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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刪黃金策千金賦

增刪黃金策千金賦(上)
動靜陰陽,反覆變遷。
詳前捲動變章。
太過者,損之斯成。
舊注:主事爻重疊太多,事不專一,故宜損之。且如土為主事爻,爻中多逢辰戌丑未,謂之太過,須待寅卯月日克制土爻,然後成事。或占時得遇寅卯月日者,亦妙。
野鶴曰:不獨后逢寅卯月日,即后逢辰月辰日,亦許成事。何也?辰乃土之墓庫,謂之用爻重疊,須墓庫以收藏。余仿此。
不及者,益之則利。
若主事爻止有一位,又不旺相,謂之不及,其事難成。且如金為主事爻,若在夏季佔得,即為休囚無氣,倘得日辰動爻生之,或後來逢生助之月日,皆有利益,其事亦成。
予以此論得理,但主事爻貴有根蒂,衰而逢生者,如旱苗得雨,勃然而興,故謂之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惟慮衰弱無根,休囚失陷,雖逢生合,亦難生矣!正所謂制中弱主,難以維持也。
生扶拱合,時雨滋苗;克害刑沖,秋霜殺草。
已見五行生克章、三合六合章、月將日辰三刑章。
長生帝旺,爭如金谷之園;死墓絕空,乃是泥犁之地。
詳生旺墓絕章、空亡章。
日辰為六爻之主宰,月將乃萬卜之提綱。
解前日辰月將章。
最惡者歲君,宜靜而不宜動。
歲君乃當年之太歲,或明動暗動衝剋世爻,占官事,必於朝廷;占年運,一年撓括;鄉會試、占官,及面聖上書、叩閽諍諫、請封請蔭等事,皆宜太歲生合世爻,動而生世更吉,最忌刑衝剋世。
除此數占之外,悉與他爻等,何也?太歲雖司一年之令,尊而不親,高而難仰,吉凶皆不及乎日月,古以太歲不理家庭細事,殊為得理。故太歲沖爻,為歲破,不以為凶;合爻為歲合,不以為吉。爻之衰者,太歲不能生之;爻之強旺者,太歲不能制之;遇月破者即破;逢旬空者即空,非比月建日建之力也。
野鶴曰:作當年之禍福,不以為重,作后時之凶吉,其實不輕,且如主事爻屬木,爻中酉申金動,謂之木被金傷,縱使木旺金衰,目前可保無虞,后遇申年酉歲,難免其殃,如
巳月壬子日,占鄉試,得“水地比”
干支:巳月 壬子日 (旬空:寅卯)
   坤宮:水地比(歸魂)      
六神 【本  卦】          
白虎 �|�| �|�| 妻財戊子水 應   
�蛇 �|�|�|�|�| 兄弟戊戌土     
勾陳 �|�| �|�| 子孫戊申金     
朱雀 �|�| �|�| 官鬼乙卯木 世   
青龍 �|�| �|�| 父母乙巳火     
玄武 �|�| �|�| 兄弟乙未土    
巳火父爻當月建,文星旺矣!獨嫌官星持世,卯木旬空,卯科方能得意。子年占,果卯年中式。應卯年者,太歲填實而不空也。
不驗者身位,宜刪而不宜存。
舊文: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傷。原注有雲:古用世身而不驗,故用卦身。
野鶴曰:卦身亦不驗,止用世爻。或曰:間有驗者。予曰:間有之驗,不過偶然湊合耳,不足為法,何如用世爻這百發而百中也。
世為己,應為人,大宜契合。
世為自己,應是他人,凡占彼此之事,則兼而用之。欲他扶助我者,喜應爻生合世爻;我欲代他而謀事者,宜世爻生應,非占彼此者不用。如
卯月辛巳日,占自陳何如?得“恆之升”
干支:卯月 辛巳日 (旬空:申酉)
         震宮:雷風恆          震宮:地風升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 妻財庚戌土 應   �|�| �|�| 官鬼癸酉金 
勾陳       �|�| �|�| 官鬼庚申金     �|�| �|�| 父母癸亥水 
朱雀       �|�|�|�|�| 子孫庚午火  ○→ �|�| �|�| 妻財癸丑土 世
青龍       �|�|�|�|�| 官鬼辛酉金 世   �|�|�|�|�| 官鬼辛酉金 
玄武 兄弟庚寅木 �|�|�|�|�| 父母辛亥水     �|�|�|�|�| 父母辛亥水 
白虎       �|�| �|�| 妻財辛丑土     �|�| �|�| 妻財辛丑土 應
酉官持世,破而且空,又動出午火相剋,不獨削職,五六月還見凶災。或曰:幸得世應相生又變升卦,須相救解。余曰:自占自陳,與應何干?五月,果下廷尉。
動為始,變為終,最怕交爭。
動爻,為事之始;變爻,為事之終,宜生合,不宜衝剋。
應位遭傷,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豈宜自己之謀。
自占者,宜世爻旺相,或臨日月,或日月動爻扶助,或動而化吉,諸占如意。占他人,以應爻為用神,喜他旺者,宜臨旺相之地,又宜日月動爻以生扶,喜他衰者,宜臨墓絕空破之鄉,及日月動爻以衝剋。
世應俱空,人無准實。
世空,自己不真;應空,他人不實;世應俱空,彼此皆無真實。謀為有阻,事屬荒唐。
內外竟發,事必翻騰。
卦中動爻少者,吉凶自有條理,容易剖決。若內卦外卦,紛紛亂動,則凶吉靡常、人情不定,事體反覆,全無准誠之象,須再佔一卦,合而決之。
世或交重,兩目顧瞻於馬首;應如發動,一心似托於猿攀。
舊注世應皆不宜動,動則反覆不常,如馬首而不定,似猿意以無寧。
野鶴曰:予不敢以之為是,亦不敢以之為非,此乃用神不旺,大象不成之說也。若用爻得地,大象當成,世動不受克制,應動生合世爻,圖事成之更速。
用爻有氣無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傷,凡謀不遂。
用爻及主象,即主事之爻也,或旺相,或有生扶,或有氣,並無他爻克制,事之必成。倘衰弱無力,又逢克制,雖則出現,亦無用矣。
空逢沖而有用,合遭破以無功。
爻遇旬空,得遇日辰沖者,謂之沖空則實,不但不空,反為有用。倘動而空者,日辰沖之而更實。
舊注爻逢相合,如兩人同心,事必克濟。若日月動爻衝剋者,又為合處逢沖,須防小人挑唆,和好中反生疑忌。如占自為之事者,亦被旁人間阻,我事難成。
予得驗者,凡三合六合,雖不宜目下,日月動爻衝剋,又宜後來之月日沖開,正所謂如逢合住,衝破成功。且如爻中寅與亥合,若在申巳月日佔者,申沖寅、巳沖亥,名為合處逢沖;若非申巳月日佔者,必待后時逢申巳之月日,方成其事。余仿此。
動空化空,皆成凶吉。
舊文必成凶咎。余得驗者,動不為空,動而化空,亦不為空,吉凶皆應於沖空、實空之日,予故更之。
刑合克合,終見乖淫。
舊注合者,和合也,見之為吉。殊不知合中有刑有克,畢竟不合,如用午字為財爻,未字為福神,因午字而帶自刑,名為刑合,不以為合而以為刑也。
野鶴曰:午既自刑,乃自有刑害之禍,得福神而作合,是救解其禍也,反不為吉者,非也。余嘗得驗,世爻午火化未相合,已定重刑,后竟蒙赦免。
動逢合而絆住。
舊注忌神動,逢日月相合,則不成凶;元神動,逢日月合住,則不濟事。此理也。但予得驗者,后逢沖開之月日,吉凶依然應也。如
未月庚寅日,占官運,得“革之既濟”
干支:未月 庚寅日 (旬空:午未)
         坎宮:澤火革          坎宮:水火既濟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 官鬼丁未土     �|�| �|�| 兄弟戊子水 應
勾陳       �|�|�|�|�| 父母丁酉金     �|�|�|�|�| 官鬼戊戌土 
朱雀       �|�|�|�|�| 兄弟丁亥水 世○→ �|�| �|�| 父母戊申金 
青龍 妻財戊午火 �|�|�|�|�| 兄弟己亥水     �|�|�|�|�| 兄弟己亥水 世
玄武       �|�| �|�| 官鬼己丑土     �|�| �|�| 官鬼己丑土 
白虎       �|�|�|�|�| 子孫己卯木 應   �|�|�|�|�| 子孫己卯木 
世臨亥水,今歲子年,太歲拱扶,九五酉金,亦含生世之意,世爻又化回頭之生,又得日辰相合,上爻未土官星,當權得令,仕途平坦無虞。但兄爻持世,財伏被克,有此美中之不足耳。
彼問後日何如?予曰:防巳年太歲沖亥刑申,不無蹭蹬,榮旋日,兩袖清風而已。果於巳年被論,宦囊如洗。此乃世逢合而絆住,逢沖之年月則開也。
靜得沖而暗興。
詳暗動章。
入墓難克。
舊注墓者,滯也。忌神入墓,不克用神。且如木為用神,金為忌神,若在丑日占者,金入墓矣,焉能克木。更卦中動出醜爻,及金爻動化丑字,俱同此推。余仿此。
野鶴曰:是則是矣,然予屢見后逢沖開墓庫之日,依然木被金傷。
帶旺匪空。
旺者,乃旺相之爻而遇旬空,不作空論。倘遇本日之日辰沖者,謂之空逢沖而有用,遇日後之日辰沖者,謂之衝起,過此一旬而出空者,謂之填實,俱不為空。倘若發動,更不為空。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主事爻而言也。且如主事爻無氣,本為不美,若得日辰與動爻生扶、拱合,即為得助,與前“不及者,益之則利”同。
貪生貪合,刑衝剋害,皆忌。
此亦指主象而言也。且如主象臨卯木,遇申爻動而克之,卦中又動出亥水,申金貪水之生,不來克木,此乃貪生忘克。又如主事爻臨子水,遇卯木動而相刑,若得傍爻動出戌字,卯與戌合,不來刑子,此乃貪合忘刑。
又如世臨巳爻,卦中動出寅字,本是寅來刑巳,卻得寅木生巳火,謂之貪生忘刑。又如用爻臨巳字,動出亥水於卦中衝剋巳火,若得卯未同動,亥卯未合成木局,反來生火,亦謂之貪合而忘克沖。余皆仿此,按類推詳。
別旺衰以明克合,辨動靜以定刑沖。
衰旺克合,見前“五行生克”及“四時旺相”章;動靜刑沖,見前“動變”章。
並不並,沖不沖,因多字眼;刑非刑,合非合,為少支神。
舊注,卦爻既成,未免有刑沖併合,然多一字,不成其名;少一字,亦不成其刑沖併合之名也。且如子日卜卦,卦中有一子字,則謂之並,若有二子字,則分開而太過也,名雖為並,其實不能並之。二午則不沖,二丑則不合,二卯則不刑,二巳則不克,此多一字不成刑合克害之名也。
野鶴曰:若是爻中一子不合二丑,名為�ズ希�不成合者,亦有理也。若以日辰不能並爻中之二子,不能沖爻中之二午者,非也。日月如天,無處不沾雨露,不然,何以謂之巡察六爻之善惡耶。即如
丑月壬子日,占訟,得“天山遁”
干支:丑月 壬子日 (旬空:寅卯)
         乾宮:天山遁          
六神  伏  神 【本  卦】          
白虎       �|�|�|�|�| 父母壬戌土     
�蛇       �|�|�|�|�| 兄弟壬申金 應   
勾陳       �|�|�|�|�| 官鬼壬午火     
朱雀       �|�|�|�|�| 兄弟丙申金     
青龍 妻財甲寅木 �|�| �|�| 官鬼丙午火 世   
玄武 子孫甲子水 �|�| �|�| 父母丙辰土  
世臨午火,子日沖之,休囚為日破,不為暗動,今日若審,必有責罰。果於本日見官被杖。此乃卦見二午,豈可謂之一子不沖二午耶。
彼舊注又曰:寅巳申為三刑,若有寅巳二字,而無申字,或止有寅申兩字,而無巳字,但少一字不成三刑。又曰:亥卯未為之三合,卦有其二,內少一字者,不成三合。
野鶴曰:以上二說,殊欠深細,竟不知虛一待用,候后時之月與日可以填之也。如
巳月己未日,占久病,得“困之兌”
干支:巳月 己未日 (旬空:子丑)
   兌宮:澤水困(六合)      兌宮:兌為澤(六衝)
六神【本  卦】          【變  卦】
勾陳 �|�| �|�| 父母丁未土     �|�| �|�| 父母丁未土 世
朱雀 �|�|�|�|�| 兄弟丁酉金     �|�|�|�|�| 兄弟丁酉金 
青龍 �|�|�|�|�| 子孫丁亥水 應   �|�|�|�|�| 子孫丁亥水 
玄武 �|�| �|�| 官鬼戊午火     �|�| �|�| 父母丁丑土 應
白虎 �|�|�|�|�| 父母戊辰土     �|�|�|�|�| 妻財丁卯木 
�蛇 �|�| �|�| 妻財戊寅木 世×→ �|�|�|�|�| 官鬼丁巳火 
世爻寅木,化出巳火,寅能刑巳,三刑少申字,防申日之危。果卒於申日申時。此乃少一字,待後來申日補之也,豈可謂少一字不成三刑耶。如
酉月乙巳日,占升遷,得“萃之否”
干支:酉月 乙巳日 (旬空:寅卯)
   兌宮:澤地萃          乾宮:天地否(六合)
六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 父母丁未土  ×→ �|�|�|�|�| 父母壬戌土 應
白虎 �|�|�|�|�| 兄弟丁酉金 應   �|�|�|�|�| 兄弟壬申金 
�蛇 �|�|�|�|�| 子孫丁亥水     �|�|�|�|�| 官鬼壬午火 
勾陳 �|�| �|�| 妻財乙卯木     �|�| �|�| 妻財乙卯木 世
朱雀 �|�| �|�| 官鬼乙巳火 世   �|�| �|�| 官鬼乙巳火 
青龍 �|�| �|�| 父母乙未土     �|�| �|�| 父母乙未土 
巳火官星持世,又臨日建,法曰:“官臨日月即升。”且巳日衝動亥爻,與發動之未爻欲成三合,因少卯字,明年卯月必升,此乃虛一待用也。果升卯月。豈可謂之少一字不成合耶。
爻遇令星,物難我害。
見“日辰月將”章。
伏居空地,事與心違。
伏,伏神也,伏而又空,諸事難成之象。舊存占驗有
丙申日,占文書,得“地天泰”
干支:丙申日 (旬空:辰巳)
         坤宮:地天泰(六合)      
六神  伏  神 【本  卦】          
青龍       �|�| �|�| 子孫癸酉金 應   
玄武       �|�| �|�| 妻財癸亥水     
白虎       �|�| �|�| 兄弟癸丑土     
�蛇       �|�|�|�|�| 兄弟甲辰土 世   
勾陳 父母乙巳火 �|�|�|�|�| 官鬼甲寅木     
朱雀       �|�|�|�|�| 妻財甲子水     
彼斷曰:以父母爻為用神,此卦六爻無父母,巳火父母伏於二爻寅木之下,又遇旬空,所以文書不成也。
野鶴曰:伏而又空,事之不成者是矣。但此卦文書之不成者,非因空也,乃因飛神在寅,伏神在巳,與申日作三刑之故耳。何也?申日衝動寅木以生巳火,謂之飛來生伏得長生。伏神既得長生,則為有氣不空,不然何以謂之飛不沖開亦枉然。予故曰:非因空也,因三刑也。
伏無提挈終徒爾,飛不推開亦枉然。
凡用神不現,伏於卦中,須宜日辰月建沖開飛神,生合扶起伏神,而伏神方為有用。假如
占文書,得“山火賁”
      艮宮:山火賁          
 伏  神 【本  卦】          
      �|�|�|�|�| 官鬼丙寅木     
      �|�| �|�| 妻財丙子水     
      �|�| �|�| 兄弟丙戌土 應   
子孫丙申金 �|�|�|�|�| 妻財己亥水     
父母丙午火 �|�| �|�| 兄弟己丑土     
      �|�|�|�|�| 官鬼己卯木 世   
以父母為用神,午火父母伏於醜土兄爻之下,可斷有人把住文書,若在未月日佔者,衝去丑土飛神,合起午火伏視,則斷為文書有用;若在寅卯月日佔者,克去丑土,生起午火,亦斷作文書有用。余仿此。
空下伏神,易於引拔。
伏神不空而飛神空者,伏神易於出現,何也?飛神既空,乃上無壓住之爻也,而伏神再得日辰月建生扶拱合,則脫然出矣。
制中弱主,難以維持。
用爻休囚,再加以月建日辰而制伏之,縱遇生扶,亦不濟事。如
辰月丙辰日,佔地下忽起五色之光,疑有古窖,得“睽之蠱”
干支:辰月 丙辰日 (旬空:子丑)
         艮宮:火澤睽          巽宮:山風蠱(歸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父母己巳火     �|�|�|�|�| 官鬼丙寅木 應
玄武 妻財丙子水 �|�| �|�| 兄弟己未土     �|�| �|�| 妻財丙子水 
白虎       �|�|�|�|�| 子孫己酉金 世○→ �|�| �|�| 兄弟丙戌土 
�蛇       �|�| �|�| 兄弟丁丑土  ×→ �|�|�|�|�| 子孫辛酉金 世
勾陳       �|�|�|�|�| 官鬼丁卯木     �|�|�|�|�| 妻財辛亥水 
朱雀       �|�|�|�|�| 父母丁巳火 應○→ �|�| �|�| 兄弟辛丑土 
財伏而空,全無影響。問:既是無財,何故有五色之光?予曰:乃妖氣耳,彼時人人望財,紛然議論。有難者謂:子動爻中,兄弟交重偏有望,此卦兄動生子,子動生財,又是內卦合成金局,金生水旺,何曰無財?予曰:爾知其一,不知其二,今子孫固旺,難生無蒂之財,且子水伏而又空,又被日月飛神克制,財從何來?后竟掘之,惟得得破缸一口,內貯瓦屑泥土而已。
日傷爻,真罹其禍;爻傷日,徒受其名。
日月如天如君,六爻如臣民萬物,日辰能刑衝剋害乎卦爻,而卦爻不能刑衝剋害乎日月。
墓中人,不沖不發。
舊注用爻入墓,諸事費力難成,苦多阻滯,須得日辰動爻衝破,或克破其墓,方有力也。如戊寅日佔財,得同人之乾卦,用爻入墓,喜得日辰克破,得財無疑。若以用空入墓,許以無財者,非也。蓋空而遇沖,沖空則實,墓而克破,破墓則開也。
野鶴曰:此極有理,屢試屢驗,但要用神有氣,方可許之,倘若用神休囚無援,雖遇沖開之日,亦難發矣。如
未月戊辰日,占年運,得“復之謙”
干支:未月 戊辰日 (旬空:戌亥)
         坤宮:地雷復(六合)      兌宮:地山謙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 子孫癸酉金     �|�| �|�| 子孫癸酉金 
青龍       �|�| �|�| 妻財癸亥水     �|�| �|�| 妻財癸亥水 世
玄武       �|�| �|�| 兄弟癸丑土 應   �|�| �|�| 兄弟癸丑土 
白虎       �|�| �|�| 兄弟庚辰土  ×→ �|�|�|�|�| 子孫丙申金 
�蛇 父母乙巳火 �|�| �|�| 官鬼庚寅木     �|�| �|�| 父母丙午火 應
勾陳       �|�|�|�|�| 妻財庚子水 世○→ �|�| �|�| 兄弟丙辰土 
世爻子水,雖是申子辰三合水局,而不宜日月克世,世爻化墓,又化回頭之克,動爻辰土又克,此乃世爻休囚而無氣也,年運不利之徵。卯年占,午歲卒。夫應午年者,世臨歲破之年也,此亦可謂之墓中人不沖而不發耶。
身上鬼,不去不安。
諸占最怕克世,獨官鬼持世,若非職役之人,最宜日月動爻來相衝克,反為吉兆,何也?非克世爻,乃克去身邊之鬼耳。如
午月癸丑日,占妻病,得“萃之比”
干支:午月 癸丑日 (旬空:寅卯)
   兌宮:澤地萃          坤宮:水地比(歸魂)
六神 【本  卦】          【變  卦】
白虎 �|�| �|�| 父母丁未土     �|�| �|�| 子孫戊子水 應
�蛇 �|�|�|�|�| 兄弟丁酉金 應   �|�|�|�|�| 父母戊戌土 
勾陳 �|�|�|�|�| 子孫丁亥水  ○→ �|�| �|�| 兄弟戊申金 
朱雀 �|�| �|�| 妻財乙卯木     �|�| �|�| 妻財乙卯木 世
青龍 �|�| �|�| 官鬼乙巳火 世   �|�| �|�| 官鬼乙巳火 
玄武 �|�| �|�| 父母乙未土     �|�| �|�| 父母乙未土 
卯木財空,明日出空即愈。此卦亥水子孫獨發,克去世爻之鬼,應在明日寅日,寅與亥合,合起子孫之日,自然不葯而痊。果於次日退災。曾於
辰月戊子日,佔小舟過關防盤阻,得“比之咸”
干支:辰月 戊子日 (旬空:午未)
   坤宮:水地比(歸魂)      兌宮:澤山咸
六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 妻財戊子水 應   �|�| �|�| 兄弟丁未土 應
青龍 �|�|�|�|�| 兄弟戊戌土     �|�|�|�|�| 子孫丁酉金 
玄武 �|�| �|�| 子孫戊申金  ×→ �|�|�|�|�| 妻財丁亥水 
白虎 �|�| �|�| 官鬼乙卯木 世×→ �|�|�|�|�| 子孫丙申金 世
�蛇 �|�| �|�| 父母乙巳火     �|�| �|�| 父母丙午火 
勾陳 �|�| �|�| 兄弟乙未土     �|�| �|�| 兄弟丙辰土 
世下之鬼,乃滿腹猶疑之象,幸疊疊申金,克去身邊之鬼,則無憂也。佔後,於卯日過關,並無阻滯。
德入卦,無謀不遂。
舊注德者,德也,與天地合其德也。即如主事爻與世爻,天干地支上下相合是也,存有占驗。
戌月己酉日,占文書,得“小畜之蠱”
干支:戌月 己酉日  (旬空:寅卯)
         巽宮:風天小畜         巽宮:山風蠱(歸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兄弟辛卯木     �|�|�|�|�| 兄弟丙寅木 應
朱雀       �|�|�|�|�| 子孫辛巳火  ○→ �|�| �|�| 父母丙子水 
青龍       �|�| �|�| 妻財辛未土 應   �|�| �|�| 妻財丙戌土 
玄武 官鬼辛酉金 �|�|�|�|�| 妻財甲辰土     �|�|�|�|�| 官鬼辛酉金 世
白虎       �|�|�|�|�| 兄弟甲寅木     �|�|�|�|�| 父母辛亥水 
�蛇       �|�|�|�|�| 父母甲子水 世○→ �|�| �|�| 妻財辛丑土 
彼謂五爻動出丙子文書,與世爻變出辛丑,干支相合,應戊子日成其文書。
野鶴曰:此為多事之論也。鬼谷三才論舍爻辭,以五行而定禍福者,乃用地支。既用地支,不得不以天干為配,未聞以天干而定吉凶,以天干配地支者,欲全用周天甲子,卦又止於四十八爻,不得不分晰焉。
所以乾之內卦用甲,坤之內卦用乙,乃十干之首;乾之外卦用壬,坤之外卦用癸,皆十干之尾。乾立內卦用子,與坤之外卦相合;坤之內卦用未,與乾之外卦相合。二老上下相媾,陰陽磨盪,中包六子。甲乙之次者丙丁,用之於少男少女,艮與兌也;戊己用之於中男中女,坎與離也;庚辛用之於長男長女,震與巽也,以全上下干支。此乃配偶之法也,故謂之渾天甲子。
而,禍福吉凶,皆地支生克制化、克合刑沖以判之。今若以天干而判休囚,則每卦皆宜用也,何獨於此?況此小畜之蠱,五爻朱雀為文書,動臨巳火,變齣子水文書,而世爻又臨子水父母,又為文書,酉日生之,化丑合之,疊疊文書,旺動於卦中,即非干支相合,亦難說無成。予故曰:此多事之論也。
忌臨身,而多阻無成。
忌,即忌神也,凡占不宜持世。如占官,子孫即為忌神,子孫持世,求名不成;占財,兄爻為忌神,兄爻持世,求財不獲之類是也。
野鶴曰:此論極是,然予亦有驗者,兄爻持世,化出財爻,而得財;世臨財爻,化出父母,而見父。如
巳月丙申日,占財,得“未濟之鼎”
干支:巳月 丙申日 (旬空:辰巳)
         離宮:火水未濟         離宮:火風鼎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兄弟己巳火 應   �|�|�|�|�| 兄弟己巳火 
玄武       �|�| �|�| 子孫己未土     �|�| �|�| 子孫己未土 應
白虎       �|�|�|�|�| 妻財己酉金     �|�|�|�|�| 妻財己酉金 
�蛇 官鬼己亥水 �|�| �|�| 兄弟戊午火 世×→ �|�|�|�|�| 妻財辛酉金 
勾陳       �|�|�|�|�| 子孫戊辰土     �|�|�|�|�| 官鬼辛亥水 世
朱雀       �|�| �|�| 父母戊寅木     �|�| �|�| 子孫辛丑土 
此乃忌臨世位,化出酉財,即於酉日得財。又如
申月戊午日,佔領文書,得“益之家人”
干支:申月 戊午日 (旬空:子丑)
         巽宮:風雷益          巽宮:風火家人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兄弟辛卯木 應   �|�|�|�|�| 兄弟辛卯木 
青龍       �|�|�|�|�| 子孫辛巳火     �|�|�|�|�| 子孫辛巳火 應
玄武       �|�| �|�| 妻財辛未土     �|�| �|�| 妻財辛未土 
白虎 官鬼辛酉金 �|�| �|�| 妻財庚辰土 世×→ �|�|�|�|�| 父母己亥水 
�蛇       �|�| �|�| 兄弟庚寅木     �|�| �|�| 妻財己丑土 世
勾陳       �|�|�|�|�| 父母庚子水     �|�|�|�|�| 兄弟己卯木
此亦忌臨世位,卻於亥日而得文書。同日,子占父,亦得此卦,亦於亥日而見父,其故何也?疑是動爻不克變爻之故乎?然亦無多見者。予既得驗,不得不以告人耳,非教後人為法也。諸占,必以忌神持世,多阻無成者為是。又如
午月己酉日,占求財,得“未濟之睽”
干支:午月己酉日 (旬空:寅卯)
         離宮:火水未濟         艮宮:火澤睽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兄弟己巳火 應   �|�|�|�|�| 兄弟己巳火 
朱雀       �|�| �|�| 子孫己未土     �|�| �|�| 子孫己未土 
青龍       �|�|�|�|�| 妻財己酉金     �|�|�|�|�| 妻財己酉金 世
玄武 官鬼己亥水 �|�| �|�| 兄弟戊午火 世   �|�| �|�| 子孫丁丑土 
白虎       �|�|�|�|�| 子孫戊辰土     �|�|�|�|�| 父母丁卯木 
�蛇       �|�| �|�| 父母戊寅木  ×→ �|�|�|�|�| 兄弟丁巳火 應
凡占求財,最忌兄爻持世。此卦忌臨世位,當主無財,幸寅木父母動而生世,然父母爻者,非金銀也,乃貨物耳,求金銀則不能,貨物必得。果於寅日得匹緞等物。應寅日者,父爻出空之日也。
卦遇凶星,避之則吉。
舊注,凡值用神空亡,遇日月動爻衝剋者,謂之避空,反不遭其衝剋之害,昔存有占驗。
未月壬申日,占子病,得“�ブ�大過 ”
干支:未月 壬申日  (旬空:戌亥)
         乾宮:天風�ァ         ≌鴯�:澤風大過(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白虎       �|�|�|�|�| 父母壬戌土  ○→ �|�| �|�| 父母丁未土 
�蛇       �|�|�|�|�| 兄弟壬申金     �|�|�|�|�| 兄弟丁酉金 
勾陳       �|�|�|�|�| 官鬼壬午火 應   �|�|�|�|�| 子孫丁亥水 世
朱雀       �|�|�|�|�| 兄弟辛酉金     �|�|�|�|�| 兄弟辛酉金 
青龍 妻財甲寅木 �|�|�|�|�| 子孫辛亥水     �|�|�|�|�| 子孫辛亥水 
玄武       �|�| �|�| 父母辛丑土 世   �|�| �|�| 父母辛丑土 應
彼謂父母旺動,用爻亥水子孫而無氣,本為凶兆,喜得用爻值旬空而避之,至丙子日而愈。蓋丙子者,則前面已過,又是亥水子孫,值子日以臨帝旺之故耳。
野鶴曰:此論非理。諸占,最惡者忌神,既動於卦中,禍已萌矣。用神靜者,逢沖之日遭害;用神動者,逢值合之日遭傷;用神破者,實破之日而遇;用空者,出空之日相逢,是乃未曾出空,可以避之,出空必遇其害,豈曰出空則前面已過,反不受其禍耶?
予得其驗者,元神動於卦中,用神空者,出空之日得福;忌神動於卦中,而用神空者,出空之日逢殃,屢占屢驗,獨近病逢空不論。
凡占近病,用神得遇旬空者,不拘日月動爻克害,用神出空之日即愈,獨此一事論空不論克也,他占皆忌。此卦定是占子近病,不悟近病逢空即愈,而曰諸事皆可避之也,欠當,宜刪之。
爻逢忌殺,敵之無傷。
舊注,忌爻發動,凡事不利,若得日月動爻幫助用爻,可以敵之,不弱於彼,事亦可成。予以此論是理,但彼所存占驗欠當,如
申月乙未日,占脫役,得“損之節”
干支:申月 乙未日 (旬空:辰巳)
         艮宮:山澤損          坎宮:水澤節(六合)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官鬼丙寅木 應○→ �|�| �|�| 妻財戊子水 
白虎       �|�| �|�| 妻財丙子水  ×→ �|�|�|�|�| 兄弟戊戌土 
�蛇       �|�| �|�| 兄弟丙戌土     �|�| �|�| 子孫戊申金 應
勾陳 子孫丙申金 �|�| �|�| 兄弟丁丑土 世   �|�| �|�| 兄弟丁丑土 
朱雀       �|�|�|�|�| 官鬼丁卯木     �|�|�|�|�| 官鬼丁卯木 
青龍       �|�|�|�|�| 父母丁巳火     �|�|�|�|�| 父母丁巳火 世
彼謂世臨丑土,而子水財動生助寅木之鬼,動而克世,喜得日辰未土,而五爻上又變出戌土,扶助世爻,可以敵其寅木之鬼,不能傷身。
野鶴曰:以斷未當。夫一重未土扶世,豈能敵其助鬼傷身之惡煞耶?實緣寅木鬼動,被月建破之、未日墓之,以此寅木之鬼破而入墓,其子水雖生,不能生無根之木,況子水又化回頭之克,水木皆枯,后保無事者,此耳,彼誤作戌未二土幫扶者,錯也。況變爻戌土,從不幫助正卦之爻,予有一例,可以比之,如
辰月乙未日,占月令,得“泰之豐”
干支:辰月 乙未日 (旬空:辰巳)
         坤宮:地天泰(六合)      坎宮:雷火豐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 子孫癸酉金 應   �|�| �|�| 兄弟庚戌土 
白虎       �|�| �|�| 妻財癸亥水     �|�| �|�| 子孫庚申金 世
�蛇       �|�| �|�| 兄弟癸丑土  ×→ �|�|�|�|�| 父母庚午火 
勾陳       �|�|�|�|�| 兄弟甲辰土 世   �|�|�|�|�| 妻財己亥水 
朱雀 父母乙巳火 �|�|�|�|�| 官鬼甲寅木  ○→ �|�| �|�| 兄弟己丑土 應
青龍       �|�|�|�|�| 妻財甲子水     �|�|�|�|�| 官鬼己卯木 
世爻辰土,月建助之,丑土動化回頭之生又來比助,雖則寅木鬼動,而世爻旺相,有助有扶,可以相敵,然後至辛丑日,恐又見凶非。後果因一言興訟,幾被重譴,幸解決而息。夫應解救者,因得日月之土幫扶也。
主象休囚,怕見刑衝剋害。
主象旺相,尚難敵乎刑衝剋害之爻,況休囚耶!前篇所云:克害刑沖,秋霜殺草者,是也。
用爻變動,忌遭死墓絕空。
舊注死墓絕空,乃陷阱之地,若用爻動而化墓、化絕、化空、化死者,不問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占病逢之,必死。
余得驗者,化墓、化絕,若動爻旺相,或臨日月,或日月幫扶,亦無大害。化墓者,沖開之月日而成;化絕者,逢生旺之月日而就。至於化空之說,更得多驗,占謀事,實空之日必成;占近病,出空之日即愈。
用化用,有用無用。
舊注,既有用爻,不可動而又化出來,謂之化去,或傍爻化出,皆不濟事。故雖有用,即如無用爻一般,占病尤忌。
野鶴曰:此論未當。夫用爻化出用爻,若化進神,諸占皆吉,即使他爻動出者,更得比助幫扶,何謂無用?豈不知太過者損之斯成?又曰:用爻重疊,得墓庫以收藏,如果用神太多,待至傷損之日、墓庫之日,成之更穩,反曰無用,非也。此宜刪之。
空化空,雖空弗空。
予得驗者,不獨空化空不為空;動,即不為空矣。為禍為福,沖空、實空之月日必應。
養主狐疑,墓多暗昧。
此亦長生沐浴十二位之星是也,予得驗者,止用生、旺、墓、絕,其餘不驗,今之化出者,亦驗生、旺、墓、絕。墓者,滯也,用神動而化墓者,近病、久病遇之,皆主昏迷之象。用神旺者,沖開墓庫之日則安;用神休囚者,而又被刑衝剋害,則主難愈。逢空者,近病癒,久病凶。捕獲遇之,深藏難覓;身命遇之,愚蒙不振;失脫遇之,暗藏不見;婚姻遇之,遲滯難成,大抵皆暗昧不明之象也。
如若動爻化墓,而墓神回頭克動爻,勿以暗昧昏滯論,乃凶兆也,忌回頭之克我者是也。如若墓神為鬼,回頭克用,更凶。化養、化病、化胎及化沐浴,俱不驗,已盡刪矣。
化生旺兮,禍福有三。
生者,動爻化長生也。如亥水動化出申金,既化長生,又曰化回頭之生;化酉金者,不曰化沐浴,而亦曰化回頭之生。此二生者,動爻有氣,化爻旺相,凡占悉吉。
旺者,長生之第五位者是也,金木水火而化旺,即是化進神。且如申金化酉金,亥水化子水,寅木化卯木,巳火化午火,凡占,無不亨吉。惟土寄生於申,旺於子,不為進神。辰戌未土,動而化齣子爻者,乃為化旺;丑土化齣子爻者,既為化旺,又為化合,凡占皆吉。
化官鬼兮,吉凶有二。
動爻變出官鬼,吉凶有二,何也?占功名者,世爻旺相,或臨日月,或日月生扶,動而變出官星,又無破損,乃為得官之兆。世若休囚被克,動而變出官星者,乃為變鬼,不且艱於食祿,須憂大限將臨。如
戌月甲寅日,占候選何時得缺?得“益之蹇”
干支:戌月 甲寅日 (旬空:子丑)
         巽宮:風雷益          兌宮:水山蹇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兄弟辛卯木 應○→ �|�| �|�| 父母戊子水 
白虎       �|�|�|�|�| 子孫辛巳火     �|�|�|�|�| 妻財戊戌土 
�蛇       �|�| �|�| 妻財辛未土     �|�| �|�| 官鬼戊申金 世
勾陳 官鬼辛酉金 �|�| �|�| 妻財庚辰土 世×→ �|�|�|�|�| 官鬼丙申金 
朱雀       �|�| �|�| 兄弟庚寅木     �|�| �|�| 子孫丙午火 
青龍       �|�|�|�|�| 父母庚子水  ○→ �|�| �|�| 妻財丙辰土 應
世臨月破,寅日傷克,又上爻動出卯木克之,有克無生,世爻變出官星,乃為變鬼,竟未得缺,而卒於次年寅月矣。猶神告曰:命限當危,功名無庸望也。又如
巳月壬申日,占開店貿易,得“坤之剝”
干支:巳月 壬申日  (旬空:戌亥)
   坤宮:坤為地(六衝)      乾宮:山地剝
六神 【本  卦】          【變  卦】
白虎 �|�| �|�| 子孫癸酉金 世×→ �|�|�|�|�| 官鬼丙寅木 
�蛇 �|�| �|�| 妻財癸亥水     �|�| �|�| 妻財丙子水 世
勾陳 �|�| �|�| 兄弟癸丑土     �|�| �|�| 兄弟丙戌土 
朱雀 �|�| �|�| 官鬼乙卯木 應   �|�| �|�| 官鬼乙卯木 
青龍 �|�| �|�| 父母乙巳火     �|�| �|�| 父母乙巳火 應
玄武 �|�| �|�| 兄弟乙未土     �|�| �|�| 兄弟乙未土 
占生意,看財爻。此卦財臨月破,雖然子動生財,而生之不起,況世與子孫一同變鬼,不惟營運休圖,今秋必因子女以致官非。果於八月,因子賭博送官,子受杖刑而死,此應酉金子孫變鬼也。
忌回頭之克我。
爻動而化克者,如金爻動,變火克金,木爻動,變金克木,謂之回頭克我也。余仿此。
覺子曰:予存占驗,凡見回頭之克,占病、占壽、占年運者得之,十有九死。亦有占名利,或占家庭細務而得之者,亦見危亡,其故何也?
蓋其人大限已至,而猶有名利之求,如神告曰:爾不知爾數已盡,何用他求?警戒勿貪,庶不蹈於羅網,即使不能迴避,亦可保其正終,疑神之告,或此意乎。
野鶴曰:官鬼持世,化子孫回頭之克,驗之有四:現任官得之,有應傷子者,有應削職者,有應夭壽者;士庶得之,有應自身損壽者,有應傷子者。凡得此卦,必須命之再占,合而決之,方可一言定斷。惟占防患者相宜,倘化齣子孫,克去身邊之鬼,必無憂也。
凡佔六親,最忌化回頭之克。即如占父母,父臨巳午火,若化亥子水,回頭克父,乃父母不壽之片。如
酉月己丑日,占師尊官事,得“屯之震”
干支:酉月己丑日 (旬空:午未)
         坎宮:水雷屯          震宮:震為雷(六衝)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 兄弟戊子水     �|�| �|�| 官鬼庚戌土 世
朱雀       �|�|�|�|�| 官鬼戊戌土 應○→ �|�| �|�| 父母庚申金 
青龍       �|�| �|�| 父母戊申金  ×→ �|�|�|�|�| 妻財庚午火 
玄武 妻財戊午火 �|�| �|�| 官鬼庚辰土     �|�| �|�| 官鬼庚辰土 應
白虎       �|�| �|�| 子孫庚寅木 世   �|�| �|�| 子孫庚寅木 
�蛇       �|�|�|�|�| 兄弟庚子水     �|�|�|�|�| 兄弟庚子水 
申金父母爻為用神,已入墓矣,又化回頭之克,目下已定重罪矣,彼問能減等否?予曰:豈但減等,且必不遭刑,今歲辰年,歲五相生而不克,況父爻又遇青龍,斷無典刑之事,但午火旬空,防午年出空,其善終乎?
后聞已定重罪,蒙改緩決,至丙午年丙月丙日得肺疾,痰厥而終,正是午火實空之歲。此乃代佔六親忌回頭之克者如此。
勿反德以扶人。
古法:相生須要他生我,相剋還宜我克他。如占彼此兩家之事者,宜應爻而生世;如占財者,宜財生世;占官者,宜官生世。若世去生助他爻,則泄盡自己之氣矣。

增刪黃金策千金賦(下)
惡曜孤寒,怕日辰之並起。
刑衝剋害之爻,即為惡曜,非諸星之凶煞也。凡見此爻動而衝剋用神者,若此星孤立無助,或休囚無力,雖則傷害用神,而用神旺相者,可以相敵,必然無礙,有禍亦輕。最怕日辰動爻助之為虐,彼必狐假虎威,倚勢作惡,得禍不淺矣。與前“月將日辰”章內“最怕他爻增克制”之意同。
用爻重疊,喜墓庫以收藏。
舊注用爻重疊,若無日辰動爻損之,必須得墓庫收藏,方於凡佔有濟。昔存占驗,如
丁丑日佔財,得“益之萃”
干支:丁丑日 (旬空:申酉)
         巽宮:風雷益          兌宮:澤地萃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兄弟辛卯木 應○→ �|�| �|�| 妻財丁未土 
玄武       �|�|�|�|�| 子孫辛巳火     �|�|�|�|�| 官鬼丁酉金 應
白虎       �|�| �|�| 妻財辛未土  ×→ �|�|�|�|�| 父母丁亥水 
�蛇 官鬼辛酉金 �|�| �|�| 妻財庚辰土 世   �|�| �|�| 兄弟乙卯木 
勾陳       �|�| �|�| 兄弟庚寅木     �|�| �|�| 子孫乙巳火 世
朱雀       �|�|�|�|�| 父母庚子水  ○→ �|�| �|�| 妻財乙未土 
彼斷曰:卦有兩財,而初爻、上爻又化出兩財,日辰又是財,本為太過,喜得世爻上有辰字,乃為財庫,謂之財有庫以收藏,後主得財。予以此論極其得理,屢試屢驗,但不必卦中有庫無庫,常見後來逢庫之月日,亦成其事。如
午月戊午日,占何日雨,得“升之恆”
干支:午月 戊午日 (旬空:子丑)
         震宮:地風升          震宮:雷風恆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 官鬼癸酉金     �|�| �|�| 妻財庚戌土 應
青龍       �|�| �|�| 父母癸亥水     �|�| �|�| 官鬼庚申金 
玄武 子孫庚午火 �|�| �|�| 妻財癸丑土 世×→ �|�|�|�|�| 子孫庚午火 
白虎       �|�|�|�|�| 官鬼辛酉金     �|�|�|�|�| 官鬼辛酉金 世
�蛇 兄弟庚寅木 �|�|�|�|�| 父母辛亥水     �|�|�|�|�| 父母辛亥水 
勾陳       �|�| �|�| 妻財辛丑土 應   �|�| �|�| 妻財辛丑土 
或曰:今日佔雨,父母不動,而丑土之財又化出午火回頭之生,竟是大旱之年。予曰:壬戌日必雨。或曰:父臨月建,陰雨連旬,今子孫臨月建,亦同此意,如何得雨?予曰:午火子孫臨日月,旺之極矣,乃用爻重疊,逢墓庫以收藏,故知戌日必雨也。果雨於戌日申時。又如
丑月丙申日,有富室子年僅十七,占終身功名,得“既濟之泰”
干支:丑月 丙申日 (旬空:辰巳)
         坎宮:水火既濟         坤宮:地天泰(六合)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 兄弟戊子水 應   �|�| �|�| 父母癸酉金 應
玄武       �|�|�|�|�| 官鬼戊戌土  ○→ �|�| �|�| 兄弟癸亥水 
白虎       �|�| �|�| 父母戊申金     �|�| �|�| 官鬼癸丑土 
�蛇 妻財戊午火 �|�|�|�|�| 兄弟己亥水 世   �|�|�|�|�| 官鬼甲辰土 世
勾陳       �|�| �|�| 官鬼己丑土  ×→ �|�|�|�|�| 子孫甲寅木 
朱雀       �|�|�|�|�| 子孫己卯木     �|�|�|�|�| 兄弟甲子水 
予得此卦,知其夭壽而不便明言,惟雲功名尚早,重重鬼動克世,連年還有病災,過二十歲脫此鬼厄再問功名。
頃之,其業師問曰:既問終身功名,何緣多鬼克世?予曰:神報壽夭,故不以功名告也。問防於何時?予曰:今年太歲在丑,難過十九辰年。彼又問:辰年衝去戌土之鬼,如何不利?予曰:非也,辰乃土鬼之墓,鬼太旺,必須墓庫收藏,已而死於辰年戌月。
事阻隔兮間發。
舊注世應中間兩爻謂間爻,動則事多阻隔。謂此兩爻,居世應之中,動阻兩家之事,使彼此不能相通也。又曰:世應中間兩間爻發動,所求多阻隔。
覺子曰:以此兩爻作為間爻,試之果驗。須看所佔何事,惟彼此兩家之事,始可用之。如婚姻,以之為媒妁;詞訟,以之為中說;買賣,以之為牙行;借貸成交,以之為中保;舟車,以之為附載;交遊,以之為幫閑;胎產,以之為收生保母。
野鶴曰:世為己,應為人,彼此欲相親者,若遇間爻發動,不可概以阻隔斷之,若得動而生合世應,反得此輩之力。近世爻者,幫我之人也。近應爻者,扶彼之人也。生我者,我當親之;克我者,我宜遠之。獨忌克乎世應,事必難成。
克我者,壞我之事,我被其愚;克應者,壞彼之事,他為所誘。若持史動,其害猶小,破阻其事,不過耗財而已;若持鬼動,定受其累而為禍不淺也。如
巳月庚辰日,占買宅,得“臨之大壯”
干支:巳月庚辰日 (旬空:申酉)
   坤宮:地澤臨          坤宮:雷天大壯(六衝)
六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 子孫癸酉金     �|�| �|�| 兄弟庚戌土 
勾陳 �|�| �|�| 妻財癸亥水 應   �|�| �|�| 子孫庚申金 
朱雀 �|�| �|�| 兄弟癸丑土  ×→ �|�|�|�|�| 父母庚午火 世
青龍 �|�| �|�| 兄弟丁丑土  ×→ �|�|�|�|�| 兄弟甲辰土 
玄武 �|�|�|�|�| 官鬼丁卯木 世   �|�|�|�|�| 官鬼甲寅木 
白虎 �|�|�|�|�| 父母丁巳火     �|�|�|�|�| 妻財甲子水 應
世爻卯木,應爻亥水,乃是世應相生,必成之象。但嫌亥臨月破,不能生世,況間爻三重丑土發動,乃成群之小人從中破事,難許成交。彼曰:已付樣銀,因彼用人與說合者多索偏費,未遂其次,故伊悔言不賣。予曰:應爻破而被克,今即多許之,亦不成也。
後果不成,退回樣銀。此公大怒,浼當道親友赴理,盡叱其非,彼亦甘受。予詳卦中之間爻三重土動,近應爻者,即如賣主身畔之人也;克應爻者,破阻賣宅不成而無財也;近世爻之土,亦克應爻者,即是賣主央去親友,眾叱其非也。
覺子曰:凡遇間爻動者,若得日月衝剋,可解。
心退悔兮世空。
舊注:自占,世為主象,若無日月動爻傷克,而世爻無故自空者,必主自心懶惰,不肯向前。
野鶴曰:此論極是。前曰無故自空如入深淵大壑,凡佔大凶者,非也。
覺子曰:《易林補遺》有雲:世應皆空,兩下目前退悔,主賓皆動,二邊日後更張。所以不獨世不宜空,應亦不宜空也,故曰世應皆空,事無准實。至於凡動而空者,不以此論。
卦爻發動,須看交重。
舊注:交動,主未來事;重動,主過去事。予亦多試,間有驗者,但大凡爻象,有一定而不可移者,始可以為準繩,其間有驗者,乃偶然湊合耳,不可執以為法也。
動變比和,當明進退。
見“進退”章。
殺生身,莫將吉斷;用克世,勿作凶推。蓋生中有刑害之兩防,合處有克傷之一慮。
殺生世者,是日月動爻作忌神而生世也,非凶煞也,不以吉斷者,何也?謂忌神既旺,用神衰矣,世雖逢生,究竟有何益哉?如
戌月丙子日,占父任滇南,何時得信?得“地澤臨”
干支:戌月 丙子日 (旬空:申酉)
   坤宮:地澤臨          
六神 【本  卦】          
青龍 �|�| �|�| 子孫癸酉金     
玄武 �|�| �|�| 妻財癸亥水 應   
白虎 �|�| �|�| 兄弟癸丑土     
�蛇 �|�| �|�| 兄弟丁丑土     
勾陳 �|�|�|�|�| 官鬼丁卯木 世   
朱雀 �|�|�|�|�| 父母丁巳火   
占信者,朱雀巳火父母為用神。日辰子水克巳火,即為忌神;戌月,乃巳火之墓,亦為忌神。此巳火月墓、日克,音信杳無之兆也,而世爻卯木,雖遇日生月合,何益於事?殺生身,勿將吉斷,此之謂也。佔後,遲四年得信,知而父遇害矣。
覺子曰:用克世,乃用神來克世也。勿作凶看者,據舊注,主事爻動來克世,乃為是事來就我,事必易成,我雖見克,亦何傷哉?故雲克世者不以為凶。予以此論未為全是。予之得驗者,如占求財,財為用神,財爻克世者必得;占行人,用神克世者即歸;占醫藥,子孫為用神,子孫克世者即愈。外此數占,俱不宜用神而克世也。若占功名,官鬼克世,非禍即災,不得概曰勿作凶看也。如
丑月庚子日,占關差得否?得“泰之明夷”
干支:丑月 庚子日  (旬空:辰巳)
         坤宮:地天泰(六合)      坎宮:地火明夷(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 子孫癸酉金 應   �|�| �|�| 子孫癸酉金 
勾陳       �|�| �|�| 妻財癸亥水     �|�| �|�| 妻財癸亥水 
朱雀       �|�| �|�| 兄弟癸丑土     �|�| �|�| 兄弟癸丑土 世
青龍       �|�|�|�|�| 兄弟甲辰土 世   �|�|�|�|�| 妻財己亥水 
玄武 父母乙巳火 �|�|�|�|�| 官鬼甲寅木  ○→ �|�| �|�| 兄弟己丑土 
白虎       �|�|�|�|�| 妻財甲子水     �|�|�|�|�| 官鬼己卯木 應
占關差,以官鬼為用神。此卦辰土持世,寅木官鬼克之,因世爻空,即於壬寅日得差,次年三月,故於中道,用克世,勿作凶看,得耶。又如
午月丙辰日,占伙居吉否?得“謙之明夷”
干支:午月 丙辰日 (旬空:子丑)
         兌宮:地山謙          坎宮:地火明夷(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 兄弟癸酉金     �|�| �|�| 兄弟癸酉金 
玄武       �|�| �|�| 子孫癸亥水 世   �|�| �|�| 子孫癸亥水 
白虎       �|�| �|�| 父母癸丑土     �|�| �|�| 父母癸丑土 世
�蛇       �|�|�|�|�| 兄弟丙申金     �|�|�|�|�| 子孫己亥水 
勾陳 妻財丁卯木 �|�| �|�| 官鬼丙午火 應   �|�| �|�| 父母己丑土 
朱雀       �|�| �|�| 父母丙辰土  ×→ �|�|�|�|�| 妻財己卯木 應
占宅舍,以父母爻為用神。此卦辰土父母動而克世,不宜徙居。彼曰:業已成矣,奈何?予曰:目前不妨,秋時不利。蓋因辰土動化卯木,至秋,木被金傷,辰土來克世矣。不聽,至七月,地震,房屋傾倒,人眷被傷,此可謂之用克世不以為凶耶?
刑害不宜臨用。
主事爻與日月動爻作三刑者,占事不成,占物不佳,占病必死,占人有憂患,占婦人不貞節,占文書有破綻,占訟必有罪責,動而化刑者,亦然,惟臨死者不驗,故不注。
死絕豈可持世。
用爻世爻絕於日辰,或化絕者,舊注凡事不利,予以休囚被克而又絕者是也,旺相則無妨。
動逢沖而事散。
見“三沖六衝章”。
絕逢生而事成。
大凡世與用神,或絕於日,或化絕,若得日月動爻生者,謂之絕處逢生。且如寅日佔卦,酉為用神,酉絕於寅,若在辰戌丑未之月,或爻中動出辰戌丑未,以土生酉金,皆謂之絕處逢生也。余仿此。
如逢合住,須衝破以成功,若遇休囚,必旺相而成事。
詳“應期”章。
速則動而克世,緩則靜而生身。
此獨佔行人用之,他占不用。
野鶴曰:用神動而克世者,行人回速也;用神靜而生世者,行人歸緩也。且如占父母何時回?以父母為用神,父母動而克世者,許之即歸。余仿此。
父亡而事無頭緒,福隱而事不稱情。
古法曰:卦無父母事無頭,卦無子孫不喜悅。
野鶴曰:此多事之論也。凡占事者,如用神、元神、仇神、忌神,克害刑沖、空絕破墓、日月飛伏,許多義例,尚無折衷之論,還敢尋不當用之爻耶?正恐枝恭弘=叶 恭弘多而頭緒亂也。
鬼雖災禍,伏猶無氣。
《天元賦》中無鬼論,雖則有理,實亦多事。予生平占官、占鬼、占疾病,當用則用,不當用者則不用。
子雖福德,多反無功。
覺子曰:以之為忌神者,實不宜多;以之為用神者,多則何害?豈不聞損之斯成,逢墓庫以收藏乎。
虎興而遇吉神,不害其為吉;龍動而逢凶曜,難掩其為凶。
理談也,“六神”章內已解明矣。
元武為盜賊之事,亦必官爻;朱雀為口舌之神,必須兄弟。
此論欠當。武雀勾蛇,動而不克世者,無礙;動而克世者,悉以為凶,何事分兄弟官鬼耶?
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此至言也,宜深味之。
除惡未盡,死灰須防復焰。
刑衝剋害之神,若得日月動爻克制者,須盡其根,若除之不盡,將來遇生扶之年月,仍復為禍。如
卯月甲申日,占病,得“謙之蹇”
干支:卯月 甲申日  (旬空:午未)
         兌宮:地山謙          兌宮:水山蹇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 兄弟癸酉金     �|�| �|�| 子孫戊子水 
白虎       �|�| �|�| 子孫癸亥水 世×→ �|�|�|�|�| 父母戊戌土 
�蛇       �|�| �|�| 父母癸丑土     �|�| �|�| 兄弟戊申金 世
勾陳       �|�|�|�|�| 兄弟丙申金     �|�|�|�|�| 兄弟丙申金 
朱雀 妻財丁卯木 �|�| �|�| 官鬼丙午火 應   �|�| �|�| 官鬼丙午火 
青龍       �|�| �|�| 父母丙辰土     �|�| �|�| 父母丙辰土 應
亥水子孫長生於申日,世遇日建之生,雖化戌土之克,春令土衰,卯月克制有救,無妨。果愈於丁亥日。寧知卯木雖克戌土,卻有相合之意,亥水雖遇長生,而戌土亦得長生於申,后至巳月,亥逢月破,巳火生助戌土,諺雲:“斬草不除根,萌芽依舊發。”仍復舊病而死矣。
害良不重,枯木猶有逢春。
世與用神有氣,若被日月動爻衝剋者,目下雖遇克傷,他日逢生則再發矣。如
子月丁亥日,占自陳,得“歸妹之解”
干支:子月丁亥日 (旬空:午未)
         兌宮:雷澤歸妹(歸魂)     震宮:雷水解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 父母庚戌土 應   �|�| �|�| 父母庚戌土 
玄武       �|�| �|�| 兄弟庚申金     �|�| �|�| 兄弟庚申金 應
白虎 子孫丁亥水 �|�|�|�|�| 官鬼庚午火     �|�|�|�|�| 官鬼庚午火 
�蛇       �|�| �|�| 父母丁丑土 世   �|�| �|�| 官鬼戊午火 
勾陳       �|�|�|�|�| 妻財丁卯木     �|�|�|�|�| 父母戊辰土 世
朱雀       �|�|�|�|�| 官鬼丁巳火  ○→ �|�| �|�| 妻財戊寅木 
巳火官星,冬令休囚之極,子月亥日,重重衝剋,功名難保。彼問革職乎?降調乎?予曰:若革職者,此巳火之官則不動矣,即動而化生,克之不盡,為功名有根也。況月建合世,官傷而身不動,降級留任有之。果於寅月革職留任。此乃日月衝剋官星,害之不重耳。卯年占,巳年仍復原職,豈非逢春再發之驗耶。
水木須要尋根。
凡占身命、家宅、功名、墳塋、貿易等事,欲其久遠者,用神雖則為重,而必須兼看元神。蓋,用神為事之體,元神為事之根,用神雖旺,而元神若被傷克者,即如木之無根、水之無源,烏能久遠乎?金火土俱同此推。如
午月庚寅日,占掣籤得何處?得“大畜之中孚”
干支:午月 庚寅日  (旬空:午未)
         艮宮:山天大畜         艮宮:風澤中孚(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官鬼丙寅木     �|�|�|�|�| 官鬼辛卯木 
勾陳       �|�| �|�| 妻財丙子水 應×→ �|�|�|�|�| 父母辛巳火 
朱雀       �|�| �|�| 兄弟丙戌土     �|�| �|�| 兄弟辛未土 世
青龍 子孫丙申金 �|�|�|�|�| 兄弟甲辰土  ○→ �|�| �|�| 兄弟丁丑土 
玄武 父母丙午火 �|�|�|�|�| 官鬼甲寅木 世   �|�|�|�|�| 官鬼丁卯木 
白虎       �|�|�|�|�| 妻財甲子水     �|�|�|�|�| 父母丁巳火 應
世臨寅木官星,必得東方之缺,獨嫌子水月破,動而化絕,恐不能到任。彼問其故。予曰:財為養命之源,又為王家之祿,今財臨絕地,是財祿俱無,世爻寅木無水滋生,實為凶兆。彼曰:改日虔誠再占。又於
甲午日,得“臨之節”
干支:午月 甲午日 (旬空:辰巳)
   坤宮:地澤臨          坎宮:水澤節(六合)
六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 子孫癸酉金     �|�| �|�| 妻財戊子水 
白虎 �|�| �|�| 妻財癸亥水 應×→ �|�|�|�|�| 兄弟戊戌土 
�蛇 �|�| �|�| 兄弟癸丑土     �|�| �|�| 子孫戊申金 應
勾陳 �|�| �|�| 兄弟丁丑土     �|�| �|�| 兄弟丁丑土 
朱雀 �|�|�|�|�| 官鬼丁卯木 世   �|�|�|�|�| 官鬼丁卯木 
青龍 �|�|�|�|�| 父母丁巳火     �|�|�|�|�| 父母丁巳火 世
予曰:此與前卦卦名雖殊,其理一也,又是亥水財爻被回頭之克,豈止難以到任,猶防秋令危災。果於七月得瀉疾,服藥稍愈,因多服補劑,思飲冰水,醫者囑家人點水勿與,渴極捶胸,竟至渴死。無水之驗如此。
動爻何妨空破。
此論殊是。予得驗者,如予於
戌月己巳日,佔南行,得“大有之大壯”
干支:戌月 己巳日 (旬空:戌亥)
   乾宮:火天大有(歸魂)     坤宮:雷天大壯(六衝)
六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官鬼己巳火 應○→ �|�| �|�| 父母庚戌土 
朱雀 �|�| �|�| 父母己未土     �|�| �|�| 兄弟庚申金 
青龍 �|�|�|�|�| 兄弟己酉金     �|�|�|�|�| 官鬼庚午火 世
玄武 �|�|�|�|�| 父母甲辰土 世   �|�|�|�|�| 父母甲辰土 
白虎 �|�|�|�|�| 妻財甲寅木     �|�|�|�|�| 妻財甲寅木 
�蛇 �|�|�|�|�| 子孫甲子水     �|�|�|�|�| 子孫甲子水 應
予以應爻官星生世,為官貴相生,雖則可喜,但嫌巳火墓於戌月而又化墓,生我之官爻既入墓矣,烏能生我?兼是六衝之卦,疑為不吉。至
亥月甲辰日又占,仍得“大有之大畜”
干支:亥月 甲辰日 (旬空:寅卯)
   乾宮:火天大有(歸魂)     艮宮:山天大畜
六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官鬼己巳火 應   �|�|�|�|�| 妻財丙寅木 
白虎 �|�| �|�| 父母己未土     �|�| �|�| 子孫丙子水 應
�蛇 �|�|�|�|�| 兄弟己酉金  ○→ �|�| �|�| 父母丙戌土 
勾陳 �|�|�|�|�| 父母甲辰土 世   �|�|�|�|�| 父母甲辰土 
朱雀 �|�|�|�|�| 妻財甲寅木     �|�|�|�|�| 妻財甲寅木 世
青龍 �|�|�|�|�| 子孫甲子水     �|�|�|�|�| 子孫甲子水 
予疑又得此卦,巳火雖則生世,又為月破,破則不能生我,去之何益,況間爻酉金兄動,乃阻隔耗財之神,疑之,不行。及至
甲寅日又占,復得“大有之大壯”
干支:亥月 甲寅日 (旬空:子丑)
   乾宮:火天大有(歸魂)     坤宮:雷天大壯(六衝)
六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官鬼己巳火 應○→ �|�| �|�| 父母庚戌土 
白虎 �|�| �|�| 父母己未土     �|�| �|�| 兄弟庚申金 
�蛇 �|�|�|�|�| 兄弟己酉金     �|�|�|�|�| 官鬼庚午火 世
勾陳 �|�|�|�|�| 父母甲辰土 世   �|�|�|�|�| 父母甲辰土 
朱雀 �|�|�|�|�| 妻財甲寅木     �|�|�|�|�| 妻財甲寅木 
青龍 �|�|�|�|�| 子孫甲子水     �|�|�|�|�| 子孫甲子水 應
連得三次,予忽悟曰:此行至明歲三四月,必然如意。巳火之官動而生世,目下雖破衰入墓,明年三月沖開戌墓巳火,而至巳月,當令得時,不空不破,旺相而生世矣,隨於巳日就道。
行至中途,遇舊識,其母新故,又遭回祿,資斧缺乏,意欲附行,予方省第二卦間爻酉金兄動,乃附載同行之人也,數已早定,因許之同行。
行未數日,又遇知己,雲某處有抄本奇門,命予偕往買之,可繞道兩日。予卜之,又得大有之大壯,予向友曰:“卦得之四次,非令我買書,乃促我行也。竟行,至地頭,時已二月矣。有顯宦,於
卯月戊戌日,占目下功名升否?得“離之震”
干支:卯月 戊戌日 (旬空:辰巳)
   離宮:離為火(六衝)      震宮:震為雷(六衝)
六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兄弟己巳火 世○→ �|�| �|�| 子孫庚戌土 世
青龍 �|�| �|�| 子孫己未土     �|�| �|�| 妻財庚申金 
玄武 �|�|�|�|�| 妻財己酉金     �|�|�|�|�| 兄弟庚午火 
白虎 �|�|�|�|�| 官鬼己亥水 應○→ �|�| �|�| 子孫庚辰土 應
�蛇 �|�| �|�| 子孫己丑土     �|�| �|�| 父母庚寅木 
勾陳 �|�|�|�|�| 父母己卯木     �|�|�|�|�| 官鬼庚子水 
離變震卦,六衝而變六衝,世爻化墓入墓,亥水官星被回頭之克,大凶之兆,勿盼升遷,且防刑獄。果因軍機事送詔獄。又有因�G誤,欲辨復者,於
卯月庚子日,佔得“漸”卦
干支:卯月 庚子日 (旬空:辰巳)
         艮宮:風山漸(歸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蛇       �|�|�|�|�| 官鬼辛卯木 應   
勾陳 妻財丙子水 �|�|�|�|�| 父母辛巳火     
朱雀       �|�| �|�| 兄弟辛未土     
青龍       �|�|�|�|�| 子孫丙申金 世   
玄武       �|�| �|�| 父母丙午火     
白虎       �|�| �|�| 兄弟丙辰土     
子孫持世,官臨應爻,祿位已屬他人矣,斷難復職。彼曰:今日恐不誠,明日敬占。
卯月辛丑日,佔得“晉”卦
干支:卯月 辛丑日 (旬空:辰巳)
         乾宮:火地晉(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蛇       �|�|�|�|�| 官鬼己巳火     
勾陳       �|�| �|�| 父母己未土     
朱雀       �|�|�|�|�| 兄弟己酉金 世   
青龍       �|�| �|�| 妻財乙卯木     
玄武       �|�| �|�| 官鬼乙巳火     
白虎 子孫甲子水 �|�| �|�| 父母乙未土 應 
予曰:今日之卦,與昨日相同,世爻破而入墓,官星兩現皆空,辨復殊難。彼不以為然。予曰:何妨再卜一數。彼因誠敬祝之,又得“恆之大過”
         震宮:雷風恆          震宮:澤風大過(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 妻財庚戌土 應   �|�| �|�| 妻財丁未土 
勾陳       �|�| �|�| 官鬼庚申金  ×→ �|�|�|�|�| 官鬼丁酉金 
朱雀       �|�|�|�|�| 子孫庚午火     �|�|�|�|�| 父母丁亥水 世
青龍       �|�|�|�|�| 官鬼辛酉金 世   �|�|�|�|�| 官鬼辛酉金 
玄武 兄弟庚寅木 �|�|�|�|�| 父母辛亥水     �|�|�|�|�| 父母辛亥水 
白虎       �|�| �|�| 妻財辛丑土     �|�| �|�| 妻財辛丑土 應
予曰:恭喜,此地爵位雖已失矣,速行援例,再任�k方。彼曰:何所見而云然?予曰:持世官星,破而入墓,所以知其失之就矣。幸五爻官化進神,明是再任之官也。已而辨復不準,后復援例,於巳年補陝西慶陽。時又有憲副在省,於
卯月甲辰日佔母病,得“��之大壯”
干支:卯月甲辰日 (旬空:寅卯)
         坤宮:澤天��          坤宮:雷天大壯(六衝)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 兄弟丁未土     �|�| �|�| 兄弟庚戌土 
白虎       �|�|�|�|�| 子孫丁酉金 世○→ �|�| �|�| 子孫庚申金 
�蛇       �|�|�|�|�| 妻財丁亥水     �|�|�|�|�| 父母庚午火 世
勾陳       �|�|�|�|�| 兄弟甲辰土     �|�|�|�|�| 兄弟甲辰土 
朱雀 父母乙巳火 �|�|�|�|�| 官鬼甲寅木 應   �|�|�|�|�| 官鬼甲寅木 
青龍       �|�|�|�|�| 妻財甲子水     �|�|�|�|�| 妻財甲子水 應
巳火父母伏於寅木之下,飛來生伏,月建又作父母之元神,太夫人已遇良醫矣,今日酉時必有喜信,巳月全安。果於酉時,家人報有送來醫者,服藥對症、包治,許四月大愈。應酉時得信者,酉金子孫持世,酉時聞信而喜悅也。已而如所佔焉。又有都閫,於
卯月丁未日,占官事,得“既濟之屯”
干支:卯月丁未日 (旬空:寅卯)
         坎宮:水火既濟         坎宮:水雷屯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 兄弟戊子水 應   �|�| �|�| 兄弟戊子水 
玄武       �|�|�|�|�| 官鬼戊戌土     �|�|�|�|�| 官鬼戊戌土 應
白虎       �|�| �|�| 父母戊申金     �|�| �|�| 父母戊申金 
�蛇 妻財戊午火 �|�|�|�|�| 兄弟己亥水 世○→ �|�| �|�| 官鬼庚辰土 
勾陳       �|�| �|�| 官鬼己丑土     �|�| �|�| 子孫庚寅木 世
朱雀       �|�|�|�|�| 子孫己卯木     �|�|�|�|�| 兄弟庚子水 
予曰:官事且緩,病災甚危,三月須防不測。彼曰:我占官事,並非占病,況我無病,因足疾難於行動,所以未起,汝疑為病耶?
予漫應曰:公雖占官事,猶神意謂疾病之險,較官事為重,故神以重大者先告之也。既得此卦,無論有病與否,止觀此世爻休囚之極,日神克之,動而變鬼,又為化墓,又化回頭之克,即使健旺無疾,亦慮凶危。後果於三月初六日,令人針足,錯針筋脈,疼至十八日而死。又於
卯月庚戌日,占開鉛礦有否?得“益之中孚”
干支:卯月庚戌日 (旬空:寅卯)
         巽宮:風雷益          艮宮:風澤中孚(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兄弟辛卯木 應   �|�|�|�|�| 兄弟辛卯木 
勾陳       �|�|�|�|�| 子孫辛巳火     �|�|�|�|�| 子孫辛巳火 
朱雀       �|�| �|�| 妻財辛未土     �|�| �|�| 妻財辛未土 世
青龍 官鬼辛酉金 �|�| �|�| 妻財庚辰土 世   �|�| �|�| 妻財丁丑土 
玄武       �|�| �|�| 兄弟庚寅木  ×→ �|�|�|�|�| 兄弟丁卯木 
白虎       �|�|�|�|�| 父母庚子水     �|�|�|�|�| 子孫丁巳火 應
兄爻旺相,動而克世劫財,非大破其財而不止。彼曰:已開兩月余矣,所費不貲,若無鉛,予即止矣。予曰:兄動化進神,正是破耗之時,恐欲罷不能也。后聞此商開礦,直至水泉湧出而止。
予於彼處,三四五月,了無寧日,始悟前火天大有之卦,連得四次,以巳火之官而生世爻,應巳月官貴以相生也,由斯而知神報吉凶之月日,全在活潑通變,不可依樣畫符。雖然予之粗能稍悟者,總因多佔之力耳。若非連得四次,予亦未必有此一行,予既驗之,不惜諄諄以告。
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決斷,務在靈機。
古聖賢教人占卜,先授以動靜衰旺、生扶拱合、刑衝剋害、破墓絕空,種種宜綮處,斷不可草草放過,所以書宜熟讀,理要細參,久之,自能觸類旁通,隨機應變,爻象一成,吉凶如指掌矣。其用者重之,不用者去之,如是而猶有不驗者,未之有也。若夫浮氣精心及刻舟求劍者,不卜亦可。
筮必誠心,子日弗忌。
天下事無不從心而生,心動求神,必須誠一,故曰誠則形,形則聚,聚則明。心誠求之,卦之吉凶顯而畢現矣。古有子不問卜之說,惟《黃金策》曰:只在誠與不誠,不在子與不子。誠哉是言也!
占勿二念,早暮何妨。
一念之誠,可格天地;二簋之用,可享鬼神。若有心懷兩三事而占者,念既不專,應何能一?念多心亂,即是不誠,故曰遇事即占,不拘早晚,慎勿二念,二念不靈。曾有人先佔求財,后占妻夫之病者,於
辰月乙丑日,占求財,得“隨之否”
干支:辰月 乙丑日 (旬空:戌亥)
         震宮:澤雷隨(歸魂)      乾宮:天地否(六合)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 妻財丁未土 應×→ �|�|�|�|�| 妻財壬戌土 應
白虎       �|�|�|�|�| 官鬼丁酉金     �|�|�|�|�| 官鬼壬申金 
�蛇 子孫庚午火 �|�|�|�|�| 父母丁亥水     �|�|�|�|�| 子孫壬午火 
勾陳       �|�| �|�| 妻財庚辰土 世   �|�| �|�| 兄弟乙卯木 世
朱雀       �|�| �|�| 兄弟庚寅木     �|�| �|�| 子孫乙巳火 
青龍       �|�|�|�|�| 父母庚子水  ○→ �|�| �|�| 妻財乙未土 
又占妻父病,得“水山蹇”
         兌宮:水山蹇          
六神  伏  神 【本  卦】          
玄武       �|�| �|�| 子孫戊子水     
白虎       �|�|�|�|�| 父母戊戌土     
�蛇       �|�| �|�| 兄弟戊申金 世   
勾陳       �|�|�|�|�| 兄弟丙申金     
朱雀 妻財丁卯木 �|�| �|�| 官鬼丙午火     
青龍       �|�| �|�| 父母丙辰土 應  
若依其祈禱之次序而斷,先佔是求財,滿盤俱是財星,其財必獲;后占是為妻父之病,父母臨日月而不死。孰知二事皆由此人之念而出,神乃以前卦應占病,財動克父,其人病於辰日。應辰日者,財爻屬土,辰乃土之墓也。
后卦反應求財,兄爻持世而不得。若非留神,前後參悟,以前卦斷求財,以後卦而斷病,寧不令人噴飯?故曰:“一念止佔一事,不妨早占晚占,但心懷兩三事者,靜夜求神,亦須有錯,此一道理,當預告占者。”
我事不可命人。
我有心事,不可使人代占,蓋我一念,他又一念,是二念也,如何有效?曾有現任官,命家人代占防害,於
卯月戊戌日,佔主人目下有災晦否?得“比之咸”
干支:卯月 戊戌日 (旬空:辰巳)
   坤宮:水地比(歸魂)      兌宮:澤山咸
六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 妻財戊子水 應   �|�| �|�| 兄弟丁未土 應
青龍 �|�|�|�|�| 兄弟戊戌土     �|�|�|�|�| 子孫丁酉金 
玄武 �|�| �|�| 子孫戊申金  ×→ �|�|�|�|�| 妻財丁亥水 
白虎 �|�| �|�| 官鬼乙卯木 世×→ �|�|�|�|�| 子孫丙申金 世
�蛇 �|�| �|�| 父母乙巳火     �|�| �|�| 父母丙午火 
勾陳 �|�| �|�| 兄弟乙未土     �|�| �|�| 兄弟丙辰土 
此卦若以本人之念占防害者斷之,最喜子孫克世,克去身邊之鬼而無憂也。若以家人佔主,以父母為用神,又以官爻而兼用,今巳火父空,空而墓於戌日,卯官雖臨月建,難勝地疊疊之金,目下固爾無妨,秋來豈無險厄?不意此卦竟應本官自己之占,世爻為用,子孫克世以解其憂,至至申日,聞信雲:有人赴部揭告,被勸而止矣,若以家人佔主而斷之,寧能驗乎?
雖然又不可執此卦以為定法也,間亦有不應主人之念,而應家人之念者,故曰:“我事務要親占,命人代占者,難取用神,未能必驗也。”
彼具誠心,特欲問神,讓我先佔,恐神不讓,我發虔心,早已舉念,遜他先卜,神必應吾。
曾於辰月癸未日,有人先欲占功名,因有長者在座,讓彼先佔子病,得“�ブ�渙”
干支:辰月 癸未日 (旬空:申酉)
         乾宮:天風�ァ         ±牘�:風水渙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白虎       �|�|�|�|�| 父母壬戌土     �|�|�|�|�| 妻財辛卯木 
�蛇       �|�|�|�|�| 兄弟壬申金     �|�|�|�|�| 官鬼辛巳火 世
勾陳       �|�|�|�|�| 官鬼壬午火 應○→ �|�| �|�| 父母辛未土 
朱雀       �|�|�|�|�| 兄弟辛酉金  ○→ �|�| �|�| 官鬼戊午火 
青龍 妻財甲寅木 �|�|�|�|�| 子孫辛亥水     �|�|�|�|�| 父母戊辰土 應
玄武       �|�| �|�| 父母辛丑土 世   �|�| �|�| 妻財戊寅木 
本人占功名,得“天澤履”
         艮宮:天澤履          
六神  伏  神 【本  卦】          
白虎       �|�|�|�|�| 兄弟壬戌土     
�蛇 妻財丙子水 �|�|�|�|�| 子孫壬申金 世   
勾陳       �|�|�|�|�| 父母壬午火     
朱雀       �|�| �|�| 兄弟丁丑土     
青龍       �|�|�|�|�| 官鬼丁卯木 應   
玄武       �|�|�|�|�| 父母丁巳火     
若以前卦斷子病,其子必死,何也?亥水子孫,日月傷克,世爻暗動,又傷子孫,元神酉金又被午火克壞,謂之“忌神旺而元神衰”,寧有全生之理?詎料本人舉念在前,前卦而應乎功名。午火官動而生世,世動官興,主丑月榮遷。
后卦仍應父占子病,申金子孫,日月生之,應次日即愈。又
巳月辛巳日,有人占父病,偶遇官長至,讓之先佔,得“井之升”
干支:巳月辛巳日 (旬空:申酉)
         震宮:水風井          震宮:地風升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 父母戊子水     �|�| �|�| 官鬼癸酉金 
勾陳       �|�|�|�|�| 妻財戊戌土 世○→ �|�| �|�| 父母癸亥水 
朱雀 子孫庚午火 �|�| �|�| 官鬼戊申金     �|�| �|�| 妻財癸丑土 世
青龍       �|�|�|�|�| 官鬼辛酉金     �|�|�|�|�| 官鬼辛酉金 
玄武 兄弟庚寅木 �|�|�|�|�| 父母辛亥水 應   �|�|�|�|�| 父母辛亥水 
白虎       �|�| �|�| 妻財辛丑土     �|�| �|�| 妻財辛丑土 應
此卦乃官因目下缺出,而人四缺三,問我能得否而占也。斷曰:申酉之官,俱逢空地,又被日月之克,空而被克,時下不能;幸得戌土生官,秋季方能有望。豈知此卦乃應前人占父病之卦也,戌土財動而克世,亥水父母日破、月破;元神空而被克,死於戌日。及官去,本人占之,得“乾之家人”
   乾宮:乾為天(六衝)      巽宮:風火家人
六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父母壬戌土 世   �|�|�|�|�| 妻財辛卯木 
勾陳 �|�|�|�|�| 兄弟壬申金     �|�|�|�|�| 官鬼辛巳火 應
朱雀 �|�|�|�|�| 官鬼壬午火  ○→ �|�| �|�| 父母辛未土 
青龍 �|�|�|�|�| 父母甲辰土 應   �|�|�|�|�| 子孫己亥水 
玄武 �|�|�|�|�| 妻財甲寅木  ○→ �|�| �|�| 父母己丑土 世
白虎 �|�|�|�|�| 子孫甲子水     �|�|�|�|�| 妻財己卯木 
此卦火局生父母,若斷占父病,豈得死乎?殊不知應前官占功名也。寅午兩爻,財官俱動,三合世爻而成官局,緣世在六爻,得粵東肇慶缺焉。
按此二卦何嘗不靈,無奈人讓而神不從,其所得之卦,仍視舉意之次序何。
他事由他動念,慎勿提他。
他之心事,未曾動念而占,我乃提之使占,究竟為我之念也。曾有父令子占功名,於
午月辛酉日,得“萃之遁”
干支:午月 辛酉日 (旬空:子丑)
   兌宮:澤地萃          乾宮:天山遁
六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 父母丁未土  ×→ �|�|�|�|�| 父母壬戌土 
勾陳 �|�|�|�|�| 兄弟丁酉金 應   �|�|�|�|�| 兄弟壬申金 應
朱雀 �|�|�|�|�| 子孫丁亥水     �|�|�|�|�| 官鬼壬午火 
青龍 �|�| �|�| 妻財乙卯木  ×→ �|�|�|�|�| 兄弟丙申金 
玄武 �|�| �|�| 官鬼乙巳火 世   �|�| �|�| 官鬼丙午火 世
白虎 �|�| �|�| 父母乙未土     �|�| �|�| 父母丙辰土 
此子年僅十一,其父令之占將來有功名否?斷曰:官星持世,夏火當陽,未土父爻為文章,父化進神,功名有望。豈知父使之占,舉念者父也,此卦聖意,故仍作父之占子。父動克子,兄動傷妻,妻死於申月,子卒於未年。未年死子者,未土父動,值未年以克子;七月傷妻者,卯木財爻絕於申之故也。
野鶴曰:予今亦嘗令人而占,然另有一法,先向其人曰:“爾之某事,須佔一卦,以識吉凶。但刻下念由我起,爾且莫就占,須臾忘懷,爾忽自想起,另起念而占之,即為爾之念矣,則必無兩岐之慮。”試之屢驗。
我占必以直告,切莫昧己。
此等極多,難以更仆而數也。有為婚姻而故占月令;有為功名而故卜流年;有現任之官欲謀他人之缺,因不便明言,而故佔在任之凶吉;有孝廉不顯說卜會試,而渾問功名;有已革職,止混問功名,而諱言起複;有已生子而故問有子與否?如
未月癸亥日,占流年,得“艮”卦
干支:未月 癸亥日 (旬空:子丑)
   艮宮:艮為山(六衝)      
六神 【本  卦】          
白虎 �|�|�|�|�| 官鬼丙寅木 世   
�蛇 �|�| �|�| 妻財丙子水     
勾陳 �|�| �|�| 兄弟丙戌土     
朱雀 �|�|�|�|�| 子孫丙申金 應   
青龍 �|�| �|�| 父母丙午火     
玄武 �|�| �|�| 兄弟丙辰土    
此人已往軍前捐納,故占流年,意謂命有功名,而流年必現。不曉占功名,以官為官,最喜官星持世;占流年,以官為鬼,不宜官鬼持世。予以此理告之,彼方曰:實倩人援例,可能成否?予曰:此卦官星持世,長生於亥日,業已成矣!亥水為財,明是財旺生官也。至申日,文書實收果到。應申日者,寅木官星持世,靜而逢沖之日也。若以流年作鬼斷者,不驗之咎,其誰任之?又如
子月乙酉日,占現任吉凶,得“水天需”
干支:子月乙酉日 (旬空:午未)
         坤宮:水天需(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玄武       �|�| �|�| 妻財戊子水     
白虎       �|�|�|�|�| 兄弟戊戌土     
�蛇       �|�| �|�| 子孫戊申金 世   
勾陳       �|�|�|�|�| 兄弟甲辰土     
朱雀 父母乙巳火 �|�|�|�|�| 官鬼甲寅木     
青龍       �|�|�|�|�| 妻財甲子水 應   
此公因本省有缺出,諱言得否,故以現任之吉凶而問也,只謂卦吉,缺必能得。寧曉周易之理,問缺之得否?子孫持世而絕望;問現任之凶吉,子孫持世而休官。予明告此理,公曰:問升遷。予始斷曰:此缺不可得也。果不得。若以之占現任之吉凶者,乃休官之兆也,不大相逕庭耶?又如
午月辛丑日,有商人因母抱恙而故問流年,得“益之無妄”
干支:午月 辛丑日 (旬空:辰巳)
         巽宮:風雷益          巽宮:天雷無妄(六衝)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蛇       �|�|�|�|�| 兄弟辛卯木 應   �|�|�|�|�| 妻財壬戌土 
勾陳       �|�|�|�|�| 子孫辛巳火     �|�|�|�|�| 官鬼壬申金 
朱雀       �|�| �|�| 妻財辛未土  ×→ �|�|�|�|�| 子孫壬午火 世
青龍 官鬼辛酉金 �|�| �|�| 妻財庚辰土 世   �|�| �|�| 妻財庚辰土 
玄武       �|�| �|�| 兄弟庚寅木     �|�| �|�| 兄弟庚寅木 
白虎       �|�|�|�|�| 父母庚子水     �|�|�|�|�| 父母庚子水 應
貿易者,流年之占,以財爻為重。此卦旺財持世,未土之財又動,當許發財。若以問母病斷者,最忌財爻發動,財動克母,其母死於甲辰日,應辰土出空之日也。后賢凡遇卜流年月令者,不妨以此理曉之,兩無誤矣。今此卦若以發財而斷,保無謗乎。
占遠應近,務必留心。
天下之理生於動,有機則動矣。凡來占者,事臨目前,神專情迫,而起課之人,精神亦聚,兩心相感,立現吉凶。若事尚無機,或佔後運,或占不關切之事,甚有作戲談而問者,卜者不得已而應之,兩心毫無相攝,卦亦茫然。故卦之成者,或以遠占而報近事,或以遠事而報近占也。如
未月丙辰日,占財,得“咸之大過”
干支:未月 丙辰日 (旬空:子丑)
         兌宮:澤山咸          震宮:澤風大過(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 父母丁未土 應   �|�| �|�| 父母丁未土 
玄武       �|�|�|�|�| 兄弟丁酉金     �|�|�|�|�| 兄弟丁酉金 
白虎       �|�|�|�|�| 子孫丁亥水     �|�|�|�|�| 子孫丁亥水 世
�蛇       �|�|�|�|�| 兄弟丙申金 世   �|�|�|�|�| 兄弟辛酉金 
勾陳 妻財丁卯木 �|�| �|�| 官鬼丙午火  ×→ �|�|�|�|�| 子孫辛亥水 
朱雀       �|�| �|�| 父母丙辰土     �|�| �|�| 父母辛丑土 應
此人因家中常見白人,疑有古窖,故爾閑問何時得財?予曰:卦中鬼變子孫,目下子女大有不利。彼曰:小女正在出痘。予曰:須防亥日。其女果死於亥日。應亥日者,午火鬼化亥水子也。彼問何年得財?神告日前死女,豈非占遠應近之證耶。又如
酉月甲辰日,占本月月令,得“遁之�ァ�
干支:酉月 甲辰日  (旬空:寅卯)
         乾宮:天山遁          乾宮:天風��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父母壬戌土     �|�|�|�|�| 父母壬戌土 
白虎       �|�|�|�|�| 兄弟壬申金 應   �|�|�|�|�| 兄弟壬申金 
�蛇       �|�|�|�|�| 官鬼壬午火     �|�|�|�|�| 官鬼壬午火 應
勾陳       �|�|�|�|�| 兄弟丙申金     �|�|�|�|�| 兄弟辛酉金 
朱雀 妻財甲寅木 �|�| �|�| 官鬼丙午火 世×→ �|�|�|�|�| 子孫辛亥水 
青龍 子孫甲子水 �|�| �|�| 父母丙辰土     �|�| �|�| 父母辛丑土 世
世爻午火,化亥水回頭之克,辰年占卦而午年死,卜月令而示壽元,此亦占近而應遠也。又如
申月戊辰日,占貿易,得“比之井”
干支:申月 戊辰日 (旬空:戌亥)
   坤宮:水地比(歸魂)      震宮:水風井
六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 妻財戊子水 應   �|�| �|�| 妻財戊子水 
青龍 �|�|�|�|�| 兄弟戊戌土     �|�|�|�|�| 兄弟戊戌土 世
玄武 �|�| �|�| 子孫戊申金     �|�| �|�| 子孫戊申金 
白虎 �|�| �|�| 官鬼乙卯木 世×→ �|�|�|�|�| 子孫辛酉金 
�蛇 �|�| �|�| 父母乙巳火  ×→ �|�|�|�|�| 妻財辛亥水 應
勾陳 �|�| �|�| 兄弟乙未土     �|�| �|�| 兄弟辛丑土 
此人嘗往外方貿易,偶爾間問明歲利於何方?卦得世爻卯木,動化酉金衝剋,七月占而八月死,猶神告爾數已終,何必來年之問?
占此應彼,必須詳察。
凡占出卦象,必要詳查。卦內每有不應所問,而反應所未問之事者,蓋神嘗舍小事而報大事,舍小吉而報大凶,舍此應彼,舍彼應此,舍他應我,其何故也?乃因其旦夕禍福將臨,機之一動,卦隨現之耳,故曰:“知幾其神”,此之謂也。如
巳月己未日,佔小廝病,得“比之蹇”
干支:巳月 己未日 (旬空:子丑)
   坤宮:水地比(歸魂)      兌宮:水山蹇
六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 妻財戊子水 應   �|�| �|�| 妻財戊子水 
朱雀 �|�|�|�|�| 兄弟戊戌土     �|�|�|�|�| 兄弟戊戌土 
青龍 �|�| �|�| 子孫戊申金     �|�| �|�| 子孫戊申金 世
玄武 �|�| �|�| 官鬼乙卯木 世×→ �|�|�|�|�| 子孫丙申金 
白虎 �|�| �|�| 父母乙巳火     �|�| �|�| 父母丙午火 
�蛇 �|�| �|�| 兄弟乙未土     �|�| �|�| 兄弟丙辰土 應
予曰:此卦不應小廝之病,而應今秋功名有礙。彼問故。予曰:世臨卯木之官,化申金子孫之克,是以知之。彼曰:我問小廝,如何應在功名?予曰:神之機,每如此也,舍小事而報大凶,神之警公諸事宜慎也。佔後於七月而掛彈章矣!此占他而應我也。又如
申月戊寅日,占身病,得“坤之比”
干支:申月 戊寅日 (旬空:申酉)
   坤宮:坤為地(六衝)      坤宮:水地比(歸魂)
六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 子孫癸酉金 世   �|�| �|�| 妻財戊子水 應
青龍 �|�| �|�| 妻財癸亥水  ×→ �|�|�|�|�| 兄弟戊戌土 
玄武 �|�| �|�| 兄弟癸丑土     �|�| �|�| 子孫戊申金 
白虎 �|�| �|�| 官鬼乙卯木 應   �|�| �|�| 官鬼乙卯木 世
�蛇 �|�| �|�| 父母乙巳火     �|�| �|�| 父母乙巳火 
勾陳 �|�| �|�| 兄弟乙未土     �|�| �|�| 兄弟乙未土 
世爻酉金,雖絕於寅日,幸秋時旺相,自身無礙,九、十月須防妻妾之危,以亥水財爻化戌土回頭之克也。彼曰:我病甚重,奈何?予曰:子孫持世,不葯可痊。自佔後,病遂日減,而妻於九月謝世矣,此又占我而應彼也。又如
卯月丙午日,佔小人口舌,得“乾之需”
干支:卯月 丙午日 (旬空:寅卯)
   乾宮:乾為天(六衝)      坤宮:水天需(遊魂)
六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父母壬戌土 世○→ �|�| �|�| 子孫戊子水 
玄武 �|�|�|�|�| 兄弟壬申金     �|�|�|�|�| 父母戊戌土 
白虎 �|�|�|�|�| 官鬼壬午火  ○→ �|�| �|�| 兄弟戊申金 世
�蛇 �|�|�|�|�| 父母甲辰土 應   �|�|�|�|�| 父母甲辰土 
勾陳 �|�|�|�|�| 妻財甲寅木     �|�|�|�|�| 妻財甲寅木 
朱雀 �|�|�|�|�| 子孫甲子水     �|�|�|�|�| 子孫甲子水 應
予訝曰:既占口舌,如何得此吉卦?公問故。予曰:青龍天喜文書持世,午火官星臨日建而生世,今年太歲在巳,歲君又生世爻,定有非常之喜不出十日應之。
后問口舌成非否?予曰:疑神之報大喜之日即小人潛伏之時乎!果於戊申日報起用,群小懾避矣。應申日者,寅木財空,申日衝起寅木,以成三合之故耳,若不細加詳察,而以口舌斷,未有不誤者也。又如
未月丁亥日,占母病,得“坤之剝”
干支:未月 丁亥日 (旬空:午未)
   坤宮:坤為地(六衝)      乾宮:山地剝
六神【本  卦】          【變  卦】
青龍 �|�| �|�| 子孫癸酉金 世×→ �|�|�|�|�| 官鬼丙寅木 
玄武 �|�| �|�| 妻財癸亥水     �|�| �|�| 妻財丙子水 世
白虎 �|�| �|�| 兄弟癸丑土     �|�| �|�| 兄弟丙戌土 
�蛇 �|�| �|�| 官鬼乙卯木 應   �|�| �|�| 官鬼乙卯木 
勾陳 �|�| �|�| 父母乙巳火     �|�| �|�| 父母乙巳火 應
朱雀 �|�| �|�| 兄弟乙未土     �|�| �|�| 兄弟乙未土 
此卦不顯母病,而主子女有災。彼曰何也?予曰:母之近病,今卦得六衝即能痊,可無庸憂也。惟爻中不宜子孫變鬼,故主子女有災耳。彼曰:有小兒,生兩月余矣。予曰:須防八月。佔後至八月,其子驚風,又來卜之。於
酉月丁卯日,占子病,得“既濟之革”
干支:酉月 丁卯日 (旬空:戌亥)
         坎宮:水火既濟         坎宮:澤火革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 兄弟戊子水 應   �|�| �|�| 官鬼丁未土 
玄武       �|�|�|�|�| 官鬼戊戌土     �|�|�|�|�| 父母丁酉金 
白虎       �|�| �|�| 父母戊申金  ×→ �|�|�|�|�| 兄弟丁亥水 世
�蛇 妻財戊午火 �|�|�|�|�| 兄弟己亥水 世   �|�|�|�|�| 兄弟己亥水 
勾陳       �|�| �|�| 官鬼己丑土     �|�| �|�| 官鬼己丑土 
朱雀       �|�|�|�|�| 子孫己卯木     �|�|�|�|�| 子孫己卯木 應
卯木子孫臨月破,又動出申金傷克,雖值日辰,難過酉日卯日。彼問有救否?予曰:向占母病,已應八月死子。今又得此凶象,何以救之?果死於卯日。應卯日者,乃實破之日也。又如向有好友貧乏,予揣銀數兩往贈,彼未知也,即浼占求財,約得二十餘金方能了目前之局,不知得否?於
丑月甲申日,佔得“同人之離”
干支:丑月 甲申日 (旬空:午未)
   離宮:天火同人(歸魂)     離宮:離為火(六衝)
六神 【本  卦】          【變  卦】
玄武 �|�|�|�|�| 子孫壬戌土 應   �|�|�|�|�| 兄弟己巳火 世
白虎 �|�|�|�|�| 妻財壬申金  ○→ �|�| �|�| 子孫己未土 
�蛇 �|�|�|�|�| 兄弟壬午火     �|�|�|�|�| 妻財己酉金 
勾陳 �|�|�|�|�| 官鬼己亥水 世   �|�|�|�|�| 官鬼己亥水 應
朱雀 �|�| �|�| 子孫己丑土     �|�| �|�| 子孫己丑土 
青龍 �|�|�|�|�| 父母己卯木     �|�|�|�|�| 父母己卯木 
日建作財以生世,此財必得。問得於何日?予曰:今日即得。彼曰:尚未說合,如何就得?予忽悟曰:是也,我欲贈他,他尚未知,必神告曰:目下就見財矣,何事他問也?予隨出而與之,命其再占,得離卦,兄爻持世,卦得六衝。予曰:先得之卦,應我之贈,后卦絕無影響,果不得。此乃占彼而應此也。
李我平曰:《黃金冊・千金賦》,乃誠意先生所著,昔人曰:有能易一字者,予以千金。因名之。時因盛行此書,射利者速而不工,以致鋟板舛錯,以訛傳訛,遂非金璧。不意野鶴老人前後增刪,直探理窟,另作解注,以還本來面目,真希世之奇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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