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的宰相命
1711.9.25。白露9.8。五歲:寒露。
乾造:辛卯、丁酉、庚午、丙子。
大運:丙申;乙未;25甲午;癸巳;壬辰;庚寅;己丑
“雍正元年(1723年),弘曆被其父雍正隱秘建儲,十一年封為和碩寶親王,最先介入軍國要務。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去世,弘曆即位,改年號乾隆。”
“從父星丁火的角度講,子水為七殺,運中子午相見是喪父之期。因此他的父親雍正天子會在他的午火運中暴病而亡。而午火司權制了酉金劫財,正是他競爭能力處於最強的時刻,接他老爸的班也就順理成章了。”
此處泛起了小我私人最大疑心的兩個相反的看法:午運午火受制應期;午運午火司權,不畏子沖。
上面的問題的節點在於:“午運午火受制應期”一句。誰能註釋一下這是什麼意思?
我以為,有需要強調一下“制”的寄義。
制:並非槍斃!也不是砍頭!而是制約、管制的意思。就像是局長、處長、科長,各司其職。徹底制住,是上下順遂的意思,否則就該叫“刑”了。
例如上述例子中的子午沖,按五行生克來講,子水是阻止午火的,然則並不即是午火就不存在了。固然,午火若是被亥水暗合住,或是被辰土所泄,則另當別論。在論人事方面,同樣是另當別論,要遵照另一套規則。這才是讓人發生疑心的主要緣故原由。
怎樣解金水命局
我曾在給一個同硯的回帖中提到過,現在再一次重申:若是由於處長的存在,而且你熟悉這位處長,就可以因此而藐視科長的存在,那麼你就死定了。若是把這種意識帶到命理這個特定環境中來,那麼你永遠也入不了門了。這就是命理學中的迷宮效應,每一個學習命理的人,都必須要過這一關。
在我小的時刻,很小很小的時刻。
在我的老家,一位沒有出五輻的姑姑出嫁了,男方若是從我母親這頭論,照樣個隔得很遠的親戚,論起來我該管他叫哥哥。他們這一娶親,讓我的心裏感應十分疑心。是該管哥哥叫姑父呢?照樣該管姑姑叫嫂子?
久思不得其解,只好去問大人。獲得的回覆是:哪頭近就隨那頭。就是說,那哥們平白升了一級,成了我的姑父。
實在我現在自己也想明了了,在一樣平常場所,應該是各論各的。正式的場所自然要依正統而論,私下里姑姑是姑姑(事實血緣關係很近),哥哥是哥哥(險些沒有血緣關係,然則有習慣的慣性),這是無能否認的事實。命理法於自然,也要遵照自然之理。形象點兒地說,在解讀命理的歷程中,天干地支就像現實中的多音字,多音多義,全在於你怎麼應用。
《滴天髓》命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