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久病逢沖必死和近病逢合則死”有什麼理論根據?
“久病逢沖必死”及“近病逢合則死”的理論根據是什麼?曲煒老師能否解開學生心中多年的疑惑?
幾乎在所有的周易書斷病章節中都能見到“久病逢沖必死”這句斷語。應該說,任何籠統的斷語都是有使用條件的,此條斷語也莫不如此。六爻測事首重諸神•(用神、原神、忌神等)旺衰及有無生克權力,再看用神在卦中最終是得生扶還是受衝剋,而後根據用神喜忌和問意推斷吉凶。測久病會不會死是由主卦原象所決定的,卦有八卦,每卦又有6個爻,每卦各爻又動靜不一,動爻的數量不一,再加上取用不一,問意不同,就有萬千種卦象,在如此多的卦象中,又分做月沖、日沖、月日同沖、動爻沖、變爻沖、卦逢六衝、六合變六衝,六衝變六衝等多種情況。在如此多的沖中又分做用神逢沖,忌神逢沖,原神逢沖,仇神逢沖,乃至兩神、三神同時逢沖等多種情況。如測久病逢沖必死的話,那麼,死人的事就真的要經常發生了。不考慮用神的旺衰,不考慮逢沖的是原神、用神、忌.神、仇神,不考慮逢沖之中有無解救,不考慮其久病是重病還是輕病。一概按“久病逢沖必死”來論斷,是沒有理論根據的。當然,如病者已久卧床上,氣息奄奄,此時如
測其生死,卦中就一定會显示出用神休囚受克、入墓、伏藏不現等信息,如再有用神、原神逢沖而受傷,或卦逢六衝的情況,此條斷語就可一語中的了。所以,只有在卦逢六衝,大象為凶,或用神和原神休囚逢沖而受傷,卦中又無救應的情況下,才可斷凶。
在古今卦例和立論中,也常見“近病逢合則死”這樣的斷語。此說也未免有些以偏概全,每每不驗。一概而論“逢合則死”是缺乏理論根據的,或者說只適用於某些用神休囚受克、空亡人墓的特定情況。測近病會不會有生死之危,也是由主卦原象所決定的。卦有64卦,每卦又有六個爻,每卦各爻又動靜不一,動爻的數量不一,再加上取用不同,問意不同,就有萬千卦象,如此多的卦象又分為月合、日合、月日同合、動爻合、變爻回頭合、卦逢六合、六衝變六合、六合變六合等多種情況。在如此多的合中,又分為用神逢合、忌神逢合、原神逢合、仇神逢合,乃至兩神或三神同時逢合等多種情況,而合又分為生合和克合兩種情況,幾乎每卦都會遇到合的情況,那真箇是十人問病九人凶了。
占近病卦中遇合,需首看用神旺衰,次看是用神逢合還是原、忌、仇神逢合,再看是生合還是克合,最後還要看有無沖解合(包括近期的進行時),再結合病情輕重,才可做出“兇險”,“難愈”“無妨”等結論。如雖屬近病,但癥狀較重,在卦中是用神逢合、原神逢合、動或卦逢六合因合而用神受克不受生,又是用神與鬼病合在一處,且為牢固之合,按進行時推斷近期也無解救,方可斷“死”。
@[email protected]
聲明:部分內容來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以上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站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