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八字合婚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婚姻則是構成家庭的重要因素之一。婚姻和睦是家庭幸福的基礎,也是社會穩定的因素之一。
影響婚姻的因素很多,如倫理、道德、心理、文化、生理、觀念、感情、風俗等。我們認為,命理因素也是至關重要的,但卻被許多人忽視了。事實上,拋開命理因素,婚姻中許多問題是無法解釋的。
郎才女貌、如膠似漆、白頭偕老、英雄美人、、、這些都是對美滿婚姻的寫照;棒打鴛鴦 、牛郎織女、捆綁姻緣、冤家怨偶、同床異夢、夫妻反目、年輕守寡、、、、這些都是對婚姻悲劇的描述。
如此兩類截然不同的婚姻現象,單從社會學角度去研究便無法找出問題的根源,也就無法找到杜絕悲劇的絕妙方法。如果從命理學的角度去分析,則不難找出答案。
命理上所說的婚姻是廣義的,而事實婚姻凡男女之間在某一時間範圍里存在本質上的配偶關係(精神上和肉體上的親密關係),命理上就稱這種關係為婚姻。
一、合婚的方法(以下五種方法應全面綜合考慮分析)
1、生肖相配關係:凡男女生肖之間不能形成刑、沖、克、害(男生肖五行克女生肖除外),如生肖為酉(雞)的人不能與生肖為卯(兔)的人結婚,因為卯酉相衝。也不能與屬狗人相配,因為酉戌相害。
2、以四柱中的神煞來衡量:四柱中不宜“桃花”過多;女性不宜出現“紅艷”、“流霞”,原則上視為不吉利。陰陽差錯日生亦不利婚。
3、以六親衡量:男命不宜比肩、劫財重重而旺,否則有克妻之嫌,女命不宜傷官、重重而旺,否則克夫,男命偏財不宜透出,否則用情不專,女命不宜官殺混雜而無食傷制。
4、以男女各自命局的用神來衡量:
1)男女命局用神互為相生;
2)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為對方的用神(只對一方有利);
3)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是對方命局所克制的(只對一方有利);
4)男女雙方命局的格局互不破壞;
5)雙方命局組合后互不傷害對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官殺、食傷);
6)雙方性格不求相同,但求嚙合;
7)雙方壽數基本上能夠匹配;
8)雙方行運之用神最好能夠相互補益;
5、男女雙方八字的日柱相配,宜日干相生、忌衝剋。夫妻星宜正配正、偏配偏。
二、婚姻不幸形成的命理原因: 《道德經》雲:“一陰一陽謂之道”,男女結合為夫妻,二者的人體五行氣埸必定會有一種新的變化和組合,這種變化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對方的吉凶運氣。
嚴格的來說,婚災的產生不僅決定於自己本身的命局,而且受到另一方命局的影響。婚災的深淺程度則由二者命局的組合而定。
三、化解婚災的方法: 1、方位調整:即去命局用神的方位,如用神為木,則到出生地的東方去。
2、分居:雙方暫時分開一段時間不見面,等災期過後再續魚水之情。
3、離婚:徹底解決問題。
4、陰陽法:古人傳下來的奇特之法,對於這種方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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