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六十四卦詳解
六爻斷卦必背口訣
一、五行生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二、六親生克
子孫生妻財,妻財生官鬼,官鬼生父母,父母生兄弟,兄弟生子孫。
生我者為原神,如子孫為妻財之元辰也。
子孫克官鬼,官鬼克兄弟,兄弟克妻財,妻財克父母,父母克子孫。
克我者為忌神,如子孫為官鬼之忌神也。
元神動能生,忌辰動能克,我生者動,謂之貪生,又謂之泄氣,喜忌俱減矣。
三、起六神法
甲乙起青龍,丙丁起朱雀,戊日起勾陳,己日起騰蛇,庚辛起白虎,壬癸起玄武。
六位輪轉俱從下起至上。
四、年上起月法
甲己之年丙作首,
乙庚之歲戊為頭;
丙辛之歲尋庚上,
丁壬壬寅順水流;
若問戊癸何處走,
甲寅之上好追求。
五、日上起時法
甲已還加甲,
乙庚丙作初,
丙辛從戊起,
丁壬庚子居,
戊癸何處尋,
當從壬子求。
六、先天八卦序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七、範圍先天數
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八、進神退神
甲子甲午為陽進神,巳卯巳酉為陰進神。又亥化子,醜化辰,寅化卯,巳化午,未化戌,申化酉,俱是。遇進神,則吉盛凶多也。壬辰壬戌曰陽退神,丁丑丁未曰陰退神。又子變亥,辰變醜,卯變寅,午變巳,戌變未,酉變申,俱是。遇退神,則凶衰吉滅也。
九、用神父母爻
占父母,即以卦中之父母爻為用神。占祖父母、伯叔、姑姨父母,凡在我父母之上,或與我父母同輩之親,及師長、妻父母、乳母、拜認之父母、三父八母,或仆佔主人,皆以父母爻為用神。占天地、占城池、牆垣、宅舍、屋宇、舟車、衣服、雨具、綢緞、布疋、氈貨,及章奏、文書、文章、書館、契約,亦以父母爻為用神。物類眾多,在人通變,一切庇護我身者是也。
(一)官鬼爻
占功名、占官府、雷霆、鬼神、妻占夫,皆以官鬼爻為用神。占亂臣、賊盜、邪祟,亦以官鬼爻為用神,物類亦多,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
(二)兄弟爻
占兄弟、姊妹、族中兄弟、姑姨、姊妹、姊妹丈,及結義弟兄,皆以兄弟爻為用神。
按:兄弟乃同類之人,彼得志則欺凌,見財則爭奪。所以占財物,以之為劫財之神;占謀事,以之為阻隔之神;占妻妾俾仆,以之為刑傷克害之神。占姊妹丈,以兄弟爻為用神,予屢得驗。至占表兄弟,以兄弟爻為用神而不驗,還以應為用神者是。
(三)妻財爻
占妻妾、俾仆、下役,凡我驅使之人,皆以妻財爻為用神。占貨財、珠寶、金銀、倉庫錢糧,一切使用之財物什器,亦以妻財爻為用神。
(四)子孫爻
占子孫、占女、女婿、侄甥、門徒,凡在我子孫輩中,皆以子孫爻為用神,占忠臣、良將、醫人、花餌、僧道、兵卒,皆以子孫爻為用神。佔六畜、禽鳥,亦以子孫爻為用神。
按:子孫為福德之神,為制鬼之神,為解憂之神,故謂子孫為福神,諸事見之為喜。獨佔功名者忌之,故又為剝官削職之神。
十、用神、元神、忌神、仇神
用神者,即前各類之用神。
元神者,生用神之爻,即為元神。
忌神者,克用神之爻,即為忌神。
仇神者,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反生忌神而克害用神,即為仇神。
假令金為用神,生金者土,土為元神;克金者火,火為忌神;克土生火者木,木為仇神。余仿此元神、忌神、衰旺
元神雖生用神,須旺相方能生得用神。
能生用神者有五:
元神旺相,或臨日月,或得日月動爻生扶者,一也。
元神動,化回頭生,及化進神者,二也。
元神長生、帝旺於日辰,三也。
元神與忌神同動,四也。
元神旺動,臨空、化空,五也。
此五者,乃有力之元神也,諸占皆吉。
按:古以臨空、化空為無用,非也。殊不知動不為空,待沖空、實空之日,而為有用。
無用之元神
元神雖現,又有不能生用神者六:
元神休囚不動,或動而休囚,又被傷克,一也。
元神休囚,又逢旬空、月破,二也。
元神休囚,動化退神,三也。
元神衰而又絕,四也。
元神入三墓,五也。
元神休囚,動而化絕、化克、化破、化散,六也。
以上見生不生,乃無用之元神也,雖有如無。
有力之忌神
忌神動而克害用神者五:
忌神旺相,或遇日月動爻生扶,或臨日月,一也。
忌神動,化回頭生、化進神,二也。
忌神旺動,臨空、化空,三也。
忌神長生帝旺於日辰,四也。
忌神與仇神同動,五也。
以上乃有力之忌神,勢同斧鉞,諸佔大凶。
忌神動不克用神
忌神雖動,又有不能克用神者七:
忌神休囚不動,動而休囚,被日月動爻克,一也。
忌神靜,臨空破,二也。
忌神入三墓,三也。
忌神衰,動化退神,四也。
忌神衰而又絕,五也。
忌神動,化絕、化克、化破、化散,六也。
忌神與元神同動,七也。
以上乃無力之忌神也,諸占化凶為吉。
按,上論元神忌神之有力無力者,總貴用神有氣。倘若用神無根,謂之元神有力亦難生,忌神無力亦休喜。
凡忌神仇神,宜於逢克。有月克、日克、動爻克、用神動化回頭克。此四者,用神、元神但逢一克,他處不見生扶者,即為凶兆,占吉事,樂極悲生;占凶事,須宜急避。
克處逢生
受此處之克,得彼處之生,即為克處逢生。大凡用神元神,以克少生多為吉;忌神,以生多克少為凶。故忌神宜克不宜生。
十一、動靜生克
六爻安靜,旺相之爻,可以生得休囚之爻,亦可以克得休囚之爻。蓋旺相者,如有力之人也。動變生克沖合。卦有動爻,動而必變。夫變出之爻,能生克沖合本位之動爻,不能生克他爻,而他爻與本位之動爻,亦不能生克變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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