,辰中戌因動而有戊土去克癸水,壬水之根即因戌沖戊動而根拔(此根指癸水,而不是指辰土之根)。這癸水作為壬水之根,因沖被拔,不能不說沒有對壬水造成危害吧!
財官屬土,沖則庫啟,亦是囿於俗說,因為有透與不透之區別。
辰為水庫,戌為火庫,丑為金庫,未為木庫,其中土五行為本氣最重,如果不是本五行之庫,則遇四土不為庫也。
例如,辰為水庫,則不是土與乙木之庫。
庫中所藏,如果透出,在沒有其他克制情況下,即為能用而透清,比如辰中戊土透出,是不需要“沖”出的,即不沖照樣能用,因為四庫同屬土為同類同氣,雖然有沖(如辰戌沖或丑未沖),但因透出而無大礙。
又比如:壬水透出可用,但有戌沖辰則土動,土動則克水,怎能說無礙,又怎能說衝出了水。注意:如果四柱中水多有辰庫,無沖時辰收水,沖辰時此時水的力量不亞於土,則可以說戌沖辰而衝出了水。又比如,以乙木透出為用,沖則戌中辛金因土動能生金,辛金起而克木,這豈能算乙木的好事,其實還是乙木受傷。結論:如果辰中透出癸水乙木,辰被戌沖,其結果是癸水乙木其根受損,如不透本來就不能用(在藏為透出可用)。其實四庫首先為透出之根,能用與否全在於通根透干有力與否,與沖無關。
思路:四庫不沖時四庫藏干做為透出之根而有用,不透則本來就不能用,透出之神以庫中本氣中氣餘氣各自為根,沖時有如下變化:
1.土沖土為本氣,本氣旺,但在本氣不旺的情況下則不能談旺。
2.土旺生金,金可克庫中之木。
3.土旺克水,土可克庫中之水。
2、3條等於受沖后,被克之五行受損傷而不能用。
己用壬為財,逢辰則為水止而不流,也稱入庫。入庫之水再旺也不為害,入庫之火再烈不傷人,入庫即為有制。丁用壬為官,逢庫為官投墓。如果命局財官為用神,這種入庫墓則對命主不利。如果財官在命局為忌神時反而為吉。所謂為吉,是說財官旺而多為命局之病,見庫被收,這時如果逢沖,則放病出籠(程度上必須是土克不住水的力量,或是丑未沖反倒生金),豈能有利於命主。如果作為用神不宜入庫,應該透出引化方是正道,切不可指望衝出,因沖會傷損根,是用神本在命局就弱,全賴四庫之根,這時的刑沖只會傷損根基。有些命理書在談到四庫相衝時,不管命局中有還是沒有,一見沖,就說“因沖而發”,試問:如沖庫中之財,命局中財星只一點點,又怎能衝出原本命局少之又少之物,足見“因沖而發”的使用是有條件的!
命局只有庫,庫中存物不多,憑你刑沖,焉能沖(生)出此物。所以所謂衝出財,衝出官,必是命局歲運有之,方才能談衝出。如原命局沒有,只有庫,只能算空庫,人之常情,人間之庫,雖為藏但有實有空也。所以原命局中沒有,刑沖也刑沖不出來,刑沖不出來,又怎能解決用神少之又少的情況呢?那只有尋求引化之方(一是逢歲運,二是人為)。
倘若庫在年日時支,有會合可化,則以新五行計,如果是不能“化”,四庫也會因合而喪失庫墓的作用,是土可以為庫為墓,不是土怎可為庫墓呢?下面一一舉例。
申子辰合化辰改為水,申子辰只合不化,辰仍為水之庫(因天干無化神),寅卯辰會成辰變木(因寅卯辰為一方之氣,所以一般情況不需有化神便可成化),辰不收水。辰酉合化變金,不化則辰貪合失功,辰不收水,或者說辰酉合無化神時,辰酉也化金,只是未透沒派上用場。
注意:六合、半三合緊貼者為化,但不透不為化,實際是化,不透派不上用場。三合不引化也可化,只是在地支化對他支有損益,如透則在天干有損益,三會為一方之氣,也是透則在天有損益,不透在地有損益。
對合化與合而不化的結論:一切符合於化的條件的五合、六合、半三合、三合、三會則都為合化。區別在於透者為在天有損益,不透者在地有損益,五合在地支有化神同理,即五合有化神為有根,無化神也成化但無根。由此而論:凡合者,都使四庫失去了土的作用,則不收物。但子丑合,因為化為土,所以丑土仍為庫。
結論:四庫無合為土時(隔合成化不符條件時,仍為土)則為庫墓,具有收的功能。
特別指出:日臨四庫,庫中有日干通根則為通根身庫,對日干有助益作用,如無通根則無用。
舉例,乾造:庚辰 丙戌 乙巳 丙戌
大運:庚寅 73年
該日主73年走官運有官災,持續了五年,到寅運78年戊午才結束官災。我這樣想:在這五年官災中,75年乙卯年,會成東方木,力量很大,但卻破不了丙火之墓庫戌支,而到了78年戊午年,寅午戌合成火局,戌隨三合火局而改變了性質,這一下丙火完全可以制服官星,官星即不再去制弱身,因而命主官災解除。
有的說,也有逢沖而發的,那是何也?
比如,癸生辰月,透戊土為官星。因戌沖辰是同氣,實際土並沒有受到傷損,反而有了力量,也就是說,作為戊土官星之根的辰中之戊,此根並未傷損,或受點影響也不大,這受點影響即是有走動之象,或不順之象。但對透出之官卻沒有壞的影響,反倒因根沖土力增強而使戊透官星得發,但這不等於官星喜沖。
十二支中,寅申巳亥沖之最劇,一般以多少、旺衰來分勝敗,子午卯酉有成有敗,但總的原則是喜用逢沖為敗,忌神逢沖為成,因忌神在命局力量大,因而忌被沖則為成。
寅申巳亥、子午卯酉為衝剋之沖。
辰戌丑未為衝動之沖,衝動之沖,有克有生,有成有敗。
戊土不透,如辰戌相衝,則不清也。
透壬為印,如辰戌相衝,將對壬水不利,不能說成沖開印庫。
四庫之中,五行俱有,但卻以土為主,所以土沖則靈或稱可以,其餘金木水火,是不能以四庫之沖謂之動的。故財官屬土,沖則庫啟(動),如甲用戊財而辰戌沖,壬用己官而丑未沖。這裏客觀點說,實際上,四庫有戊己透干,即使不沖也為有用,並以四庫之土為根,至於財官為水,四庫沖而動,即克水,逢沖是傷損。如己生辰月,壬透為財,戌沖而劫財動,劫財動對壬財無利,所以,透戊己逢沖可以說庫開,透金木水火逢四庫沖是不能叫庫開的。
入墓舉例:
乾造:癸未 乙卯 甲子 己巳
大運:辛亥 小運:庚寅 流年:辛酉
此為岳飛四柱。年月支卯未半合木局,未土改變五行不為墓,逢辛酉流年,太歲沖亥卯未中神,木局破未為墓,甲日干在酉為死地而無氣,群金圍剋死木,甲被克無救入墓而亡。
結論:
1.命局中未墓,逢木在太歲處死地無氣受克必收甲木入墓。
2.未之木墓有合則改變五行(未變木),但合被破,未則為土,便是木的墓庫了。
乾造:壬辰 己酉 壬午 壬寅
大運:癸丑 小運:庚辰 流年:戊辰
命局辰酉合,辰墓不收水,逢流年戊辰,壬日干處墓地,戊己土旺克水,水入墓。
結論:壬日干在流年處墓地而無氣,受克入辰墓,無氣受克必入墓。
乾造:戊午 癸亥 己巳 戊辰
大運:己巳 小運:癸酉 流年:壬戌
命局身旺,取財為用,82年水遇戌為死地,水受克無氣入辰墓,日干無制無泄,“旺”而入墓。
坤造:乙丑 辛巳 辛卯 辛卯
大運:丁亥 小運:己丑 流年:壬戌
命局身旺,其夫星丙火遇亥為絕,遇流年墓地,丙火被衝剋無氣入墓,夫亡。
注:歲運之干支為路,命局為自身,所以歲運之干支不論死絕,全是命局在歲運論生旺死墓絕。
坤造:丙戌 庚子 壬戌 癸卯
大運:丙申 小運:丙寅 流年:壬戌
命局丙火處死地無氣入墓,日干壬逢申運旺而克丙火,丙火處死地無氣入太歲墓。
乾造:乙未 庚辰 癸丑 壬申
大運:丁丑 流年:壬戌
命局身旺,歲運命局丑未戌三刑,丁火入丑墓,火入戌墓,無氣受克沖入墓。
乾造:辛卯 丙申 壬辰 己酉
大運:癸巳 小運:丁丑 流年:壬戌
命局壬水坐庫,但辰酉合,壬不入墓,壬丙相衝克父,丙火受克無氣入墓,申中之壬克巳中之丙(申刑巳)。
乾造:辛丑 戊戌 丙戌 甲午
大運: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84甲子小運:辛未86丙寅小運:戊辰
解:84太歲子沖午,破命局午戌半合,戌為土,日主入墓,坐牢(命局小運丑未戌三刑)。
86丙寅、寅午戌合火,戌變火,日主出墓,即出獄。
注意:天干有沖有克,組合適當,連流年都可入墓,如命局丁丑乙丑,逢流年辛酉,即丁克辛,乙沖辛,辛被制伏而入丑墓,此為天干有衝剋被制伏便可入墓。反之,地支逢沖為衝起,反而不入墓,但所謂衝起一定是力量相當,如相差太懸殊,則為衝掉,不為衝起,注意衝掉與衝起的區別。
天干有沖有克雖可入墓,但也要看被衝剋一方的力量。如力量低於主沖主克一方,則可入墓,如大於則不入墓,這比如是透出遭到對方機槍掃射,必須“伏”,如擊中就入墓,擊不中為伏,也不入。
補敘一:論雜氣如何取用
子午卯酉為本氣。
寅申巳亥為生方之氣與當旺之氣,長生祿旺,氣勢相通。
辰戌丑未,藏干各不相謀,意義效用又不同,故謂稱雜氣。(寅申巳亥藏二藏三,應該也是雜氣)。
那麼雜氣之干有無用處呢?具備下列條件為有用:
1.幹頭透出(反轉以庫中同類藏干為通根),為用清,意見即已透出為動,方可為用。用清,意即從雜氣中脫雜而出,稱清出。
2.支有合會局,因合會局力大而有用。
3.不透不會,則不論中餘氣,而只論土之五行,其他所藏之物既不秉令,力量微弱,不能為用。
至於辰丑為濕土,戌未為燥土則另當別論。
補敘二:透干之力
何謂透干,即在四柱中透出者,凡八字支中所藏必須透干;天干所用,必須通根。或者說,只有透出而且有通根,方才有用。例如辰中乙癸雖力量不足,而透出幹頭,其作用就明顯了。地支會合成局,其力增大,所以也不能不顧及,因為地支會合局一是做通根旺地,二是暗生天干,而且支會合雖然不透,但也為化,其力很大。
以上論述方法,有的是跳躍性思維,請讀者細細品味,方見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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