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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要訣速記

六爻要訣

一看空二看沖,三看刑合衰旺中。四看化出進退死,五看神煞凶不凶。
六看用爻之位置,七看伏神出牢籠。八看反伏吟流淚,九看外應十觀容。

(一)、生:相生,金生水、水生木之類。
扶:先幫後為扶 如卯為用神,寅日測,寅能扶卯。
拱 :后幫先為拱 如寅為用神,卯日測,卯能拱寅。
合 :合有二合、三合。二合,子與丑合,寅與亥合之類,三合,
三合成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之類。故凡遇合,須防刑衝剋害事。如寅亥兩爻本相和合,若卦中戌土發動,戌土克了亥水,雖合而無用。
二合:1. 合起:月日與卦中靜爻相合,謂之合起。靜爻被合起,有旺相之意
2. 合住:月日與卦中動爻相合,謂之合住,使動爻不能發動而起作用。
3. 爻與爻合:必須是兩爻皆動,有一爻不動也不能成合。兩爻俱靜更不成合。兩爻俱動而成合,謂之合好,使用神更為旺相有力。
4. 化扶:動爻化出之爻,可以與本動爻合。如卦中丑動化齣子水,子丑相合,謂之化扶,為得化爻扶助之意。
三合成局:(1)卦中三爻都動可成合局。
(2)有兩爻動,一爻不動,也可成局,謂之合起
不動之爻。兩動包括一明動,一暗動。
(3)內卦初、三爻動化出變爻可以成局 。
(4)外卦四、六爻動化出變爻可以成局。
(5)卦內有兩個動爻,可和月日之一合局,如測卦之日月不成合局,待後來日月補湊仍可成局。
克 :即五行相剋,金克木、父克子之類
害 :指主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之類。
刑:指三刑、四刑。
沖: 是指地支子午相衝,丑未相衝,寅申相衝,卯酉相衝,辰戌相衝,巳亥相衝,沖為 散,和合恰好相反。測凶事宜見沖,凶事消亡;測吉事不宜沖,吉事變凶。
1. 衝起 :六爻中旬空安靜之爻,逢日辰沖為衝起
2.沖實 :六爻中旬空發動之爻,逢日辰沖為沖實。
3. 衝散:六爻中發動不空之爻,逢日辰衝動為衝散,無吉凶可言
4. 暗動:六爻中安靜旺相不空之爻,逢日辰衝動為暗動,需察其吉凶。
5.月破:爻遇月沖為月破,今日之破,填實之日不為破、逢合之日不為破;目下雖破,出月不破。但是爻靜而不動,又無日辰、動爻生助,又值旬空、休囚無氣,
反遭月建、日辰、動爻克害者,此為“真破”,終而無用也。
6. 日破:爻本身休囚又遇日沖為日破
?(克合刑沖的原則:旺爻能克衰爻,衰爻不能克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動爻能刑靜爻,靜爻不能刑動爻。動爻沖得起靜爻,靜爻沖不起動爻。日辰能害卦爻,卦爻不能害日辰等,以此類推。兩爻俱靜以旺為先,有動以動為急。
?三刑、三合,都必須三者皆見,而且兩動一靜,靜爻刑、
合不起動爻,一動也刑、合不起兩靜,缺一位不能成
刑、成合。)

(二 )、
傷:即是主象用爻、身世被卦中其他動爻刑衝剋害。
救: 是指卦中的動爻或日辰等來克制傷害用爻之爻
並: 日辰與卦中爻相同為並。如子日測卦,卦中子為用神,則為並。如卦中子爻衰弱,因日辰 並 之,則為旺論,卦中只有一位子爻與日辰子才能為並,如卦中有兩個子爻,而不以成並,沖也是如此。
令星:月建之五行,用神爻與月建的五行相同,則為爻遇令星,那本能刑衝剋害用神的動爻也不能害用神了。
物:指能刑衝剋害用神之動爻。
制: 指受月建、日辰克制,用爻休囚又被日辰月建克制,即使有動爻扶拱合。也無濟於事。
凶星:指刑衝剋害。避之,指用爻在旬空,受刑衝剋害之爻在旬空為避,此不為空,只是目下雖阻,過旬即成。
惡曜:指刑衝剋害之爻。如無氣或孤立無助,不能傷用神。惟怕日辰扶並惡曜,孤寒得助終不免受其害。如再值月建更為可怕。
交重:卦爻發動有兩種情況,一是遇交,由陰變陽;一是遇重,由陽變陰。交主未來,重主過去。
太歲:稱“年君”、“歲君”,掌一年之權,代表天時。如測運氣時,最忌太歲衝剋世爻。
月令:月建、掌一月之權,專論旺相休囚,代表地利
日建: 日辰,不論久遠到底有權,能生克、扶拱、衝起、沖實、暗動、衝散六爻中任何一爻,為六爻之主宰。
旺:用爻得月令、日生或動爻助屬旺。
衰:用爻失月令受日克或動爻克屬衰。
中和:用爻月旺日克或月剋日生屬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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