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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預測卦例詳解

六爻預測卦例詳解

 


      一個朋友來電話說介紹他的朋友張先生到訪,張說他在街上找人算了一卦,並拿出一張紙給我看,大致內容如下:
 2010年三月 十一日巳時。
 3+3+11=17/8。。。。。。1乾
 17+6=23/8。。。。。。。7艮
 23/6。。。。。。。。。。5爻動 
 庚寅年 庚辰月 甲辰日   日空亡:寅卯
         乾宮:天山遁          離宮:火山旅     
 六神 伏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父母戌土 �|�|�|�|�|      巳火 �|�|�|�|�|  
 白虎     兄弟申金 �|�|�|�|�| 應 ○→ 未土 �|�| �|�|  
 �蛇     官鬼午火 �|�|�|�|�|      酉金 �|�|�|�|�| 應
 勾陳     妻財卯木 �|�|�|�|�|      卯木 �|�|�|�|�|  
 朱雀          官鬼巳火 �|�| �|�| 世    巳火 �|�| �|�|  
 青龍          父母未土 �|�| �|�|      未土 �|�| �|�| 世 

 注:原卦只排出本卦,沒排出變卦。批一句話:應於申月立秋。

 這種卦我是不願給人解的,這裡有一個個人習慣的問題,不要認為卦象是放之四海皆準的,同樣的卦象在不同人不同習慣的作用下會各有側重,得出的 結論可能迥然不同。實際上學習不同人的書(或文章),是在接受不同人的習慣,受不同的氣場的影響。氣場有兼容性也有干擾性,小氣場一般服從於大氣場。這是 一個衣缽與傳承的問題,很神秘。一個學有所得的卦師他的氣場是開放而穩定的,學不好的人,氣場是亂的。所以有一種情況,讀萬卷書的打不過讀一本書的。老子 講君子抱一而天下式,蓋此理也。所以學習,博採眾長是必要的,但它的前提一定是精一。言歸正傳,人家來了是要我講兩句的。這是一個用梅花易數法起卦,用六 爻解的卦,我不詳排卦者的習慣,我用梅爻合解。

 我見官爻持世臨朱雀,“官爻持世世難安,占身不病也招官”,朱雀主口舌是非,講:是測打官司吧。對方講是的。我進一步講:是測因房產而引起的 經濟官司。對方感到神奇,對,對,對。這主要是看卦象得出的結論,體卦艮土,為房產,用卦乾金泄體,乾為金錢,合起來,因房產而耗財。已知是測官非,故 斷:是測因房產而引起的經濟官司。這時不斷有顧客到我店中購物,我無暇為其詳解,道:這個官司你打不贏,損失至少1萬,爭取兩個月內結束,否則損失不只這 個數。他指着那張紙給我看:應於申月立秋。我說是輸應還是贏應?申月是一個應期,實際上巳月也是一個應期。。。。。。。我招待到店中的顧客,其人稱謝而 去。 
現在有時間解一下,為什麼說不贏? 
從梅易上看:主卦艮土體旺,用卦乾金亦旺,乾金泄體必有損耗。乾為一,可能是一萬,也可能是十萬。乾在艮上,艮為止,在下為至少,合在為至少損失一萬。體卦受損,官司當然不贏。 
再以六爻看,測打官司主看世應。世臨巳火休囚於日月,財為理,空而受克理屈詞窮;應旺而動,動而化生,是必得之象。兩者綜合豈有不輸之理?
為什麼說“爭取兩個月內結束,否則損失不只這個數”? 
從梅易上講:現在為辰月,馬上即為火旺之月,火旺則宜體而克用,當然此時解決利我也。至於立秋體休而金旺矣,此時解決必然利他,利他則損失可能擴大。
從六爻上講,世爻休囚,無論何爻持世,生旺之時利我,巳午月世爻生旺利我也。巳午月應爻申金受克亦利我也。立秋申月則應旺而世衰,此時解決必不利於我,故爭取兩個月內結束。
有沒有可能在兩個月內結束呢?這就是應期問題。那位師傅寫“應於申月立秋”,不講能贏能輸只講應期是很含糊的事。就以 六爻論,應爻申金髮動,“動而逢值逢合”,“亦有應於動爻變爻”,即只以動爻來論,可能的應期為巳、未、申,因是官司應期較慢以月論,故可能應在巳月、未 月、申月。巳火官鬼爻持世,巳月鬼旺,旺則官司正炙,巳又合應,我認為巳月結束官司的可能性很大,這樣兩個月內可能結束官司。但我講話的彈性還是很大的, 講“爭取兩個月內結束,否則損失不只這個數。”,這就是表達的藝術。
 這個卦那個師傅將內卦裝錯了,我沒有指出。我是按錯卦錯斷,錯也是一種契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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