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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定格的原則與方法

  核心提示:本人通過對《子平真詮》《淵海子平》《三命通會》《神峰通考》等經典命理書籍中所列舉的命例的取用定格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后,概括、總結了出八字取用定格的原則與方法。依據這些原則和方法對古書命例進行分析驗證,未有不符者。在後續博文中,將用這些原則與方法對經典命書的命例作示例分析。
  取用定格的原則與方法――


  1、月令本氣透干,則以月令本氣取用定格;
  2、月令本氣不透,所藏它干或透或不透,只要月令本氣為官煞或月令藏官煞,則以官煞為用定格;
  條件:屬月令藏官煞時,須月令本氣非正財。若月令本氣為正財,則取正財格。
  3、月令本氣不透,月令本藏皆無官煞,而月令所藏它干透干,則以透者為用;若所藏兩者皆透,擇其善者、重者用以定格,格成變格;
  條件與變化:
  (1)所透之干有用,地支會合成局;若透干逢刑衝剋合,休囚敗絕,雖透無用;或兩者皆透,一有用,一無用,有用者為用;否則仍以月令本氣取用定格;
  (2)變格須變后更善,如由煞傷劫刃而變為財官印食,或原局不成格,而變后成格;若變之不善,則仍以月令本氣取格,並作壞格論;
  (3)若原格本美,而變格亦善,即以兼格論。
  4、月令本藏之氣皆無所透,亦無官煞,則以月令本氣取用定格。
  說明:
  1]第2條原則與方法的命理依據是:
  (1)日干為主,專論財官(《天機賦》);
  (2)四柱專一論財官(《搜髓歌》);
  (3)有煞只論煞,無煞方論用(《五言獨步》);
  (4)如月有正官及偏官,而時又入他格,只以月中取,他格無用(《三命通會》之《看命口訣》);
  (5)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寅巳,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月,皆為正氣(正官)(《三命通會》之《論正官》)。如丁生申月,亦藏壬官,為何不予羅列?蓋丁生申月,自可取正財格,既“專論財官”,有財即可,不須求官矣,己生亥月同論。甲生丑戌,兩生辰丑,庚生戌未皆有藏官而未列,何也?曰:雜氣也。而壬生丑未,癸生辰戌為何又列?蓋丑未、辰戌本氣為壬、癸正官耳。
  2]第3條原則與方法的命理依據是:
  (1)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變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庫也。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如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
  (2)故若丁生亥月,本為正官,支全卯未,則化為印。己生申月,本屬傷官。藏庚透壬,則化為財。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
  (3)變之而善,其格愈美,變之不善,其格遂壞(《子平真詮》之論用神變化)。

雨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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