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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因素決議着我們最後做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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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因素決議着我們最後做出決議

時間:2014-06-04 作者:天天故事 編輯:小故事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丹尼爾·卡尼曼將心理學知識引入經濟學,並因此獲得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他用微積分經濟學回覆了這樣的問題:什麼讓人幸福,或者最少少一點不幸?什麼因素決議着我們最後做出決議?

  卡尼曼得出的結論看上去頗為謬妄,甚至違反直覺。1996年,卡尼曼做了一個最為著名的實驗,他研究了682名做結腸鏡檢查的患者。這種檢查是把一個可伸縮的管子伸入腸內,同時往內里吹氣,以使結腸鏡(其冰涼的电子眼旁邊有一個小小的剖解刀)能切取任何可疑組織。結腸鏡檢查往往要連續一個半小時,雖然事先要做鎮靜止痛,但身外之物在體內穿行仍有痛感。不想做這種檢查的患者有一個替換方式,吃鋇餐再照X光。這個設施很難受,但無痛感。

  卡尼曼的實驗是,將病人隨機分為兩組,其中一組病人的結腸鏡檢查稍做延伸,

人生旅途並非處處客滿,給自己找一張凳子

即檢查竣事後,先不抽出管子,而是悄悄地放一會兒,這時刻病人會感應不恬靜,但已沒什麼大痛。做延伸檢查的病人(不管最先階段有何等痛苦)事後都反映不錯,以為下次選擇照樣要選結腸鏡而不是鋇餐和X光。

  另一組,沒有延伸檢查。這些病人只是根據正常程序做檢查,檢查竣事即抽出管子,下來后他們則感受非痛苦,大叫:“真像下地獄啊。”說下次無論若何都不選擇這種方式。

  卡尼曼由此得出結論:我們在評價某種履歷時,有時間是非的因素。也就是說,最後階段的體驗(痛苦或欣悅)水平決議了我們對整個事宜的影象與評價,而這些影象和評價將對我們以後面臨此種事或物做出某種決議起到異常主要的作用。由此,若是我們能很好地行使我們身體的這種特點,對我們預期某種決議以及天天做出上百個決議極為有用,行使地好也不失為一種“捷徑”。


    重要的不是渴望做什麼,而是知道自己能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