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7年4月9日12時許被告人梁某醉酒後以被害人魏某算卦騙其10元錢為由到被害人魏某在河南省內黃縣向陽路二帝大旅店門口的算卦攤處滋事並將被害人魏某打垮在地造成被害人魏某左橈骨遠端破壞性骨折左側尺骨莖突骨折爾後被告人梁某在案發現場用手機給家人打電話說自己把人打傷了並對在場的人說你們該報警就報警吧橫豎我不走在場其他人用電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后將梁某帶走梁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內黃縣公安局法醫判定被害人魏某的損傷為輕傷一級,分歧,本案中是否組成自首有兩種差異意見,第一種看法以為梁某不相符自首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兩個要件不組成自首,第二種看法以為梁某在現場守候行為相符自首制度的設立目的憑證舉重以明輕的司法註釋原則應當認定為自首,評析,筆者贊成第二種看法理由是自首的確立必須由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兩個要件組成的兩者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能在本案中梁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這一要件已經確立要害在於是否能認定梁某屬於自動投案自動投案的本質特徵在於犯罪嫌疑人自願將自己制於司法機關的控制之下願意把自己交給國家追訴而不是指犯罪嫌疑人是否親自向司法機關投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置自首和立功詳細應用執法若干問題的註釋以下稱註釋劃定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緝追捕歷程中自動投案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並非處於犯罪嫌疑人自動而是經親友勸戒陪同投案的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自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等准自首行為對照這一劃定準自首劃定的自動投案更相符被迫消極歸案但司法註釋仍將其確定為自動投案由此可見我們在明白自動投案時應看成寬泛註釋只要犯罪嫌疑人願意將自己置於司法機關控制之下接受國家追訴就應當認定為自動投案梁某雖然沒有親自向司法機關報案但在案發現場守候司法機關的抓捕形式上显示為消極的守候但有着歸案的一定性反映了梁某在案發后願意被司法機關控制將自己自動交付國家追訴的主觀意思其主客觀上都完全相符自動直接投案的特徵應當認定為自動投案,刑法上設立自首制度的目的在於激勵犯罪嫌疑人悔罪梁某的行為效果已經到達這一目的自首是量刑制度其本旨是激勵犯罪嫌疑人悔悟自新削減社會危險性節約司法資源在本案中梁某在現場守候公安機關抓捕相比逃跑后在追捕歷程中歸案和稀奇自首更稍微筆者以為該行為認定自首有利於實現自首制度設立的目的也相符舉重以明輕的執法註釋原則,作者劉曉峰卞艷飛單元河南省內黃縣人民法院,稿件泉源中王法院網,寫字算卦准么(他的“天體運行說”)
農安小神仙算卦准嗎(民國時期的76張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