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逸象
為日、《乾》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彖》“大明終始”,大明即日。《晉》彖傳“順而麗乎大明”,是。
注:乾純陽,故為大明,故為日。假借取象。一說,乾與離相舍於南,離為日,是以乾亦為日,假借取象。
大川、見《同人》。
注:乾卦象古文 字。《易緯・乾坤鑿度上》;乾川。象形取象。
河海、《同人》“利涉大川。”
注:乾為川,故為河海。假借取象。
山陵、《同人》“升其高陵。”
注:乾剛,為天故崇,故為山陵。會意取象。
石、《說卦》“乾為玉。”
注:乾為玉,故為石。假借取象。
南、《同人》荀注:“乾舍於離,相與同居。”
注:先天八卦方位。離為日,乾亦為日。
虎、《文言》“風從虎”,“履虎尾。”
注:乾陽剛威猛,乾為君王,故為虎。會意取象。
順 據《焦氏易詁》補錄
注:《易詁》:“乾順行,坤逆行。《乾鑿度》雲;‘乾貞子,左行陽時六。坤貞未,右行陰時六’。此實易道陰陽往來交�ブ�樞紐。”此系以納甲而言陰陽消息也,乾初爻在子,陽氣上行故為左為順,依次行子、寅、辰、午、申、戌六個陽時;坤初爻在未,陰氣下行故為又右為逆,依次行未、巳、卯、丑、亥、酉六個陰時。此借經典之言而來,仍為假借取象。
坤逸象
為水、《益》“利涉大川。”
注:先天八卦,坤居北方,坎為水,故坤亦為水,同乾為日,假借取象。一說,坤卦純陰,至柔之象,《老子》:“天下莫柔弱於水”,故坤為水,假借取象。
江淮河海、
注:坤為水,故為江淮河海,形聲假借。
淵、《訟・彖傳》“入於淵。”
注:坤為水,純陰靜止,故不前為回,《說文》;“淵,回水也”,會意取象。
魚、《剝》“貫魚。”
注:坤為水,為眾,水中眾多者,魚也。會意取象。
蛇《上系》“龍蛇之蟄。”
注:伏乾為龍,在天為龍,在地為蛇。錯卦假借
雲、《小過》“密雲不雨。”
注:《說文》:“雲,山川氣也”,坤為水為川,陰虛為氣,坤為純陰,故為雲,會意取象。一說,象形取象,坤卦象古“氣”字。一說,坤土為氣,層層迭升,地氣上升故為雲也,象形取象。
墟、《升》“虛邑。”
注:墟,《說文》:“大丘也”。坤為地,則坤之陰爻為土,三爻相連,層層堆積,故為大丘之象也,象形取象。
茅茹、《否》“拔茅連茹。”
注:三陰似草而相連,茅茹之象。象形取象。
逆、坤逆行。《乾鑿度》“坤右行,陰時六。”
注:見乾為順。假借取象。
北、先天。
注:坤先天卦位居北。借卦圖而得辭,假借取象。
心、《益》九五“有孚惠心。”
注:坤為腹,引申為身。《說文》:“心,人心,土藏,在身之中”,清人徐靈胎《難經經釋》:“其內證∶臍上有動氣”,注云:“臍上,心之位也”。可見由西漢到清,古人皆以為心在腹中,故坤為心。假借取象。
志、《益》九五“大得志。”
注:坤為心,故為志,形聲假借。
憂、《泰》九三“勿恤。” 《升彖》“勿恤。”
注:坤為心而中虛,心神不寧,故為憂。會意取象。
疾病、《復》“出入無疾”,《損》六四“損其疾。”
注:坤為心而虛,心氣不足,自然疾病,引申假借。一說,坤伏乾,乾健,故坤為疾病,錯卦取象。
毒、《師》“以此毒天下”。
注:毒,《說文》:“厚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坤陰故為害,三爻皆陰,象毒草之厚也,象形取象。一說,毒,通督,治理也。坤陰而順,故為治也,假借取象。
勞、坤役天下,故勞。
注:《說卦》;“致役乎坤”,假借取象。
風、《文言》“風從虎。” 《內經》謂“風,士氣所生。”
注:假借取象。
野、龍戰於野。
注:《周禮・秋官》:“縣士掌野”注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坤為地,故為遠,伏乾為王而不見,是遠離王者之地也,故為野。假借取象。
郊、《小畜》“自我西郊。”郊用伏坤。
注:《說文》:“距國百里曰郊”,取象與野同。假借取象。
原、《比》“原筮,元永貞。”
注:《周易尚氏學》:“原者田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原田每每’注:‘高平曰原’。《周禮》‘太卜原兆’注:‘原,原田也’。按古皆井田,每每者,井與井相間之形。坤為拆,象原田,故曰原筮。坎為筮,坤為原。原筮,猶言野筮也。《曲禮雲》:‘外事以剛日’,鄭注:‘外事,郊外之事’。《儀禮・士喪禮》:‘筮於兆域’,兆域在郊外,即原筮也。”按此,坤象田形,原即田,故假借取象。然,原即野也,原野一詞至今猶存,以野訓原應更便捷也。
震逸象
為武、《國語》“震,車也。”車有震武。
注:大象半坎,坎為輿,故震為輿,假借取象。一說,震為行,上虛可容物,故為輿,會意取象。震為馬,是以震為馬車,小車也。
鄰、《泰》六四、《謙》六五“以其鄰。”
注:《易》中“鄰”字有五處:
1《小畜》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2《泰》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3《謙》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4《震》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
5《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祭,實受其福。”
尚秉和先生隨卦取象,大抵以震為鄰:《小畜》九五,以伏震為鄰;《泰》六四,《謙》六五,皆以互震為鄰;《震》上六,以悔震為鄰;《既濟》九五,則離東為東鄰,坎西為西鄰。以震訓鄰者,震為車,為聲,故為鄰,《詩・秦風》:“有車鄰鄰”,《注》:“眾車聲”,會意取象。一說,震本坤體,坤眾為邑,《釋名》:“邑,人聚會之稱也”;故震亦為邑,故為鄰,《說文》:“鄰,五家為鄰。從邑磷聲”,形聲假借。
征伐、《謙》六五“利用侵伐,征不服。”
注:震動為行,征,《說文》:“正行也”,故震為征,假借取象。
狩、《明夷》“於南狩。”
注:震為行,伏艮為犬,艮止為守,故曰狩。會意取象。一雲,大象半離,離為網罟,故震為網罟,震為林木,故曰狩,假借取象。
田、《師》“田有禽。”
注:田,即畋也。取象同狩。
震逸象(續)
旗、《左氏》“火焚其旗。”以震為旗。
注:震為征伐,震鳴,故為號令,故震有旗鼓之象。
羽翰、《賁》“白馬翰如。”
注:翰,羽也。震下陽象羽翮,上兩陰象展開之羽毛,故震可為羽,可為飛翼,象形取象。翰如者,尚秉和先生以為馬疾行如鳥飛。諸家多訓翰為白,蓋震為的顙,為�[足,則震故有白之義也。
飛翼、《明夷》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飛翼,皆指應爻震。
注:同羽翰。象形取象。
鴻、《漸》伏象。
注:鴻,《說文》:“鵠也”,註解見《說卦》。
鶴、《中孚》“鶴鳴在陰。”
注:同上。
隼、《解》上六“公用射隼。”
注:《詩・小雅》:“��彼飛隼,其飛戾天”,《箋》:“隼,急疾之鳥也,飛乃至天,喻士卒勁勇,能深攻入敵也。”蓋隼與鴻、鶴,皆以震健行取象也,假借取象。
射、見上。《左傳》“射其元。”皆以震為射。
注:震大象半坎為弓,震為木為矢,覆艮為手為引,故為射也。會意取象。
南、《升》“南征吉。”《左傳》“南國蹙。”
注:震大象半離,又得乾陽在初,乾離皆為南。假借取象。
爵、《中孚》“我有好爵。”
樽、《坎》六四“樽酒。”
瓮、《井》九二“瓮敝漏。”伏象。
缶、《比》初六“有孚盈缶。”言陽來出成震。
瓶、《井》“羸其瓶。”用伏。
注:此五象,皆以震上虛下實,大象半坎為水為酒取象也。會意取象。
虛、《歸妹》“承虛筐也。”
注:震上兩陰半象坤,故為虛也。半象假借。
口、《頤》“自求口食。”
注:大象半兌,兌為口,半象假借。
食、《頤》“自求口食。”
注:大象半兌,兌為口,古引申為飲食之義,引申假借取象。
羊、《大壯》、《歸妹》上六皆曰“羊”。
注:大象半兌,兌為羊,半象假借。此三象皆以大象半兌取象也。
君、《歸妹》六五“其君之袂。”
公、《解》“公用射隼。”
父、《蠱》六四“干父之蠱。”初爻用伏。
老夫、《大過》九二伏象。
注:此四象,皆以震得乾初陽而為言也,乾尊為首,故為君為公為父;乾為天為老,故為老夫,皆借乾象言也。假借取象。
神、帝出乎震。帝即神。
注:此亦借乾象而言也,《繫辭》:“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即指乾坤為神也。假借取象。
福、《震》“恐致福也。”
注:震為神,故可引申為福佑,此可視為引申假借,亦可視為形聲假借,蓋皆示旁也。
周、《文言》“反覆道也”、“周而復始。”
注:震得乾初陽,乾為圜,《說文》:“圜,天體也。全也,周也”,蓋言天體全而密也,故圜可訓周;又圜周皆有“環”之義,賈誼《治安策》:“動一親戚,天下圜視而起”,“圜視”即“環視”也;《左傳・成公二年》:“逐之,三周華不注”,“三周華不注”,即“環華山三周”也。《文言》“周而復始”,乃后一義也。假借取象。
姬、周姓。
注:震為周,姬乃周姓。假借取象。
胎、《屯》六二“十年不字。”字,妊娠也。震象。
注:《說卦》:“帝出萬物於震”,則震有妊娠之意也。又震大象半離,離為大腹,女人妊娠皆大腹也,故坤離皆有妊娠之象。皆假借取象。
舟船、《中孚》“乘木舟虛。”
注:震大象半坎,坎為水,震為木為行,水上所行之木,故為舟船也,會意取象。然中孚卦,上巽下兌,巽為木為風,下兌為澤,木借風力於水上,非舟船者何?此與《繫辭》“舟楫之利”“蓋取諸《渙》”同也。
商旅、《復傳》“商旅不行。”
注:震為行,伏巽為利,為天下,行天下而得利者,商旅也,此會意取象。古有行商坐賈之說,故震為商而不為賈也。
箕子、《明夷》“箕子以之。”孩子、《隨》二“系小子。” 《明夷》六五之箕子即孩子。
注:《明夷》之“箕子”,乃商王子,紂王叔父也。震為乾之子,乾為王,則震自為王子,震為商,故為箕子也,此會意取象。商秉和先生以為震上虛下實,其形象箕,故震為箕,此說亦通。小子之象,蓋以陰陽消息而言,震一陽始生,陽在地位,幼小之象,故震為小子;艮,陽在上,陽氣已至天位,齒高之象,故艮為丈夫。巽兌同此論。然若以文義推求,震長男,則宜為丈夫;艮少男,則宜為小子也。然則此為變例邪?
襦、《既濟》“襦有衣。”襦、�]通。
注:襦,《說文》:“短衣也”。震得乾初陽,乾為衣,故震為衣;震雷迅疾,其時短也,故震為短,震為短衣,故為襦。會意取象。
袂、《歸妹》“其君之袂。”形聲 乾為衣 會意 伏艮手
注:震得乾初陽為衣,伏艮為手,而手不見,在衣而能藏手者,袂也,衣袖也。會意取象。
斗、《豐》九四“日中見斗。”
注:斗,北斗星也。《甘石星經》:“北斗星謂之七政,天之諸侯,亦為帝車。”震得乾初爻,乾為君王,故震為諸侯,《說卦》:“帝出乎震”,亦可證此說。《國語》:“震,車也”,震為帝為諸侯,為車,故為斗。此會意取象。約言之,斗為天之諸侯,震為諸侯,故震為斗。
辰、邵子以震為辰。本此。辰,時也。《損》、《益》皆曰“與時偕行。”皆以震故。
注:震為斗,故亦為星為辰。此引申假借。
歲年、為辰,故為歲年。《同人》“三歲不興。”用伏。
注:震為辰,辰,時也,《尚書・皋陶謨》:“撫於五辰”,《注》:“謂五行之時也”。震為時,故為歲年,此假借取象。又,震為禾稼,覆艮為成,《說文》:“�j(年),谷熟也”,故震為年,此會意取象。
登、《明夷》“初登於天。”
注:此乃明夷 上六爻辭:“不明晦,初登於天,后入於地”。尚秉和先生解此爻,用覆卦晉,以為明夷上六,原在晉初,晉乃日升於天,故雲“初登於天”;晉變明夷,則晉初為明夷上六,明夷之時,日入於地,故雲“后入於地”。然無論晉抑明夷,此爻皆不在震卦之中。此誠不可解也。
乘、《解》“負且乘。”
注:此乃解卦 六三爻辭:“負且乘,致寇至”。尚秉和先生用半象解說“負且乘”之義。三在互卦離中,離上兩爻半象為艮,故為負;下兩爻半象震,震為乘。然,三爻此義不需半象亦可解也。蓋三在九四之下,此為負也,陰承陽也;三在九二之上,此為乘也,陰乘陽也。爻象已明,何須再作周折?
然則,震可訓為登乘二義乎?可也。先觀卦象,一陽動在下,將往上行也,故震可為登為乘也。再看卦義,震為雷,雷動於天,亦為上動之象,故震亦可為登為乘也。以卦義而論,巽亦有升之義也。
震逸象續
華、《說卦》“震為�輟!備殺υ疲�華也。
注:華,即花也。震為�輳��昊�同義,轉注假借。
發、巽寡發,反為震,故多毛。
注:覆卦假借。反即覆也。覆卦假借
東北、先天位。
注:震先天卦位居東北,後天卦位居東。
萌芽、《解》“百果草木皆甲坼。”又為反生。
注:甲坼,草木初生,莩甲開裂。震卦之象,一陽在下而動,正如草木初生,與“屯”字正象也,屯字,甲骨: ;金文: ,皆象草木初生之形也。此象形取象也。
山陰、《中孚》“鶴鳴在陰。”震,艮之反,故為山陰。
注:以向陽一側為陽,中原山水皆東西向,是以山之南為陽,山之北為陰;水之北為陽,水之南為陰。艮為陽卦,為山,故為山陽,震覆艮,故為山陰。此覆卦假借。
嘉、《隨》五“孚於嘉。”
注:《易》中“嘉”字有三處:
1《隨》九五:“孚於嘉,吉。”
2《離》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丑,無咎。”
3《�q》九五:“嘉�q,貞吉。”
《易》中“嘉”字,尚秉和先生皆訓“慶”之義。《隨》之嘉,以震取;《離》之嘉,以兌取;《�q》之嘉,以乾取。蓋震大象半兌,與兌皆有喜慶之義,而乾則有亨德,《文言》:“亨者,嘉之會也”,是以乾可訓嘉。然《離》上九,“有嘉”與“折首”不連,則氣不通,而韻不協,應作“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丑”為是,蓋此“有嘉”疑為一部落首領之名也,有嘉氏也。然尚無確鑿依據,姑且存疑。
藩、《大壯》九三“羝羊觸藩。”
注:震為蕃鮮,故為蕃,古文蕃藩相通,《國語・晉語八》:“是行也,以蕃為軍。”蕃,一本作“藩”。韋昭注:“蕃,�h落也。”故震為藩,轉注假借。
巽逸象
為母、《小過》“遇其母。” 《蠱》二“干母之蠱。”
注:巽得坤初爻,坤為母,故巽亦為母,此卦變假借。震為長男為父,巽為長女為母,至今俗言中仍有“長子若父,長女若母”之說。
齊、《說卦》“齊乎巽。”
注:見《說卦註解》。
姜、齊姓,猶震為周,故為姬。《左傳》“若異國必姜姓也。”以巽為姜。
注:巽為齊,姜乃齊國君王之姓,故巽為姜,假借取象。
少姜、少齊、《大過》“老夫得其女妻。”以巽為少。
注:以巽為少,取象同震為小子,見前。少姜,齊女,晉平公妃也,古時女子有姓而無名,多以排行連姓稱之,少姜,少,小也,少姜,即姜氏少女也。少齊,《左傳・昭公三年》:“少姜有寵於晉,謂之少齊”,蓋以其美,故立別號而異之。”《白虎通•嫁娶》:“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自天子下至庶人,其義一也。”《易林》“少齊”,宋元本皆作“少妻”,蓋即以此而言也。故巽為齊,故亦為妻。
隕落、《�ァ肺濉壩性勺蘊臁!薄蹲蟠�》雲“夫從風,風隕。”又“我落其實。”注:巽為風,風能隕物,假借取象。一說,巽卦之象,上剛實而下柔虛,象物由上而
下落也,亦通,此則象形取象。
腐、《剝》,爛也。
爛、《雜卦》“剝,爛也。”爛始於巽。
注:《說文》:“腐,爛也”,腐爛同義也。巽為隕,隕落之物,自為腐爛者也,假借取象。
蟲、《左傳》“三蟲為蠱”。故巽為蟲。
注:《禮記・月令》:“季夏之月,草腐為螢”,巽為草為腐,故可生蟲也,此會意取象。一說,《說文》:“風動而蟲生,故蟲八日而化”,巽為風,故可為蟲,假借取象。
�C、《大過》“棟橈。”蟲,在下也。
注:蠹,《說文》:“木中蟲也”,巽為木為蟲,故為蠹。
盜賊、《雜卦》“巽,伏也。”故與坎同。
注:《國語》:“萬物莫伏於蠹”,巽為蠹,故可為伏,故為盜賊。假借取象。
寇戎、《同人》“伏戎於莽。”
注:同盜賊。
敝漏、《井》“瓮敝漏。”隙、下斷故有隙,漏之所由來也。
注:巽下陰兩斷,斷故有隙,故為敝漏。指事取象。
�M、《既濟》“襦有衣�M。”
注:此既濟六四爻辭也。尚秉和先生以三四半象震為襦,四五半象巽為�M,謂為敗絮也。蓋以巽得坤初爻,坤為帛,則巽亦為帛,巽為木,故可為棉。《急就篇注》:“漬繭擘之精者曰棉,粗者曰絮。今則謂新者為�,故者曰絮”。巽為敝,故曰敗絮,故為�M,此假借取象。然《玉篇》:“�M,�N�M,敝衣也”,是以敝衣訓�M也。蓋乾為衣,而巽下敝,故為敝衣也,此會意取象。
豕、《�ァ貳百�豕,孚,踟躕。” 《井》“贏其瓶,中孚,豚魚吉。”
注:巽大象半坎,坎為豕也,半象假借。
豚、見上。
注:《說文》:“豚,小豕也”,取象同上。
病、為羸,《說文》“羸,病。”
注:巽為風,《說卦》:“撓萬物者莫疾乎風”,故巽為疾,疾可訓病也。引申假借。
枯、《大過》“枯楊。”
注:巽大象半離,離為枯槁,故巽為枯,半象假借。
�M、馬雲“糜也。”未濟之無妄“求糜耕田”,以無妄互巽為糜。
注:《鼎》九四:“鼎折足,覆公�M,其形渥,凶”。或以糜訓�M,或以蔌訓�M,糜,粥也;蔌,菜也。然鼎中之食,無論糜蔌,巽皆可取之,蓋巽為谷,故可為粥;巽為草,故可為菜也。皆假借取象。
疑、《豐》六二“往得疑疾”、巽初“進退,志疑也。”
注:巽為進退不果,故為疑,假借取象。
坎逸象
為首、《說卦》“為下首”,《明夷》“得其大首”。
大首、見上。
注:說見《說卦註解》。
肉、�c、《噬嗑》“噬干肉”、“噬干�c”、“噬臘肉。”
注:坎為豕,故可為肉為�c,《玉篇》:“脯有骨也”,坎中陽剛象骨也。皆假借取象。
夫、《左傳》“夫從風。”
注:《周易尚氏學・蒙六三》注云:“人徒知震為夫象,不知三男皆為夫”,蓋以震坎艮三子各得乾一爻,乾為夫,故皆亦為夫也,卦變假借。
矢、《噬嗑》九四“得金矢。”
注:坎為弓,故引申為矢,假借取象。
鬼、《既濟》“高宗伐鬼方。” 《說卦》“坎,隱伏。”
注:坎隱伏,故為暗昧之物,故為盜為鬼。一說,鬼方,上古種族名,為殷周西北境強敵。乾西北,故乾為鬼方,坎得乾中爻,故坎亦得此象。皆假借取象。
孤、《睽》九四“睽孤。”
注:《焦氏易林注》:“凡六子,《易林》中皆有孤獨鰥寡象,人皆知巽寡,余失傳”,則六子為孤獨鰥寡者,蓋以皆僅得乾坤一陰一陽,所謂孤陰孤陽也。
西、先天位。《既濟》九五“不如西鄰之�^祭。”
注:坎先天卦位在正西。
泥、《需》九三“需於泥”,《震》九四“震遂泥。”
注:坤先天卦位在北,為土;坎後天卦位在北,為水,兩象合參,故坎為泥。會意取象。
食、《需》九五“需於酒食。”《訟》六三“食舊德。”
注:坎本坤體,坤為腹,得乾中陽而為坎,陽實在腹,食之象也,會意取象。
筮、《蒙》“初筮告”、比“原筮、元永貞。”
注:坎上兩爻半象震,震為神為草;下兩爻半象艮,艮為手,以手索物為求,故艮可為求。以草求神者,故為筮也,會意取象。
離逸象
為星、《豐》九二“日中見斗”、“見�i。”
注:離體乾為天,離為明為麗,明麗於天者,在晝為日,在夜為星月,故離皆可象之。
東、《既濟》“東鄰殺牛。”
注:離先天卦位居正東。
金、《鼎》六五“金鉉”。外堅之義。
注:《易》中“金”字有六處:
1《蒙》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2《噬嗑》九四:“噬干�c,得金矢。利艱貞,吉。”
3《噬嗑》六五:“噬干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4《�ァ煩趿�:“繫於金��,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躅。”
5《困》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6《鼎》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尚秉和先生隨卦解象,以乾為金者一,�コ趿�是也;以艮為金者三,蒙六三、噬嗑九四、六五是也;以離為金者二,困九四、鼎九五是也。然此三者又不盡同,蓋乾艮為金者,取陽爻剛健之義;離為金者,取華彩艷麗之義,離為文之故也,非僅以其外堅取象也。
巷、《睽》九二“遇主於巷。”巷指六五離。
注:巷,《說文》:“里中道。從邑,從共,皆在邑中所共也”。離得坤中爻,坤為邑,故離象邑之中,人所共行者也,故為巷。卦變假借。
膚、《睽》六五“厥宗噬膚。”
注:《易》中“膚”字有五處:
1《噬嗑》六二:“噬膚滅鼻,無咎。”艮
2《剝》六四:“剝床以膚,凶。”艮
3《睽》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離
4《��》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伏艮
5《�ァ肪湃�:“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爻象言
《易》中“膚”字,大抵有兩義:一為切肉,噬嗑六二、困六五是也;一為皮膚,剝六四、��九四、�ゾ湃�是也。無論肉或皮膚,皆外剛內柔,故艮離皆可取象也,故尚秉和先生以艮訓噬嗑六二、剝六四、��九四(用伏象),以離巽睽六五。然�ゾ湃�,尚秉和先生以巽爛於下訓“無膚”。其實,既以剛柔取象皮膚,則震亦似臀之膚也,蓋臀在下也。巽伏震,震不見,故臀無膚也。
艮逸象
為火、《旅》九二“焚其次。”
注:艮大象半離,離為火,故艮亦為火,半象假借。
喙、《說卦》“艮為黔喙。”
注:艮一陽堅在上,象禽獸之口在前也,指事取象。
隼、《說卦》“艮為黔喙。”
注:艮為黔喙,猛禽猛獸皆是也,故艮為隼。假借取象。
鳥、《小過》“飛鳥以凶。” 《左傳》“離之艮當鳥。”
注:艮為黔喙,自可為禽鳥也,假借取象。
鴻、《漸》“鴻漸於干。”
注:艮為鳥,故可為鴻,形聲假借。又,艮卦上陽象羽翮,下兩陰象羽毛,與震翼同也,故可為飛鳥也。
按:覆卦取象,無反義之辭者,取其同義,故震艮皆為隼鴻;有反義之辭者,取其反義,故震動而艮止,艮山陽而震山陰。
面、《革》上六“小人革面”。以伏艮為面。
注:艮得乾上爻為首,艮為山為陽,故為前,首之前故為面也。
簪、《豫》“朋盍簪。”
注:震為發,艮覆之,故亦為發,艮止故為括,括髮者,簪笄也。會意取象。
須、《歸妹》“以須。”
注:此歸妹六三爻辭:“歸妹以須,反歸以娣”。尚秉和先生以三在兌上,伏艮為面毛,謂三為面毛濃密之女,本可嫁為正室,卻因貌丑故反嫁為側室。然若作此解,則上下語義不協,須與娣不相及也。蓋此須字,高亨先生以為當作“�痢保�即姊也。周時,諸侯嫁女,常以侄女或妹陪嫁,此為媵。故初爻“歸妹以娣”,《象》曰:“以恆也”,即是以常規行事也;而三爻,以姊陪嫁,反常也,故《象》曰:“未當也”。故此句當讀為“歸妹以須,反,歸以娣”,意為“初時以姊為媵而嫁少女,因不合常規,所以返回,最終以妹為媵而嫁”。以象而論,三在互離,又在兌上,離中女,兌少女,離兌相連,歸妹以姊之象也。三初與上不應,故反而從九四,三在兌,故曰反歸以娣。或以“�痢蹦順�人之語(見《說文》)而疑此說,然《詩經・周南》有《漢廣》之詩,《詩經・召南》有《江有汜》之歌,則江漢楚地之風已入《詩》,楚語入《易》又何可疑乎?
祖、《小過》“過其祖。”
注:此小過六二爻辭:“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尚秉和先生以為六二承九三,以互艮為祖。然推究文義,“不及其君”,則“祖”亦不得見也。然若以承來論,則正是可見之象也,故此誤也。蓋先生拘泥於艮為祖,故為之辭也。然艮以陰陽消息而論固可為祖,然以長幼而論,震為祖不亦可乎?
六二與六五不應,震為祖,故曰過其祖(而不及),而承九三,巽為妣,故曰遇其妣。震為君,不應,故曰不及其君;承九三,艮為臣,故曰遇其臣。文中之過字,拜見之義也。
臣、《蹇》“王臣蹇蹇。”
注:震為君,艮覆震,故為臣,此覆卦假借也。
臣妾、《遁》“畜臣妾,吉。”假借 臣
注:臣妾,奴婢也,男曰臣,女曰妾。艮為臣,故引申其義而言也,引申假借。
僮僕、《旅》“得僮僕。”
注:艮為少,為臣妾,故曰僮僕。會意取象。
角、凡《易》言角指上陽。
注:艮陽剛在上,象角堅而在上也,故艮為角。指事取象。
牛、《無妄》“或系之牛。”以艮為牛。
注:艮為角,故可為牛。一說,艮大象半離,離為牛。皆假借取象。
負《大畜》“何天之衢”。 《解》“負且乘。”
注:艮本坤體,坤為身,一陽在上,肩之象也,指事取象;為肩,故能負,假借取象。
壽、《說卦》“堅多節。”
注:艮堅多節,堅則體健,節則不害生,是以能久,故為壽也。假借取象。
館、《隨》“官有渝”。官,館。
注:艮止故為居舍,故為館,《說文》:“館,客舍也”。假借取象。
邑、邦、國、《無妄》“邑人之災”。《坎》“王公設險,以守其國”。《中孚》“乃化邦也。”皆以艮為邑、為國、為邦。
注:艮為山,《釋名》:“山,產也。產萬物者也”,其義與坤同,坤為邑邦國,故艮亦可取之。假借取象。
床、《剝》“剝床以足。”
注:艮半坤為地,一陽在上而止,象床在地上也,象形取象。
枕、《坎》“檢且枕。”
注:《釋名》:“枕,檢也,所以檢項也”,艮止故有檢束之義也,故為枕。假借取象。
巢、《旅》“鳥焚其巢。”
注:艮為鳥為居,鳥所居者,故為巢。會意取象。
谷、《井》九二“井谷射鮒。”伏象。
注:艮為山,大象半坎為水,水由山出而半見,故為谷也。《說文》:“谷,泉出通川為谷。從水半見”。會意取象。
斯析、《旅》“斯其所。”
注:斯,析也,皆離之義也。艮大象半離,故為離也。半象假借。
貝、《震》“億喪貝。”
龜、《損》“益十朋之龜。”
刀劍、《萃》“君子以除戎器。”
觀、《頤》“觀頤。”
視、《頤》“虎視眈眈。”
注:此五象,皆以艮大象半離取之也。離為貝為龜,離為戈兵故為刀劍戎器,離為見故為觀為視。半象假借。
天、《大畜》上九“何天之衢。”
光明、《謙》“天道下濟而光明。”
金、《蒙》“見金夫。”
夫、《蒙》“見金夫”,《比》“後夫凶。”
終日、《豫》六二“不終日。”
注:艮得乾上爻,乾為天,為大明,為金,為夫,為日,故艮皆取之,皆卦變取象。終日者,蓋艮為終也,會意取象。
西北、先天位。
注:艮先天卦位居西北。
豕、《大畜》“�r豕之牙。”
注:艮為黔喙,豕則口黑,故艮為豕。一說,艮一陽剛而在上,象豕之鬣也,《禮記・曲禮》:“豕曰剛鬣”,故艮為豕。
兌逸象
為月、《小畜》“月既望。”
注:兌為秋,秋時月明,故以兌為月,《禮記》:“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引申假借。
華、《大過》“枯楊生華。”
注:兌大象半震,震為華,半象假借。
老婦、《大過》“老婦得其士夫。”
注:說見震為小子。
魯、《說卦》“兌,剛魯”。魯、鹵通。
注:兌為剛鹵之地,魯鹵古通假,假借取象。
資斧、《旅》“得其資斧。”
注:兌為毀折,故為斧也。假借取象。
井、本《井》卦,兌象。
注:兌卦,上陰象井口,下陽象井壁也,象形取象。一說,兌為澤,故為水,為恩惠,以水而恩惠他人者,井也,會意取象。
牙齒、《大畜》“�r豕之牙。”
注:上陰為口,下陽為剛,口內而剛者,牙也。象形取象。
雞、居酉。
注:後天八卦兌居正西,配支為酉,十二生肖酉為雞也。假借取象。
燕、《中孚》“有它不燕。”
注:兌為悅,故為宴樂,宴通燕,安也,故兌為燕,假借取象。
耳、《鼎》六五“黃耳。”《彖傳》“巽而耳目聰明。”
注:兌大象半坎,坎為耳,故兌為耳。半象假借。
酒、兌水,故與《坎》同象。
注:兌澤故為水,兌為悅,悅人之水故為酒。會意取象。
穴、《需》“出自穴。”
注:兌口,故為穴,假借取象。大象半坎,坎為穴,半象假借。
兵戎、《萃》“君子以治戎器,戒不虞”,《旅》“得其資斧。”
注:兌為毀折,故可為兵戎。一說,兌大象半離,離為戈兵。皆假借取象。
雨、《睽》“往遇雨。”
注:兌為澤,故為水,體乾為天,水上於天,故為雨也。會意取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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