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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辰八字算命論婚姻,合婚的原則與方法

八字看配偶出現時間

  婚姻生活是人生中相當相當而且重要的的一個階段,如果能夠找一位好伴侶,共赴人生旅途,該是十分幸福的事。

  子平判斷婚姻,主要看妻星和妻宮,或夫星和夫宮。妻星指正財,正財不見,偏財也可,妻宮是指日支,即日主的坐支;夫星是指正官,正官不見權取七殺(偏官)為夫,夫宮也如妻宮一樣指日支而言。

  不過,有些八字正偏財或正偏官一個字都不見,就得根據滴天髓揭示的方法以用神為子,生用神者論妻或夫。

  論妻,原則上以正財為準,八字明現了正財,只要日主不大衰弱,將會娶到好老婆;若是日主旺,又明現了正財,以財為喜用,而無求他干支來衝剋者,則主妻美而賢,結婚後家庭和諧,事業成功。先賢金子樵曾說:“財多妻妾,參看日支,凡身旺財旺者,大抵富而多妻妾,日坐財宮而得用者,必因妻而致富貴。”

  論夫,以正官為準,八字中若見正官明現,日主旺相相平和,以此正官為喜用,將會嫁到一個好丈夫,夫唱婦隨,丈夫得力而有依靠。

  相對的,財為忌神。(通常是身弱的八字需要印生或比肩,劫財扶助,而財適足以壞印及泄比劫),則今生今世不但不容易發大財,而且也很難得美妻。(如果身弱,此財適足以調候或通關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以官為忌神,通常是身弱的八字需要印及比劫來生扶,而八字中見財來壞印生官而克身,或干支官煞混雜無制地支夫宮刑沖具備而無解神,傷官太旺印少財多,則很難得到一個穩定的婚姻,而且也不容易得到一個良夫。

  子平推斷婚姻,確有獨到之處,雖不屢言屢中,卻也八九不離十,個人的經驗認為,婚姻受因果誘導的程度極大,每人都應該對他自己的婚姻負責。

  第一節妻子的看法

  由前所述,可知命理系以用神為子,喜神為妻,併兼日支看妻,時柱看子,夫妻宮固定在日支,日支發球何種五行,對日主幫扶,或抑損,術者就根據日支五行對日主的生克消長來判斷夫妻優劣,這種方法相當科學,即就格局喜用及行運情形看來,也大體無差,因為八字,喜用在日地,則年月多數為忌神所居,由於歲運干支均年月而來,故其初行的歲運多非喜用之地,必俟相當年歲以後,歲運始能轉入喜用之地,而人命之可能娶妻生子,也須在生理成熟以後,故中年享妻子之福者,乃歲運遇吉地,自無刑妻克子之虞。

  反之,如果八字喜神在年月,則日時多數為忌神所居,初行歲運固為吉慶之地,受蔭庇,以後歲運逆轉,忌神得所,以衝剋年月的喜用神,破格壞用,則不但妻子無以保全,而財產、地位、名譽、生命,也恐要發生重大的變化。是以命局喜用得力,五行流通,處處互相護衛,行逆運如得原局喜神救護,則妻子可以保全,而財產、地位、名譽、生命,也不至於發生重大變化。八字有佳美的夫妻宮,不太可能嫁到庸夫,娶到惡妻;同理,夫妻宮惡劣到極點,從未聽說過婚姻生活圓滿,在子平學理上,這是定律,不過如能夠合婚的好的話,也有可能挽回造化之妙。

  先賢劉伯溫注說:“局中有喜劉,一生富貴在於是,妻子在於是。”實非從托空言。

  是以推論妻子,第一、必須就原局喜用之神是否得力,配合歲運推論,凡喜用得地,必主得妻得子,運通歌:“三合財官得意時,綺羅香里會佳期。”從財星出現地點,還可進一步判斷結婚或戀愛的時間,以單獨見正財或偏財為限,若財居月柱為喜用,主廿五歲前紅鸞星動,有戀愛或嫁娶的情形發生;如自坐財(日支為財)為喜用,必在廿五歲到卅歲之間,萬一財僅現於時柱,將主遲婚,必定在此人功成名就,事業發達后,才人騰出時間組織家庭。

  第二、凡喜用之神入妻宮,能幫助格局之成功者,均主妻得力,如忌神入妻宮,能破壞格局者,均主妻不得力,不一定日支非坐財者才得力,有些人不知道從那裡學來的秘訣,發現日支是印綬,立刻斷定婚姻不佳根本不理會這個印綬對日主有沒有用,這種斷法,經常會出錯。但喜用之神入妻宮,如過衝剋破壞或合化為忌神者,則必乏助力,就妻星與妻宮,綜合論斷,如發覺全局妻星得力而妻宮坐忌神,則論失多於得,如妻星失力,而妻宮坐喜神,則論為得多於失,因妻宮重於妻星也。總而言之,夫妻宮為論婚姻的樞紐,只要五行得用,不一定非要財星才斷定佳美,至於常用的比劫、食傷、印綬等,不過是用來分辨日主與之關係的字眼而已,與為忌為金,根本無關。

  近賢金子樵說:“財為妻妾,參看日支,凡身強財旺者,大抵富而多妻妾,日坐財宮而得用者,必可因妻而致富貴。其財星不在日支,而以財為喜用,傷食助之,則妻美而賢淑;日坐喜神,財不相礙,妻必內助;如以財為閑神,妻則平常,若以財為忌神而日坐喜支,或衝破或合去日支喜神者,妻必醜惡或被刑克;以印為用,被財破壞而無官殺或其他解救者,必因妻致禍。劫重財輕,無解救者,必克妻,輕則一、二,重則三、五;財重身弱,無比劫者,也克妻,劫刃重財星輕,有傷食,逢梟神者,妻遭凶死;財星衰,官殺旺,無食傷,有印綬者,妻弱多病。比劫旺而無財,有傷食,妻賢必克,陋則不傷,官殺旺而用印,見財星者,妻陋而克;身旺殺衰見財星者,逢比劫者妻美而克。喜財而財合閑神,化為忌神者,妻必不貞;忌財而財合閑神而化為財星者,夫妻不和。總之,財為喜用,生化有情者,妻必賢而得力;財為忌神,沖合爭妒妻必逆而不和。”

  總之,如果八字原局喜用相互維護有力,且遇喜用入妻子之宮,不遭衝剋,或化為忌神,中年後行運又不礙喜用,則不但妻賢,而且可得其助力。反之,如有一分缺點,則必減一分助力,缺點愈多則助力越少。

  茲列舉妻宮的有關格局,以供讀者參考:

  1、妻宮不遭衝剋,而反為喜用時,夫妻能夠圓滿。而扶抑得宜時,夫妻得以偕老。

  2、生日的地支是夫妻宮,日支上有正財,而為正財格身旺,若在日支上有食神與下面地格相生時,夫婦能同心協力,主其人婚姻美滿,可得賢慧之終身伴侶,婚後家道日興,聲譽日起,獲得社會地位,由於妻財之分潤,更見錦上添花之美,在運命上能有名望,並能揚名於社會,財是養命之物,同時,也可成為揚命之神,因此名利雙收。

  3、正財格的人,身旺,命中見正官,是均衡調和之命式,夫婦一定感情和睦。男命時,有賢明的女子緣,女命也很賢良,能嫁給一個事業發達的丈夫。

  4、日支如為喜用神,男命則妻賢淑,並能助蔭自己而能有幸福之結合。但日支本為吉神,但與別支化合成為忌神者,則妻子雖然賢淑,但易於聚少離多,或妻子容易因在某些事情上的錯誤,使自己遭受打擊。

  5、命中財旺,身強時,可得到好妻子,而且容易因妻得富貴,並主妻美貌多能,有內助之功。

  6、日主坐財,而財為喜用者,必得妻財;日主喜財而財合閑神而化財者,或日支合他神而化成財者,必得妻力。

  7、如日主忌財,而財合閑神而化財者,容易有琴瑟不和,或日主忌財而日支與雖支化成財者,夫妻容易有不睦的現象。

  8、七殺坐日支,又是忌神時,主妻子個性過於剛強,夫妻不睦,勃溪詬誶,夫妻之間易起爭執。

  9、日主很旺,而羊刃又坐日支者,主妻子兇悍,好鬥,羊刃因具判逆性及破壞力,坐夫妻宮時宜切忌意氣用事,重者因妻破產亡身,輕者妻子多病損。

  10、日主很弱,羊刃坐日支,凡而得妻子非常之助力,且主妻子機敏聰明,多謀多智,應主婚姻美滿。

  11、八字中財太弱,行運逢眾比肩,劫財來衝剋的話,重則有生離死別的現象,輕者妻有病災。

  12、四干之合太多(尤其合妻星),妻緣恐變,身旺而多羊刃者,夫妻易中途離別,妻緣淡薄。多比肩,劫財者,男女均有晚婚之誘示。

  13、日干有兩財星來合者(如甲日干,見兩己透貼近日干,或庚日干見兩乙透貼近而合,丙日干見兩辛透貼近而合者)容易有雙妻的暗示。

  14、日支坐食神,且此食神為八字中所喜用者,且無強傷宮有力的克制,主妻子身體肥大,心寬厚道,賢慧持家,得衣食及財帛。

  15、日支坐正官,此正官為八字中所喜用者,旁無強有力的偏印克制,主妻子相貌敦厚,莊嚴端正,溫柔賢淑,得力持家。

  16、八字中有正財生正官者,且正財、正官為八字中平衡要素,必得助夫之婦,必因妻得貴。

  17、日支坐喜神,兼坐天月德者,主妻子性善心慈,慷慨好施,必獲福慧雙修之良配。

  18、日弱坐印者,主妻子賢淑得力,有幫夫之德。

  19、日弱,比肩坐日支,則主妻子能幹,同心協力,多得幫助,坐比祿者尤佳。

  20、身強殺淺財星滋殺,或官輕傷重,財星化傷,皆主妻賢而富,或得妻財致富。

  21、財星弱,有助財之食傷;或財旺身弱,有比劫;或有財來傷印,有官星化財生印,此主妻賢。

  22、財星得天乙貴人,或坐天乙貴人,而此星又為八字中之喜用神者(如丙丁財見亥酉,乙己財見申子……)謂之得貴人。坐貴人是天乙貴人與財星在一柱且為喜用神者主妻子相貌秀美,賦性聰穎,又主娶富貴之女。

  23、財星為用神且得長生者,(如木財見亥,火財見寅,水財見申……)主妻子壽長偕老。

  24、日主旺日支坐比劫者,主妻子耗財多口舌糾紛,重則破產克妻,身亘財弱者尤驗。

  25、日支不利於神,妻不得力。

  26、下面地星被其他比肩或劫財干合者(庚日主見乙正財,而他干又庚透妒合此下面地星者)這財星自坐沐浴咸池,桃花之地,主妻子有私通之情。

  27夫妻偕老,皆因財旺身強,陽幹上下逢合,妻多易得。男兒早娶,定是運入財鄉,三合財局的話,必主紅鸞吉兆,大運流年,走運到三合財鄉,也有戀愛娶妻的現象。

  28、日支妻宮帶有華蓋星者,主配偶聰明有才藝,思想獨特且喜研究哲理或宗教,有出世之念及孤芳自賞的心態,如果又有空亡同柱的話,更能加重其力量。

  29殺重有財生殺,或是官多用印,有財星破印,皆主妻不得力,易因妻而壞事。

  (一)女命的看法

  女命與男命,看法不同,非命理有殊,乃婦女在社會上之習慣地位有不同也。何謂習慣地位不同呢?男命不論格局高下,總以運行旺地,事業發達為美,婦女從夫為正,夫利其婦必利,夫困其婦必困,即使自己運途平常,而行夫旺或子旺之運,同作佳運論之,夫貴妻榮,子貴母福。璧如小孩之運,在父母保護之下,只要父母健旺得意,即是福蔭,本身運劣,不過讀書無進步,多疾病之災而已,女命也如是,故論女命者,必先看夫子二星,中年要行夫星旺地,晚年要行子星旺地,本身交入旺運,欣欣向榮,事業創建,身心俱勞,在事實上非先克夫,即離家庭,舍中饋,自己不以為福,社會上視之也不以為福也,女命之中,不乏本身順運,夫子二星同時並旺者,然處於相反地位者,不在少數,女命以用財官為喜,傷官為忌,即以此為故,命理之外,必參以社會習俗,此女命之所以異於男命也。

  先賢萬育吾說:“或問:婦人何利呢?利在夫星,夫利其婦必利,夫困其婦必困;婦人從夫,先觀夫星以定出身之貴賤,再看子星以察晚年之榮辱。官殺財得地,夫利也;食神得地,子昨也。夫利則出身富貴,一生享福;子利風晚年厚養,褒寵誥封。旺夫者,以食生財,財生官故也。反之,則否。女命以克我者為夫,我生者為子,皆要得時乘生旺之氣,若旺氣只聚於時也可,用官為夫,不要見殺,用殺為夫,不要見官,一位為好(恐其混雜也);有兩位官運,無殺以雜之;四柱純殺,無官以混之,俱為良婦,更得本身自旺尤佳,但旺不可太過。食為子息引歸時逢旺,再得二德扶身,乃夫貴子榮之命。不宜身旺重疊,暗藏夫神乃傷官,七殺、魁罡、相刑、羊刃太重,合多有情,皆不為美,歲運也然。其看法有八,即純、和、清、貴、濁、濫、娼、淫也。”

  先賢劉伯溫注說:“局中官星明顯,夫貴而吉,理自然也!若官星太旺,以傷官為夫;官星太微,以財為夫;比劫旺而無官,以傷官為夫;傷官旺而無財官,以犯為夫。滿局官星欺日主者,喜印綬而夫不克身也;滿局印綬泄官星之氣者,喜財星而不克夫也。

  大體與男命論子論貴這理相似,局傷官清顯,子貴而親,不必言也,若傷官太旺,以印為子;傷官太微,以比劫為子;印綬旺而無傷官得,以財為子也;財神旺而泄食傷者,以比劫為子也。不必專熱官而論夫,專執傷食而論子,但以安詳順靜為貴,二德三奇不必論,咸池、驛馬縱有驗,總之於理不長,其中究論,不可不詳。”(這是說明論女合應重格局彭和而不重神煞)
生辰八字算命論婚姻,合婚的原則與方法
  先賢陳素庵說:“凡看女命,喜柔不喜剛,喜靜不喜動;子喜旺不喜衰,喜生不喜絕;財印喜和不喜戾,貴合喜不和不喜多;傷刃比劫,沖戰刑害,喜無不喜有,此大法也。然日主過弱,也宜生之助之;夫、子太旺,也宜損之泄之。有時用財制印,用梟制食,用傷制官,用殺制劫,用劫制財,用合邀吉神,用刑衝去忌神,用之切當,凶反為吉。又有局無夫星而夫貴者,局無子星而子多者,此必暗生暗會;有夫星透露而夫賤者,有子星顯明而子少夭,也於諸格推之;但中有剛健威武之局及暗沖暗合,用刃用馬之類,女命不宜耳!若分別或貞或邪或順或戾,須看日主及所用格局,純靜者為貞,剛強者為戾,也只就五行取斷,勿泥舊書,妄造神煞可也。至於舊論女命,只許一官,不宜重見,此殆二干二支,重見非宜耳!若甲官帶寅而得祿,乙殺帶卯而有制,此乃吉而有力,即官殺兩遇,去留合法,也自無害,凡印財食傷皆然。”故夫星是否得力,則必須就用神是否得力論之,不可泥古不化,是以女命乃有“以用神看夫,喜神看子”之說,請讀者特別注意。

  先賢任鐵樵說:“凡女命之夫星,即是用神;女命之子星即喜神;不可專論官星期三夫,傷仞為子。

  女命者,先觀夫星這盛衰,則知其貴賤矣!次察格局之清濁,則知其賢愚矣!淫邪嫉妒,不離四柱之情;貞靜端莊,總在五行之理,是以審察宜精,貞婦不遭謬妄;詳究其確,淫穢難逃正論。二德三奇,乃好事之妄造;咸池、驛馬,以後人之謬言。不孝翁姑,只為財輕劫重;不敬丈夫,皆因官弱身強。官是明顯,夫主崢嶸;氣靜和平,婦道柔順。若乃官星太旺,無比劫以印為夫;有比劫而無印者,以傷食為夫;官星太弱,有傷官以財為,無財星而比劫者,也以傷食為夫;滿盤比劫而無印無官者,又以傷食為夫;滿盤印綬而無官無傷者,以財為夫;傷官旺日主衰,以印為夫;日主旺,食傷多,以財為夫;官星輕,印綬重,也以財為夫。財乃夫之恩星,女命身旺無官,財是令得局者,上格也。若論刑傷,又有生克之理存焉!官星微,無財道,日主強,傷官重,必克夫;官星微,無財星,比劫旺,必欺夫;官星微,無財星,日主旺,印綬重,必欺夫克夫;官星弱,印綬多,無財星,必克夫;比劫旺而無官,印星無財,有傷官,印綬重,必克夫;食神多,官星微,有印綬,過財星,必克夫。”

  又說:“女人以用神為夫,喜神為子,不可專論官食為夫子。日主旺,傷官旺,無印綬,有財星,子多而貴;日主旺,傷官旺,無財印子多而強;日主旺,傷官輕,有印綬,財得局,子多而富;日主旺,無食傷,官得局,子多而賢;日主旺,無食傷,有財星,無官殺,子多而能。日主弱,食傷重,有印綬,無財星,無官殺,子多而能。日主弱,食傷重,有印綬,無財星,必有子;日主弱,食傷輕,無財星,必有子;日主弱,財星輕,官印旺,必有子;日主弱,官星旺,無傷官,有印綬,必有子;日干弱,無官星,有傷劫,必有子。

  日主旺,有印綬,無財星,子必少;日主旺,比劫多,無官星,有印綬,子必少。日主旺,印綬重,無財星,必少子;日主弱,傷官重,印綬輕,秘少子!日干弱,財星重,逢印綬,必少子;日主弱,官殺旺,必少子;日主弱,食傷旺,無印綬,必少子。

  火炎土燥少子,土金濕滯少子,水泛木浮少子,金寒水冷少子,重疊印綬少子,財官太旺少子,滿局食傷少子。

  至於淫邪之說,也究四柱之神:日主旺,官星微,無財星,日主足以敵之者;日主旺,官星微,傷官重,無財星,日主足以欺之者;日主旺,官星策,傷官重,無財星,日主足以欺之者;日主旺,官星弱,日主之氣,生助他神而去者;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氣,合日主而化者;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氣,依日主之勢者;日主弱,無財星,有食傷,逢印綬,日主自專其主者;日主旺,無財星,官星輕,食傷重,官星無依倚;日主旺,官無根,日主不顧官星,合財而去者;日主弱,傷食重,印綬輕者;日主弱,食傷重,無印綬,有財星者。

  食傷當令,財官失勢者;官無財滋,比劫生食傷者;滿局傷官,無財者;滿局官星,無印者;滿局比劫,無食傷者;滿局印綬,無財者,皆夫星不順之命也。總之,傷食不宜重,重必輕佻而多淫也;傷食重身弱有印,身旺有財者,秘聰明美貌而貞潔也。因為傷官,食神泄氣太過,必主其人聰明放蕩,不拘儀節,而且驕傲自尊,日干強不見財星流通或日干弱不見印綬扶助,則任性而無忌憚。

  (二)再論女命

  女命以年月為母家,以日時為夫家,日為夫,時為子,喜用福神聚於日時上,因夫子而貴,婦女之福,,在夫與子,若喜用福神聚於年月胎上,只是生於富貴之家,終不為夫子之福。

  喜用忌見衝動,女命以官星為夫,尤忌見沖,不必官殺混雜,方為多夫,凡夫星見衝動者,聚乙烯淫濫多夫之命,此可補八法八格之缺也。如:

  女命:壬寅、壬子、乙酉、己卯。

  女命:乙卯、乙酉、乙卯、丙子。

  女命:乙巳、丁亥、癸酉、庚申。

  又女命忌合,干合支合。均非所喜,尤以雙鴛合為忌,雙鴛合者,如一己見二甲,一乙見二庚,一辛見二丙,一丁見二壬,一癸見二戊之類,或四柱原有甲乙,又有乙庚、子丑、寅亥,兩兩對合,謂之雙鴛合,女命見之,皆不為良,更帶桃花者,謂之雙鴛殺,尤為不美。

  論女命要特別注意,不可見八字中有孤獨寡、桃花、劫煞、紅艷、望門寡、死魂子、鐵掃帚……等就判定為破敗淫邪或克夫刑子之命。蓋論八字必須配合全局及行運得失,不可見八字中有一、二刑破等,而以一概百,以偏概全斷定之其不合邏輯,其不可信,一望而知!先賢劉伯溫附和滴天髓說,抱半保留態度,以二德三奇不必論,咸池驛馬縱有驗,總之於理不長;先賢張楠痛加斥責;先賢陳素庵以為妄造地稽;先賢沈孝瞻以神煞終無關乎格局之貧賤。幾乎所有明清以來精研命理的學者,幾乎無人確認各種神煞,對於人命具有決定影響力。故論女命必須就全局兼合歲運統觀,千萬不可一見桃花、驛馬、紅艷,即妄言淫邪,庶免貞婦遭謗,而後悔失言。

  (三)八字論克夫、克妻及離婚之命

  命理所謂“克父、克母、克夫、克妻、克子”之說,實在有重新研討的必要。先賢陳素庵說:“世俗相傳,父命凶則能克子,子命凶則能克父,妻命凶則能克夫,夫命凶則能克妻,遂至骨肉怨憎。”關心世道人心者,固應注意及此,研究命理者,誠應虛心講究,否則人云亦云,馴至父母兄弟子女或夫妻,日夜怨懲,六親反目,欲冀其由近而遠,推恩積德,無異緣木求魚!

  克夫克妻,若照字面的含意去看,表示配偶一方會主動去克害對方,或傷或死,視克殺程度大小而定,“克”字含制壓,戕害,殘傷的意思,很像八字中有克夫,克妻的現象,就永遠無法翻身似的。

  依照個人的見解,每個命都具備獨立的自主特性,一個命屬於單獨事件,而非附屬於某一個或兩個命上而受到牽制或羈絆,所以委不容易從一個命去推測另一個命。

  所謂的“克:,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暗示“,從一個人的八字中發現對方命運的消長,吉凶往往在被克的對方,八字中也可明顯的看出其凶象,所以並不能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推。

  有些人的八字中確有克夫,婚變及缺乏子息的暗示,對方的婚姻已經破碎,直接的說出來,也許能夠平息他的衰傷,但未婚或接近破碎的人,則不知要從何說起,才不致引起某些意外的副作用。一個人是否克無,不是絕對的,它還牽涉到很多實質上的因素,如大運的吉凶及丈夫八字行運的吉凶禍福才可論斷。兩獨立的個體,有如兩種化學元素倒在一起,產生的又是另一局面,克與不克,就不像單獨那樣容易辨別。

  有克夫暗示的女性,自然無人敢匹配。古代社會風氣未開,男婚女嫁,大都由相士代合八字,其中一定不乏命帶剋星的八字,是否這些女人都嫁不出去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我相信她們一定有不和人獲得美滿幸福的婚姻。現代社會嫁娶最多再請人擇一黃道吉日而已,故有些夫宮刑克很厲害的女性,仍有很好的歸宿,並非克夫命就嫁不到好丈夫,或者丈夫就一定被剋死。

  原則通過上說,克夫命若嫁命局中的和的男人,施克及受克情況就沖淡很多,或用截長補短的方法璧如金水太旺的八字,以木火土為用神,若是找一個木火土都旺的八字來相配,兩命中和,夫妻自然就恩愛逾恆,或女命傷官旺,自然有克官煞的現象,如果嫁的是日主旺比劫多財多的男人,則變不克,不但不克,而且如魚得水。田命日主健旺比劫爭財為禍,男命以財為妻,妻星遇比劫多,自然就克妻,比兩個八字,男女命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剛好一方的忌神,正好是對方的用神,正好是對方的用神,所以食傷重克夫的女命,遇到比劫重克妻的命,中和一下,就能逢凶化吉。

  故論命者,談及六親相剋之事,務必曲折談出,盡量避免製造六親怨憎,骨肉離散,夫妻失感的原因。最多只能使其知道一切吉凶禍福,均出自本身命運有關,應如何修心養性及注意起居行止,廣種福田,則能逢凶化吉,因禍得福,不怨天尤人,使人群相見均能互相揖讓,相片均能互相尊重,無剛強跋扈、目空一切,而以欺從為常事者,也元污辱卑陋、自怨自艾者。這是人類利用自然控制自然應有的手法為人類文化的表徵,也是研究命學目的之一,誠未可等閑視之。

  通常論命,對於吉造或吉運,多加褒揚,旨在使其策馬加鞭,多為國家、社會服務;對於凶造或凶運,多矛折扣,旨在使其“定、靜、安、慮、得”,庶免心神恍惚,日夜不寧。總期使之無“患得患失”或“怨天尤人”為宜,好凶禍無法避免,也應使其有勇氣接受其來臨,一切由自己承擔而不轉嫁禍害於他人,如推論某人於某運必死,某人以為死期不遠,而發生變態心理,或則盡量享受,浪費財產,或則殺盜姦淫,無惡不作,其為害之烈,不堪言狀。人人怕死,而終歸一死,怕又何益,故教育家、宗教家,以及一切憂患世道人心者,莫不勸人以曠達為懷,命理學家,若不接受人生哲學的啟示,則將擾亂世道人心。孔子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江湖命相士有術而無德者,其惹禍為害所及,且不僅以他人為限,自焚門楣,身敗名裂,也其餘事也。習命者誠應戒慎恐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其必須以人群社會的利害為利害,可以概見。希大家注意及之!

  (四)八字論離婚

  命理書中,有克妻而無離婚,蓋離婚非不可避免事,即使夫婦反目,而在禮教束縛委曲求全之條件下,未嘗無轉圜餘地,現在時代,人皆任性,離婚案件,層出不窮,空間命造中,如何為離婚之徵象,此可研究之問題也。財為妻星,日支妻宮,日主太旺又見比劫,為克妻之徵,如坐下羊刃,日支專祿等是,妻宮旺又見強印,則有離婚之可能,更見財星沖之,決然難合,財印不相容,勢必睽違也,女命日支為夫宮,坐下傷官而又身強氣旺,也為離婚之徵,蓋女命以官為夫星,坐下傷官,情誼難洽,然離婚非不可避免,為人論命,見此種命造,總以勸其忍耐為主,即以徵象而論,也僅為睽違之兆,非必離婚也。有一咱克制不太強烈的八字,女性或男性得之最多夫婦間不睦或口解不斷,不致反目成仇,適於遲婚,所以見上述之命的八字,我認為要是遲婚的話,情況會稍微改變,因為雙方身心的成熟、閱歷的增加,都有助於婚姻的維繫。

  第二節八字論合婚

  醫家治病,挽危為安,命理推斷,貧者不能使之富,賤者不能使之貴,無術挽救,誠缺憾也,然妻財子線未始不可挽救一、二,我人不談禳解,專從學理方面籌補救,如合婚之法即是。

  中國近古社會,男女婚姻的選擇,大都靠父母之命、媒的之言,男女婚前的交往,還不很普遍,尤其女方少出深閨大門,為人父母、長輩者,除注意通常條件外,在八字的合婚上,也構成相當大的決定權,可見八字合婚在中國社會,婚姻的選擇上由來已久,深根蒂固,牢不可破,中國以前男婚女嫁,最初的一種手續,是出八字,就是把女子的年齡和出生的年、月、日生辰,寫在紅色的八字貼上,由媒人送到男家,男家接受以後,就供在灶神的神桌面前,供些祭品、素果,點香請灶神定奪吉凶,又將女子的八字請術者去推算這八字的命運好與壞,和男子是否相衝或配合,或者再向神前求籤,以求其吉凶。

  女子的八字,由媒人送到男家以後,無論是吉是凶。是否能下聘,絕對不能將八字擱過年,如果在上半年,就不能擱過五月,否則不免要起糾紛,就該將女子的八字用著吹鼓手,吹吹打打的送到女方,以表示慎重道歉,此乃一般民間信仰習俗非關八字命理全婚真義。

  從客觀的觀點上,八字合婚有其可信度,因為八字是一個人的心態結構,兩人心態的相交,可以看出利與弊,其利弊的檢討,可以增加二人手白頭偕老的程度。

  一般人在研究自己的夫婦宮時,都會對配偶的外貌、職業、個性、人品、事業、財富感到好奇,一看到夫妻宮吉利時,就認為配偶必定很理想,婚姻生活必是“只羡鴛鴦不羡仙”那樣永遠恩愛美滿;一旦發現夫妻宮不吉時,就會對婚姻失去信心,以為生離死別等各種悲慘的事,都會降在自己身上似的。

  其實這些觀念並不正確,因為要判斷婚姻美滿與否,不能只由男女一方夫妻宮作依據,而必須配合男女雙方的八字喜忌來論。這也是古人所謂的“合婚”,只要夫妻雙方的八字五行能互相調和,且雙方所行的大運、流年、沒有嚴重衝剋的話,那麼就表示夫妻性情相投,婚姻美滿,此時夫妻宮的吉凶,並不是絕對重要,只不過,碰到這種情形的機會很少,造化弄人,叫人莫奈伊何。

  (一)選妻法

  男命選擇女性之法則,首先必須看對方的命式,其要件在於看丈夫、兒女的興敗,女以官為夫,日干強以官星為用,而有財星生扶者,或日干強以財星為用,而有官星衛財者,均以財官論父子、兒女,如果原局及行運,財官均不被衝剋破壞或會合忌神者,此人有幫夫、蔭子之命。

  或日干旺以傷食為用,而有財星生髮者,或以財星為用,而有食全國各地流通者,或日干強印強以財星為用,而有傷食生財者,均以食傷財論夫、子,如果原局及行運,傷食財均不被衝剋破壞或會為忌神,則夫、子皆佳,有幫夫、蔭子之福氣。

  或八字從官殺而有財星生官殺,從財而有食傷生財或官殺衛財,從食傷而有財星流通其氣,從勢從氣而能流通其氣勢者,原局及行運,不遇衝剋破壞或會合為忌神者,夫、子均佳,有幫夫、蔭子的福氣。

  或日干強官殺與食傷並見,有財星流通其氣者,官殺之力大於食傷則以官殺財論夫、子,食傷之力大於官殺,則以食傷則論夫、子,如果原局及行運,喜用不破衝剋破壞或合化為忌神,則夫、子皆佳,有幫夫、蔭子的福氣。

  或日干弱官殺多以印為用,而有比劫制財衛印者,或日干弱傷食多以印為用,也有比劫制財衛印者,或日干強官殺與食傷克泄交,日干轉弱,取印化殺生身制食傷為用,而有比劫幫身代泄者,或日干弱財多取比劫為用,而有印星生扶者,均以印比劫論夫、子,如果原局及行運,印比劫不被衝剋破壞或會合為忌神者,則夫、子均佳,有幫夫、蔭子之命。

  或八字五行,四,或三行俱全,氣勢流通,喜用互相護衛,行運得所或八字合化成格,氣勢流通,原局及行運不被克沖或會合化為忌神而破格者,夫、子均佳,有幫夫蔭子的福氣。

  (二)選夫法

  女命選丈夫時,大致與女命相同看法,不過女命是以官殺為夫,男命以財為妻,只要對方八字,五行氣勢流通,喜用互相護衛,行運不被嚴重衝剋或妻宮不嚴重受損,命式中和,無太過或不及,並制化得宜者,大致上可以過着幸福而穩定的家庭生活。

  (三)合婚的原則與方法

  1、男命八字比劫太旺,而傷財神妻星時,傷官多之女命。相反的,若女命之八字,比肩、劫財太多時,則應配合男命食神,傷官多之人,如此才能互相調和,而化凶為吉了,其他各神可以類推即可得知。

  2、無論男女之八字,互相配合,能夠五行中和,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不偏枯者,才為好的合婚。如金太旺的八字,應配喜金為喜用神的八字等……就能成為良緣。

  3、以日乾的配法:如果雙方八字中和,無嚴重克害且雙方日干合化一體而為喜用神時,那就更好了,往往這對夫妻,同心一體,令人羡慕。

  例如:甲日出生之人和己日出生之人,或乙日出生之人和庚日出生之人,或丙日出生之人和辛日出生之人,或丁日出生之人與壬日出生之人,或戊日出生之人和癸日出生之人互相結合,陰陽有情結為一氣,而成為幸福之伴侶。

  4、生日的地支看法,男命的日支為妻宮,或女命的日支為夫宮,能互相配合,不發生互相刑衝剋害,或合化為忌神,對害命中的用神者,即為良好的結合,如果能夠會合而成為命中的喜用神的話,那就更好了。如果日支互沖,但有另一合神解除此沖象者,即能逢凶化吉,往往不驗。

  5、八字中命宮最好不要六衝,沖則不穩,性格上往往有不能調和的現象發生。

  例如:一方命宮為子對方為午,或一方為寅另一方為申,或一方為寅另外一方為申,或一方為卯另外一方為酉,或一方為辰另外一方為戌,或一方為巳另外一方為亥。

  總之,看緣份合婚,要拿男女兩個八字來看,一定要使其強弱均等,忌刑衝剋害。當然,也要採用太過或不及,抑制生化,喜忌的原則,不要互相損害用神,來作緣份的合婚,者是最理想的配合。

  晚婚命

  男女命,傷官顯明者,選擇配偶的條件最高,易晚婚。女命梟神顯明,易婚變。梟劫重重,晚婚。男命,財官不顯晚婚。女命傷、劫、梟顯明,婚晚易失婚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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