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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從高官到死囚的分析

文強:從高官到死囚的分析

命主姓名:某人。
出生公曆:1956年1月29日21時37分(北京時間),星期日。
出生農曆:乙未年 十二月 十七日 亥時。

    比    財    日元   食    
乾造  乙    己    乙    丁(日空辰、巳)
    未    丑    未    亥    
藏干  乙己丁  癸辛己  乙己丁  甲壬   
    比財食  梟殺財  比財食  劫印   
地勢  養    衰    養    死    
納音  沙中金  霹雷火  沙中金  屋上土  

節氣:小寒1956年1月6日16時31分,立春1956年2月5日4時13分
起大運周歲:7歲 8個月 25天,每一交大運年 10月 24日起運(公曆)。

排大運:本網站算命http://www.heyix.com
   才    食    傷    比    劫    梟    印    殺   
大運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病    死    墓    絕    胎    養    長生  沐浴 
歲數 8     18    28    38    48    58    68    78   
年份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2023  2033 
排流年:
始於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1    甲辰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2    乙巳 乙卯 乙丑 乙亥 乙酉 乙未 乙巳 乙卯 
3    丙午 丙辰 丙寅 丙子 丙戌 丙申 丙午 丙辰 
4    丁未 丁巳 丁卯 丁丑 丁亥 丁酉 丁未 丁巳 
5    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戊戌 戊申 戊午 
6    己酉 己未 己巳 己卯 己丑 己亥 己酉 己未 
7    庚戌 庚申 庚午 庚辰 庚寅 庚子 庚戌 庚申 
8    辛亥 辛酉 辛未 辛巳 辛卯 辛丑 辛亥 辛酉 
9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止於 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2032  2042 

※胎元:庚辰(白蠟金)    命宮:辛巳(白蠟金)
一代貪官**在盛極之時,轉而伏法,其人生的轉折點是相當的大,在這種背景下,我們用命理學來分析一下其人生運勢以及為何會在2010年伏法的種種問題。
從命理上來看,其人八字是根據網上搜集來的,加上其人以前的種種過程,推測出出生時辰。
網絡上有其人的一生過程,其中在升遷過程中,完全符合於以上命理時辰推斷。現在這個命理剖析如下:
一, 從命局中來看,這個八字明顯的財旺身弱格局,乙木坐庫通根,時上亥時長生力量也不小,從而來說,生在丑月也就是財偏旺,乙木日主也並不太弱。
二, 八字財旺身弱,本來可以是用比肩為用神,但這個八字有印星在時上,命局中無金五行出現,且亥未暗中拱祿,這也就是拱祿拱貴的現象。因此來說,這個八字暗帶貴神。
三, 在其人生過程中,最為特別的是在77年這一年,這一年考試成功,這樣的機會才能為後期打好基礎,77年行運丁亥大運,巳亥沖,亥水克去巳火,火為食傷,因而這一年是重要的一個流年,也主事業的起點。80年正式進入警隊,也就是在官星庚申通關的情況下發生。
四, 最為重要的一個時間點是92年的升遷,92年在八字運程中,因為馬上進入乙酉、甲申運程,這兩個運程也正是命主的喜用神到位,因此一路高升遇貴。事業到了頂峰。也許一些易友會問,為什麼命主喜用在木,為何反為行乙酉、甲申為好運呢。因為甲、乙並不是為喜神,而真正的用神是在地支中的金,本命局土五行財星過旺,金來泄土生水,也就通關的現象。當官星來通關,這也就是滴天髓中的牛郎織女入洞房的這種說法。此關一通,五行流通,加上遇貴而顯,從而決定了他的成就。
五, 那又為什麼命主會在2010年這一年伏法呢。我們看八字財星太旺,身弱難以勝財,這在命理上就暗伏了破神,更加嚴重為財星入日支,為妻女引動的現象。書中明顯說過,財旺身偏弱,必定因財生禍,身偏弱財星重,其為人心性必貪。這兩點命理學中的術語,充分用在了這個八字中,因為貪財伏法,也因為妻子或是女人生禍,一點也沒有錯失。在到了2010年這一年,命主馬上進入癸未運,這個運程未為燥土,有克水能力,也就是印星被破,命主在到了這個時候,也就叫財旺破印時候,是為凶運之象,加上在2010年庚寅流年,和大運發生天克地沖。木五行大敗。同時寅申沖,讓申金無能力通關,這樣也就是喜用神因動而無力。這也就是地沖急如火的現象。從而命主只能是以伏法來定,而不是正常死亡。
六, 從以上命理來分析,幾個條件正好符合命書中的術語,命理一說能不存在嗎?人生何又不是命中註定的現象呢?然而,假如這個八字來說,命主假如能在知道的前提下,能夠全身清氣,不為財動,又何來橫災,又何有凶禍呢,因為其壽命並不能說就到了,伏法是屬於不正常死亡現象,再假如能在知道的前提下,能夠及時的把財散出,有如自動上交,或是自動把錢財交出,也不至於命休,命主一味進入一種貪念,希望能僥倖避過這一關,因而在歲運天克地沖之年,必定是凶災如期到來。
從以上來說,人生貪念太重,必定自取滅亡,這是天理,也是命理,所謂天網恢恢,能不信嗎,命理如人理,人理如自然之理,能不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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