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中“陽動主過去”的探究
“陽動主過去;陰動主將來”,這句話學六爻的人都知道。由於特別想驗證一下已經發生的事,我們對“陽動主過去”尤其感興趣。在眾人長期大量的實踐中,我們卻發現時靈時不靈,甚至不靈的時候居多。表明沒有普適性――既然沒有普適性,就不是六爻體系的內在機制、基本規律,是因幾次碰對、套對而使我們念念不忘甚至執迷不悟。
比如《乾為天》卦都是陽爻,它們所代表的人事物要發生、行動、改變必然是陽動――難道說凡是搖得《乾為天》卦有動爻的,都是測過去之事或者都是事情已經發生?
過去之事,必須是急事、要事,且對現狀仍有較大影響的,卦爻才會反映――已不在乎,且與當前所測之事關係不大的,卦爻不會浪費資源再去反映。
卦中動靜變化之爻所代表的現實因素都有各自的應期,並非同時充分發力。關於過去將來,更宜從以下四方面綜合考慮――
1、 月日:月先日後;
2、 爻位:初爻先於二爻等等;
3、 動變:動爻先於變爻――但幾乎是同時伴隨的關係,且要注意並非絕對的“動為始,變為終”――孰能堅持到最後,得看動變雙方生克關係、生旺帝旺力量對比以及接下去的進行時對孰有利;
4、 若過去的應期與起卦時間的距離明顯短於未來的應期與起卦時間的距離,則偏向於反映過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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