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香是中國民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三個特點極為引人注目:一是普遍性,漢人燒香,少數民族絕大多數也燒香,從南到北,從東到西,幾乎無處不燒。二是歷史悠久,現存文獻《詩經》《尚書》已有記載,則其起源必早於詩書時代即西周。三是普及性,幾乎做什麼都要燒香:對祖宗要燒,對天地神佛各路仙家要燒,對動物要燒,對山川樹木石頭要燒;在廟裡燒,在廁所也燒;過節要燒,平常也要燒;作為一種生活情調要燒,所謂對月焚香,對花焚香,對美人焚香,雅而韻,妙不可言;作為一種門第身份,所謂沉水熏陸,宴客斗香,以顯豪奢;虔敬時要燒,有焚香彈琴,有焚香讀書;肅殺時也要燒,辟邪祛妖,去穢除腥;有事要燒,無事也要燒,燒本身就是事,而且還會上癮,稱為“香癖”,就彷彿現代人的抽煙飲茶一樣。 有趣的是,不特中國燒香,世界上好多民族和國家也燒。香的英語寫作incense,查《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第八卷第543頁),載有如下內容:古埃及人從阿拉伯和索馬里沿海地區引進香料樹,把香當作宗教儀式中的重要用品。巴比倫人在祈禱和占卜時往往焚香。以色列人在被擄往巴比倫(公元前586年--前538年)以前引進了香,到了公元前5世紀,一些祭壇專供奉香之用。印度教特別是濕婆派在正式禮拜和家常禮拜中都要焚香;佛教在節日禮拜、成年禮拜以及日常禮拜中都焚香。日本神道教也焚得。從公元前8世紀希臘人就焚燒木頭和樹脂,以供奉神明和祛除惡魔。羅馬人先是焚燒香木,後來引進了香,焚香在公祭和私祭上以及崇奉皇帝時越來越顯得重要。 中國燒香的歷史,大體可分為三個時期。以漢武帝為界,前面為第一期,可稱初始期。其間,所燒的香有以下幾種: 柴,玉帛,牲體,香蒿,粟稷等。 燒香的作用是唯一的,用來祭祀。燒香行為由國家掌握,由祭司執行。 周人升煙以祭天,稱作“禋”或“禋祀”。《詩·周頌·維清》:“維清緝熙,文王之典,肇禋。”箋:“文王受命始祭天。”即是說,這種祭制始於周文王。 其具體祭法為:將犧牲和玉帛置柴上,燃柴升煙,表示告天。《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熈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注:“禋之言煙。”“三祀皆積柴實牲體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煙,所以報陽也。”疏:“禋,芬芳之祭。”(用《十三經註疏》本,下同。) 可見,所謂禋祀,一是點火升煙,二是煙氣為香氣。以香煙祭神,那麼這就是後世所謂“燒香”了。 這一期,香事有以下特點:一是香品原始,為未加工的自然物,還不是後世正規意義上的“香料”(樹脂加工而成);二是自然升火,不用器具如後世的“香爐”;三是專用於祭祀,而祭祀由國家掌握,即,燒香還沒有生活化,民間化。明周嘉胄《香乘》引丁謂《天香傳》謂:“香之為用,從上古矣。所以奉神明,可以達蠲潔。三代禋祀,首惟馨之薦,而沉水熏陸無聞也。其用甚重,採制粗略。” 第二期,從漢武帝到三國,可稱引進期。漢武帝於中國香事的發展,有特殊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