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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共論定生死

似是而非最誤人

《滴天髓》P47-2

乾造:丙午、戊戌、丙午、戊戌。

大運: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

【原文】:

    此火土各半,兩氣成象,取戌土食神為用。辛丑運濕土晦火,秀氣盛行,登鄉榜;壬運壬年,赴會試,死於都中。蓋水激丙火,則火滅也。如兩戌換兩辰,不致燥烈,雖逢水運,亦不至大凶也。

 

風和日麗格局的具體應用

    任鐵樵的註釋顯著是錯誤的。這個命火炎土燥,戌為火庫,更助火勢,只有戊土略微泄火之氣?此人有先天性的心臟疾病,這是毫無疑義的。   

    若是論晦火之物,豈非辰土與丑土,尤其是丑土,可制戌中之火,蓋因相刑之故也。

    令人新鮮的是,辛丑運可以十年共論,為何壬寅運就上下五年分了呢?我看是作者為了貫徹自己的命理思緒而有意云云。現實上“上下五年分”是常態剖析之所必須,而“十年共論”是有一定條件的。

    壬運壬年,只能是壬午年,此時大運流年與命局成三合局,知足了“十年共論”的條件,應以“十年共論”為準。可以推斷此人是死於突發性心臟病。若是是生於現代,此人或不致死,做幾個心臟支架是免不了的。

    “水激丙火”的看法,應是起源於任鐵樵氏的誰人時代。遺憾的是,現在一些圈子里的着名人物,也囫圇吞棗地繼續了這一說法。讀者不能不知,不能自誤。

 

 

財重不利考運,運中可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