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大的女人容易鬼壓床
同姓不婚在中國各民族中是一種普遍存在的民俗禁忌,多數民族至今都遵從這一習俗.關於同姓不婚的紀錄許多。約莫到了西周時期,才最先重視血親關係,這時已由母系社會進入父系社會。賜姓封土的宗法制度確立了男性的世襲職位,婚姻關係中也形成了異姓通婚的特色。這時的姓,也成為“別婚姻”的標誌了。《白虎通義姓名篇》中紀錄:“人以是有姓者何?以是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婚姻也。故紀世別類,使生相愛,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為重人倫也。姓者生也,人稟天氣以是生者也。”鄭樵在《通志略·氏族略序》中也說道:“姓以是別婚姻,故有同姓、庶姓、異姓之別,氏同姓差異者婚姻可通,姓同氏差異者婚姻不能通i”同姓不婚始見於周,姓的作用在於“別婚姻”、“別種族”,然則為什麼要別種族、別婚姻呢?為什麼同姓一定要禁忌婚配呢?這其中的原理有許多種說法。最通俗的說法是同姓同血統,同姓婚配,影響後裔子孫的生育。《國語》雲:“同姓不婚,懼不殖也。”《白虎通義》中紀錄:“不娶同姓,娶同姓者一國同血脈,遂至無子孫。”《左傳》雲:“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講的都是此理。這一說法,從優生學上講是有原理的、有意義的,血緣相近的人通婚於後裔人的康健晦氣,這是有科學憑證的。另一種說法是,同姓人娶親會帶來災亂《國語》中紀錄:“授室避其同姓,畏災亂也。”佤族人以為同姓娶親是“瞎攪”,同姓人娶親會冒犯“天”。“天”會因此而責罰人。好比,“天”會降災禍,讓人和牲畜死掉,讓穀子長得欠好,讓雨下得太多或者太少,讓雷擊劈人等等。這種“天”的責罰不止是加之於當事人雙方,而且,還要加之於全寨人或一區域的人。因此,若是有同姓娶親者,要受到雙方的族人和寨中人團體的重辦對他們抄家、罰他們掃寨子,或者趕出寨子,或者殺牛請全寨人共吃,或者要他們祭鬼,求“天”饒恕。祭鬼時將牛頭劈做兩半,示意二人永遠不得來往。有的還強制他們與狗同餐,以示他們的行為與豬狗無別。可見,同姓不婚禁忌在有些民族中仍是很嚴肅的。同時這種災亂說也反映出了圖騰時代亂倫禁忌中亂倫恐懼的一些頭腦遺迹。
另外,在麗水區域畲族對同姓不婚的習俗,尚有一些形象化的說法。例如說“竹節不分,同姓不婚”。其中的原理照樣指同姓一體的寄義。有資料註釋,中國漢族、阿昌族、鄂溫克族、彝族、錫伯族、佤族、畲族、達斡爾族、基諾族、滿族、景頗族、布朗族、蒙古族、白族等許多民族都有同姓不婚的習俗。在此俗盛行的時期里,違禁者是要受到嚴肅的責罰的。基諾族中,有的村寨,在執行族外婚,同姓不婚的原則之下,還要求統一“長房”內絕對不能通婚。“長房”是基諾族棲身的一種竹樓。是一個父系人人庭團體棲身的“大屋子”,最長的可達六十多米長。“長房”內有象徵人人庭的總火塘。屋子中央是通道,雙方有各個小家庭的小火塘。各個小家庭有自己自力的經濟,各有各的柴米用具。直到20世紀60年月,“阿車造”、“阿勒勞”、“喔倉”等四個姓氏,還保留着聚居“長房”的習俗。一座“長房”內絕對不能通婚,這是基諾族的古老例子。雖然,同住一座“長房”的並非都是同姓,例如姨表兄弟姊妹之間,若分住兩座“長房”,通婚是不被禁的,然則,住統一“長房”,便成為一家人,絕對制止通婚。畲族、白族等又有同姓同宗與同姓異宗之劃分。同姓同宗不婚。同姓異宗,又稱同姓差異香爐者可以通婚。
如何從指節紋看出一個人的性格與命運?(一)
雞卦問親
威寧、赫章、水城一帶彝族婚姻“憑證”。彝稱“呀取祖”。屆日由媒妁帶男家父或母及隨行人,備炒麵、酒及布料等禮物去女家行“燒雞吃”儀式。女家殺公、母雞各一隻招待,吃雞時請父老看雞卦以卜婚姻休咎,用紅綠絲線將雞卦紮成兩對,男女雙方各持一對,作為婚姻憑證。
榕樹及佛肚竹各有何風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