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工作是基於一種前提,擬使同時感到的所有夢刺激綜合成一整體性的產物。
只要是外界的神經刺激和肉體內部的刺激其強度足夠引起心靈的注意(如果它們只夠引起夢,而不使人驚醒的程度),它們即可構成產生夢的出發點和夢資料的核心,而再由這兩種心靈上的夢刺激所生的意念間,找出一種適當的願望達成。
我以為利用“夢的轉移”來解析夢中所含的精神力量並非難事,而轉移的結果便無非使夢內容不再與夢思的核心看得出有所關聯,而夢只以這改裝的面目復現潛意識里的夢願望。而目前我們已經熟悉了夢的改裝,因此我們可以由此追溯出在精神生活中某種“心理步驟”對另一種所作的“審查制度”,而“夢的轉移”便是達成這種改裝的主要方法之一,我們必須假設“夢的轉移”是由這種審查制度的影響所產生的一種精神內在的自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