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曆上显示的吉日很多人用事,比如黃曆上显示結婚大吉的日課,同一天很多人結婚,但是否都婚姻美滿呢,開業大吉的日子很多人開業,是否都興旺呢?
每人五行八字不同,每套房子的坐向不同,每個門面的位置不同,所選之吉日肯定不同,黃曆注重神煞,但實踐中神煞僅作參考作用,而非決定作用,如命帶福星貴人不一定就有福。實際上黃曆中很多吉日並非真吉日。每個日子的五行不同,而選擇用事不同。擇日人的生辰八字不同。這造就了同一吉日不同吉凶的反應。此為忽視了“人”的因素,和正五行的力量。黃曆單以神煞論吉凶必然成不了擇日主體,僅僅只是擇日家的參考文本。如果有人僅僅用黃曆給你推薦吉日,那你得注意對方的功力了,小心吉日反是大凶日課。擇日之法多端,必須配合時間(天運)空間(地運)生命(人運),才能求得真正的吉日良辰,以趨吉避凶,而真正獲得吉應幸福。
“風水”如果不配合“擇日”亦是不完全的,而且有時求吉反凶。故堪輿名家李士星說:“發福由其地脈,催福出於良辰。”《雪心賦》更說:“山川有一節之小疵,不減真龍之厚福,年月有一端之失,反非吉地之禎祥。”
由此可知,中國古言堪輿,堪者天道也,輿者地道也,即天文地理的配合,也就是除了吉地吉方之外,還重視吉日良辰的配合,所謂“體”“用”的配合,體即如龍山方向之有一定者,用即如年月日時之無定者,而所謂補龍、扶山、相主,制凶助吉,就是以無定(時間)的用去配合有定(空間)的體。尤其是,目前吉地難求,社會推行火葬,人們單靠陽宅以蔭生,則更應重視吉日良辰的選擇。造命歌說:“不得真龍得年月,也應富貴旺人家。”
年月日時如何選擇?大約有下列幾種方法:
叢辰法:就是以神煞吉凶為主的選擇法。“建除法”、“董公日子”、“陳子性”等亦屬之。這些神煞的設定,主要根據易理八卦、河洛之數、陰陽五行生克及社會習俗、歷代名師偽造。就時間本身的吉凶神煞,分為年家、月家、日家、時家神煞,就空間因時間不同而造成的吉凶為“山家”。此法現今社會流行最廣、派別最多,應注意辨別真偽。
祿命法:亦稱“造命法”。其法與子平法排八字取格局相似。其理論基礎,謂造葬課八字,犹如生人八字,如果財官有氣,再得祿馬貴人,合得拱夾大格局,未有不得富貴,故造、葬甚重視造命法。此法亦為王奕修大師祖傳之日課操作秘法,從風水祖師楊公開始至今均為口傳心授傳訣不傳書,並且要求不得著書出版,所以當今市場上沒有相關真傳書籍流傳。王奕修大師在日常風水日課操作中多用此法。其法應驗之靈是其他擇日法不可比的。
天星法:亦稱“七政四餘擇日法”乃社會所言之“吊天星”也。所謂“天垂象示吉凶”,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其法由於古時宮庭嚴禁,社會少知,也由於推步之難而精者稀;
紫白法:亦稱“三元紫白”、“九疇遁甲”。丘延翰雲:諸家年月多訛桀,唯有紫白卻可憑。紫白法不僅用於選擇,還用於陰陽二宅、元運,甚至有用於算命者。
運氣法:亦稱“五運六氣”,即基於五運六氣的周期模式,以律氣候之變遷,吉凶之肆應。
斗首法:以坐山斗首五行與四柱化氣觀生克關係。
演禽法:亦稱翻禽法,仿六壬法四課三傳,以“彼禽失位,我禽得地”為擇日吉凶準則。
穿山法:即起山命之法,並仿人命起十二宮,而取“山命”“房份”“人丁”三者為主的擇日法。
奇門法:以兵家奇門遁甲法,應用於擇日。
六壬法:以六壬三傳四課之法,應用於擇日。
太乙法:以太乙神數之法,應用於擇日。以上奇門、六壬、太乙謂之三式,三式合一,得算者福,失算者災,有其神奇之處,故雲:三式合一乃為神。
三元法:乃曾子南先生所創的擇日法。在台灣己有一段期間的實驗,有些擇日家也採用。
總之,選擇吉日良辰不外本着陰陽五行的正理,順着春夏秋冬四時節候的變化,審查其日辰五行的旺相休囚(吉神要旺相,惡曜要休囚),以生克制化的手段(制:尤如以力勝人;化:尤如以德服人。生:即扶助之意,以補不足;克:即克制之意,以損有餘。)以達到扶龍、補山、相主的趨吉避凶的目的。
擇日利用時間的因素(天運、天氣),和風水利用空間的因素(地運、地靈),來改造人類原有的命運(人運、宿命)都是可行的,並且是行之有較的。古代擇日家研究擇日學,不單隻取吉日良辰,尚有各種作用法,也就是轉運改命法。
中國擇日學己流傳三千多年,期間各家各派不斷湧現,各說其是,真偽共存。因此,我們研究擇日法,要保持一個原則,就是儘力探求“真”與“合理”,要探求真正的吉日良辰,不要迷信一些無稽神煞。以免所選之日,吉非真吉,而所忌的日時,又凶非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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