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師“大聖”
我也曾是“足球健將”
時間:2012-08-03 作者:admin 編輯:小故事
讀初中的時刻,家住在東北一個不很著名的小縣城,是上個世紀70年月初。記得學校里每周設有一到兩節體育課。所謂“設”,其着實那時就是形同虛設的“設”。一到體育課,先生不是拿出足球就是籃球,然後男生女生一分,什麼規則也不講,只是告訴體育科代表一聲,下課把球送到體育辦公室去,就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我們對照喜歡先生髮足球,由於它介入的人數多,我們班所有男生,除了幾個平時不愛動的,都可以上場一試腿腳。才不管他每支球隊劃定若干人數呢。另外,誰人年月,個體家庭里照樣有得起籃球的,而足球就沒聽說誰家有這玩意兒了。再說園地也不允許,萬一踢球時一腳不慎把人家的門窗玻璃給撞碎了,那可是件不得了的事情。
應該說,沒有幾個男性公民在小的時刻紕謬足球稀奇鍾情的。可那時條件着實是不允許,我們就只好伸腳去踢路上碰着的巨細相當的磚頭瓦塊。豈論是上學照樣下學,豈論是上街照樣閑逛,只要路上有可踢的器械,我們通通不會容易放過。有時是碰着一塊踢一塊,有時是專門踢某一塊,
一直踢到校門口或是家門口,最後再猛起一腳,把它踢進遠處路邊的水溝,然後再意猶未盡又滿懷勝利喜悅地轉身進門。我想,這行為也許叫做熱愛運動,詳細一點說叫做熱愛踢球,又可以稱作是一種遊戲吧。總之,厥後踢得越來越“溜”,以至於竟能將石塊或磚頭塊踢得飛起,“擊”中走在前面的同伴的屁股甚至后腰,或是讓它從某兩個柵欄板之間的裂縫中穿過,這“門”射得夠絕的吧。固然,踢這種“球”,最好的季節是冬天,由於冬天穿的鞋子對照厚,炎天穿布鞋可就不靈了。北方的冬季相當漫長,給我們一展身“腳”提供了良機。只是鞋子經常是沒穿多久,前尖兒就被踢破了。為此不知挨過若干次大人的罵。記憶中的高考
遺憾的是一直到厥後,以至於大厥後,我們都與真正的足球無緣。我想,那些具有優越的足球條件的地方,使許多有足球先天甚至沒有足球先天的孩子,成了隊員、健將甚至明星。反過來說,那些沒有足球條件的地方又使若干具有足球運動先天的孩子基本就無法展現。這麼一說,我着實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有點兒先天的那一族?或許昔時的那點兒雕蟲小技,也不外就是一種遊戲而已。
誰的青春不曾心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