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夢了,但是不理解夢的內容,那麼,我們應該如何來解夢呢?今天析夢網為大家講解一下面對未知的夢境,我們應該如何來剖析分析,以便來理解它,同時也了解我們的內心。
我們如何來分辨哪些夢是有意義的,哪些夢是沒有意義的呢?說句實話,在沒有把夢境全面探索完之前,我們不能輕易地下結論來判斷這個夢境是否有意義。然而,解夢是一門技術性很強的學問,光講理論是沒有用的,需要良好的解夢技術。下面我來講一講解夢的技術和方法。
解夢如同偵探一樣,是需要順藤摸瓜、抽絲剝繭、層層深入的過程的。一般而言,解夢可以分三個層次來展開。
第一個層次是要尋找導致夢境的生活應激事件,這是大部分夢境的誘因。這樣的生活事件一般而言都是比較近的,大部分是一两天內的事情。通過夢境中的情緒表達可以啟發做夢者的思維,從而幫助他找到做夢的誘因。當然,也有一些事件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是可能是心靈觸動十分強烈的,也可以說是心靈受挫非常嚴重的,在壓抑了很久之後才在夢境中顯現出來。因此,如果在最近一两天的生活事件中找不到誘因的話,可以追溯更遠久以前的事情,來挖掘做夢者心靈的創傷。
在這個層次的夢境中,更多地涉及的是潛意識工作的原理,即轉移、投射、合理化等防禦機制的模式。這樣的夢境更加符合弗洛伊德關於夢境的理論——夢是壓抑的潛意識改頭換面之後的顯現。
如果在生活應激事件中找不到線索,那就要深入到第二個層次來尋找夢境的誘因了。這第二個層次的夢境誘因,不是如第一個層次那樣是一種個體和個體之間以及個體與事件之間的衝突,而是一種與生存生活環境的衝突,也就是與社會環境的衝突。包括如工作環境、生活環境、情感環境以及人際關係環境等。這是一種看不見摸不着但是能隱隱約約感覺到的環境應激壓力,在這個快節奏和浮躁的社會中,往往不會被我們所重視或者容易被忽略,但是卻在天天吞噬着我們的生命和心靈。這種環境應激,不像生活應激事件那樣是一種點式壓強應激,不是那種作用力很大但是作用時間很短的刺激。而是一種彌散式的包裹式的壓力,如同水的壓力一樣,我們似乎感覺不到,但是卻真實存在。這是一種我們感覺作用力並不大,但是卻每天都會作用於我們心靈的應激環境,長久的這種應激容易造成心靈的疲憊。
要探尋這樣的誘因,一般而言要從象徵意義以及隱喻等方面去尋找突破口,從涉及社會、文化、道德、民俗、傳統、禁忌等有關的社會壓力中去尋找突破口。這樣的夢境,更加接近於卡爾 榮格的原型和集體無意識理論。其中的神話原型、陰影、人格面具、阿尼瑪和阿尼姆斯、聖童、智慧老人、大母神等,都有文化和民俗意義上的象徵意義,表達了做夢者內心的原始恐懼,是一種個體和社會的衝突。
通過這樣的探尋,如果仍然無法在夢境中發現意義,則我們不得不把觸角延伸到個體人格的最深處——自我。我們說了,第一個層次是個體與個體之間的衝突;第二個層次是個體與社會或種類之間的衝突;第三個層次,則是個體自我內部的衝突,是一種追求人格完善所導致的自我衝突。這種衝突,是一種人格升華的需要,是一種自我內省的反映。
我們人格先天的缺陷,如同阿德勒所指出的那樣,是一種“骨子里的自卑感”。但歸根究底,是一種內心追求完美和諧的本能要求。這種心理本能,就是弗里茨 佩爾斯所創立的格式塔心理學(也稱完形心理學)的內核。這個理論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自我否定的那一部分人格,即所謂的情緒洞穴。我們的本能就是要去填補它們,從而完善自我,使自己成為一個統一的生命體。達成統一和諧和一種形而上的完美是我們的心理本能。因此,我們會在夢境中展現我們的情緒洞穴,展現我們自我否定的部分,從而通過夢境來修復我們的人格,使之得到完善。
因此,在人格這個層次上,我們只能依靠個體經驗和感受。這時候,我們就將整個夢境交給做夢者,讓做夢者對夢境中每一個細節以及所出現的每一個事物,包括人、動物、物品、物件,甚至風景、花朵、天氣等去感同身受,去換位思考,去角色扮演,去描述感受。通過做夢者的描述方式,我們幫助他去發現自我中被否定的那一部分,即所謂的情緒洞穴,從而讓他得到領悟,將殘缺分裂的人格整合。
這個層次的解夢技術,更加強調做夢者主觀的感受和體驗,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已經超越了解夢本身。在這裏,解夢已經不是目的,而是變成了一個工具,一個反映做夢者內心世界的媒介物,如同墨跡測試中的墨跡一樣。在這個層次上,夢已經不具備實體的意義了,而是一種純粹心靈投射的鏡像了。
然而,這樣的夢境探尋,仍然可以讓做夢者獲得個體人格升華的意義。
如果經過這樣三個層次的探尋,仍然無法找出夢境的意義。那麼,我們只能聳聳肩膀,遺憾地說:“這是一個無意義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