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蛇的各月配對
明天就要過“年”了,法定的名稱叫“春節”,是“節”而根本就不是個“年”。
不過“春節”這個“節”,確實是源自被廢掉的那個土土的“中國年”,人們也是相沿成習一直把它當個正兒八經的年在過;再說反正放假,親朋好友聚在一起放縱一番(主要是放開肚子吃),總是件歡樂事兒。
好吧,那我在這里,也就按照的習慣,談談用十二生肖來指稱這個“中國年”的問題。
按照十二生肖紀年法,今天是豬年的最后一天,一過午夜,也就進入了鼠年,這也可以稱之為“豬尾鼠頭”。其實明天不僅是鼠年之一天,這個鼠年,在十二生肖紀年,也是排在最前面的那一年。所以,現在來談談十二生肖紀年法的淵源,也算是一個比較合適的時候。
《四部叢刊三編》影印元刊本《困學紀聞》
其實 這一問題,南宋末年人王應麟,早就做過一個很好的考證:
愚按“吉日庚午,既差我馬”,午為馬之證也。“季冬出土牛”,丑為牛之證也。蔡邕《月令論》云:“十二辰之會(德勇案:應正作‘禽’),五時所食者,必家人所畜,丑牛、未羊、戌犬、酉雞、亥豕而已,其余(龍)虎以下,非食也。”《月令·正義》云:“雞為木,羊為火,牛為土,犬為金,豕為水,但取象多涂,故午為馬,酉為雞,不可一定也。”十二物見《論衡·物勢篇》。《說文》亦謂巳為蛇象形。(《困學紀聞》卷九)
這段論述,好就好在原原本本,大致列舉出了文獻中溯及十二生肖紀年法淵源的比較重要的早期記載。
王應麟引述的東蔡邕講的“十二辰之禽”,也就是與所謂“十二辰”對應的十二種動物,是我們論述十二生肖紀年法歷史淵源問題時首先要切入的基點,或者說是我們認識這一問題的基本出發點。
寬泛地講,所謂“十二辰”,是中國古代天文學家把天赤道帶均勻地分為十二個距離相等的段落,其中每一個段落,稱之為“一辰”或“一次”,合稱“十二辰”或“十二次”。劃分出這“十二辰”或“十二次”,是為給天文觀測定立坐標。比如行星運行到哪一個辰次(這一點,歲星,也就是木星,體現得最為鮮明),或是像太陽這樣的恒星的“視運動”(即相對于地球的視覺位移)運動到了哪一個辰次。其中太陽視運動的一個完整周期,就是太陽年(亦即地球公轉回歸周期)的“一年”。
因此,所謂十二辰,同中國古代的紀年的形式,具有實質性的內在 (中國古代通行的混合年,也是以太陽年為基礎)。若是用太陽視運動在這十二辰中所處的具置來標定月份的名稱,就是用十二辰來紀月了,即《淮南子·天文訓》所說“月徙一辰,復反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子,一歳而匝,終而復始”。古代所謂“建正”,諸如建子、建丑還是建寅,指的就是以子月、丑月還是寅月作為一年開始的月份,也就是所謂“歲首”。
十二辰的表述形式,是用天干地支中的“地支”,也就是子丑寅卯這一套東西。很多朋友都知道,把天干地支組合起來紀年,像今年是“己亥”年,明天就進入了“庚子”年,這就是所謂“干支紀年法”。在此基礎上,若是省略天干而只有地支,就可以徑稱某年為子年、丑年、寅年或是卯年。所謂“十二生肖紀年法”,實際上就是用十二種動物的名稱來替代子丑寅卯等地支。于是,就有了鼠年、牛年、虎年、兔年這些稱謂。
只用地支紀年的好處,是使得紀年的刻度可以在一個合適的幅度內重復,即每十二年一個周期。顯而易見,對于絕大多數壽命不過百歲的人來說,以這個幅度循環的周期,是很適用的。而用十二生肖取代地支,只是起到更加生動、更加形象的作用,人們也自然會因其生動形象而樂于使用,以至通行于世。
明白了這些基本原理,大家也就很容易理解,我在這里談論的“十二生肖紀年法的淵源”,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以后來作為生肖的這十二種動物與子丑寅卯各個地支形成固定搭配的時間這一問題,而宋人王應麟上述論述,是我所見古人相關論述中做得更好的一個。所以,下面就以此為基礎,來展開我的分析。
所謂“吉日庚午,既差我馬”,這是《詩經·小雅·吉日》當中的語句,注詩者往往側重其涵義是在以“庚日”來體現“剛日”,而很少提及生肖。不過唐人孔穎達等著《毛詩正義》,乃特別疏釋云:“必用午日者,蓋于辰,午為馬故也。”(《毛詩正義》卷一七)這里所說的“辰”,就是子丑寅卯等十二辰,“午為馬”,也就是說人們是用“馬”來表述“午”這一辰。這里雖然是以午紀日,但如上所述,十二辰的劃分,本來主要是用于紀年紀月的天文單位,故午馬相配的用法,不會只用于紀日而與紀年紀月毫無關系;至少在其產生的緣由這一點上,二者一定會有所關聯。
日本《東方文化叢書》珂羅版影印南宋紹興刻單疏本《毛詩正義》
假如此說不繆,那麼,至遲在春秋時期,就應該已經出現了十二生肖紀年法的基本要素,即這特定的十二種動物同十二辰建立起了固定的搭配。可是,事情并沒有那麼簡單。在《漢書·翼奉傳》里,我們可以看到,元帝時人翼奉,直接針對“吉日庚午,既差我馬”這兩句詩,講到了另外一套解釋,而清人陳奐撰《詩毛氏傳疏》,就采錄了翼奉這套說法而沒有理會孔穎達等人的注解(見《詩毛氏傳疏》卷一七)。看起來這就像《月令正義》所說的那樣,之術乃取象多途,“不可一定也”。
因此,要想坐實十二生肖紀年法的淵源究竟出現在什麼時間,還需要另有其他的證據。在《史記·陳世家》中,我們可以看到如下一段記述:
厲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疏釋其“若在異國,必姜姓”的緣由說:
變,此爻是辛未,觀上體巽,未為羊,巽為女,女乘羊,故為姜。姜,齊姓,故知在齊。
這里講的占筮的道理,雖然不大好懂,但未與羊的對應關系,卻很清楚,而陳厲公二年為公元前705年,時值周桓王十五年,還是在春秋前期。這足以證明,早在春秋前期,就已經具備了以十二生肖紀年的基本要件。
在這一認識的基礎上,我們在《左傳》襄公七年、二十年和二十三年的紀事中,相繼幾次可以看到,春秋時期陳國慶氏有慶虎、慶寅二人相并見于記載。雖然沒有清楚的說明,但大致可以推測,這慶虎、慶寅應是一家的兄弟,而他們兄弟二人以“虎”、“寅”二字聯名的情況,很有可能也是基于以“虎”稱“寅”這一事實。我在《生死秦始皇》一書中曾經談到,始皇帝趙正的弟弟成蟜,應是以“蟜”通“矯”,“成矯”的意思就是變“不正”為“正”,這樣的兄弟聯名形式,可以為上述推測提供旁證。
王應麟以“季冬出土牛”,作為“丑為牛之證也”,這“季冬出土牛”之事,出自《禮記·月令》,其 如下:
季冬之月……居玄堂右個,乘玄路,駕鐡驪,載玄旗,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命有司大難,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氣。
東漢大儒鄭玄注云:
作土牛者,丑為牛,牛可牽止也。
那麼,鄭玄這種說法到底是不是合乎當時的實際情況呢?對此,還需要稍加論證。
《月令》里講的這個“季冬之月”,也就是冬季的最后一個月,這也就是十二月(世俗以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為冬季,或分別以孟冬、仲冬、季冬稱之)。按照所謂建寅的“夏歷”,其各月的月序同以地支注記的十二辰的對應關系如下:
看了這個對應表,大家也就很容易明白,鄭玄所說“丑為牛”的“丑”,具體是指這個“丑月”,這也就是所謂“季冬之月”。這樣我們纔能夠更好地理解,《禮記·月令》所說“季冬之月……出土牛以送寒氣”,是與“季冬”這個“丑月”相對應,用與這個丑支搭配的牛來祛除月中的“寒氣”。
前印《淮南子·天文訓》“月徙一辰”云云的說法已經表明,所謂“丑月”以至由此上溯到啟始的“寅月”,這些以十二辰紀月的形式,在天文原理上,跟以十二辰紀年,不過是一體兩面的同一回事。了解到這樣的學術背景,就可以從內在的 上充分證明鄭玄的注語是合理可信的。這樣,竊以為《禮記》這一記載,足以讓我們確認:在戰國時期,人們是完全可以用十二生肖來紀年的。
再往后,是什麼時候,開始留下以十二生肖配對十二辰的系統記載的呢?目前所知,這首見于東王充的《論衡》。《論衡·物勢篇》述云:
五行之氣相賊害,含血之蟲相勝服,其驗何在?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戍(戌),土也,其禽犬也。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木勝土,故犬與牛羊為虎所服也。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虵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午,亦火也,其禽馬也。水勝火,故豕食虵。火為水所害,故馬食鼠。屎而腹脹曰審,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亦有不相勝之効。午,馬也。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水勝火,鼠何不逐馬?金勝木,雞何不啄兎?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巳,虵也。申,猴也。火勝金,虵何不食獼猴?獼猴者,畏䑕也。囓獼猴者,犬也。鼠,水。獼猴,金也。水不勝金,獼猴何故畏鼠也?戌,土也。申,猴也。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獸之體,含血之蟲,以四獸為長,四獸含五行之氣最較著。案龍虎交不相賊,鳥龜會不相害。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則尤不相應。
這一大段話,差不多講遍了“十二辰之禽”,獨獨沒有辰之禽為龍。不過在《論衡》的《言篇》里,王充還是提到了它,即謂“辰為龍,巳為蛇”。另外在《論衡·譏日篇》里還有“子之禽鼠,卯之獸兔”的說法。把這幾處記載,合為一處,完整的十二生肖序列,就清楚地呈現在了我們大家面前。只要具備一個促發因素,用以紀年,就應該是順利成章的事情。
《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明嘉靖通津草堂刻本《論衡》
那麼,在《禮記·月令》至王充《論衡》之間的秦至西漢時期,以十二生肖對十二辰這樣的兩兩對應形式,就完全沒有留下記載麼?有的,只是過去不大受人注意。
清人萬希槐撰著《困學紀聞集證》,嘗引證《易林》相關事例述之云:
《易林》坤之震亦云“三年生狗,以成戌母”(據清翁元圻《困學紀聞注》卷九)。
今檢核《士禮居叢書》景刻宋本,此語乃作“三年生狗,以戌為母”(《易林》卷一)。清丁晏著《易林釋文》,謂“十二辰禽戌為狗,故以戌為母也”(《易林釋文》卷一)。類似的記述,還見于《易林》臨之干:“黃獹生馬,白戌為母。”(《易林》卷五)丁晏釋云:“《初學記》引《字林》曰:‘獹,韓良犬也。’《戰國策》作‘韓盧’。戌為犬屬,故‘白戌為母’。” (《易林釋文》卷一)
除了以“狗”稱“戌”之外,在《易林》中還可以見到以“虎”稱“寅”的紀事。《易林》卷一四漸之隨述云:
聞虎入邑,必欲逃匿。無據昜德,不見霍叔,終無憂慝。
清人孫詒讓校讀此文曰:
此文雖有訛互,讓大恉止謂聞虎而實無虎,文義甚明。……“無據昜德”,義難通,疑當作“失據惕息”,皆形聲之誤。“不見霍叔”,亦謂不見虎。“霍”疑當為“寅”〔《北齊武平元年造像記》“寅”作“ 上雷下八”(如下圖),與“霍”形相近〕。虎于十二辰屬寅,故稱寅,猶臨之干以“白戌”為白犬也。云“寅叔”者,此書于人名物名,通以伯仲叔季儷之,如姤之屯稱虎為“班叔”,即其塙證也。(孫詒讓《札迻》卷一一)
若此,“霍叔”當正作“寅叔”,正是用以代稱老虎;反過來看,則以“虎”稱“寅”自屬當時通行的用法。
《易林》舊題西漢焦延壽(字贛)撰,據余嘉錫先生考訂,應為王莽至東漢初年人崔篆撰著(見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一三)。盡管如此,崔氏所述,自應以西漢時期通行的狀況為背景。所以,《易林》的記載足以證明以十二生肖稱十二辰應是西漢時期普遍通行的。
總括以上論述,可知十二生肖紀年法的源頭至遲在春秋時期即已出現,其后歷經戰國,以迄嬴秦兩漢,以十二種特定的動物與十二辰相搭配的,一直流布于世。
然而,這也只是十二生肖紀年法的源頭而不是它的實際施行。這是因為所謂“十二生肖”只是十二地支的替代;更準確地說,只是子丑寅卯這套號的替代物。因而十二生肖紀年法的施行,原則上似乎應以甲子紀年法的施行為前提。
甲乙丙丁、子丑寅卯這些天干地支號,雖然在甲骨文中即已系統出現,但只是用于紀日,而未被用于紀年,人們在運用干支紀年時,另有一套專業的用語,即以“歲陽”(亦稱“歲雄”,即天干)和“歲陰”(即地支)相搭配。譬如,在《史記·歷書》中,是用“焉逢攝提格”來表述“甲寅”這個年份,“焉逢”是歲陽,“攝提格”是歲陰。人們有時也單用歲陰亦即地支來表述年份,稱之為“歲名”,在《淮南子·天文訓》和《史記·天官書》中,我們都可以看到這樣一套名目,如稱寅年為“攝提格歲”。
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十二生肖紀年的可能性雖然也有,但應該很小。
中國古代以甲子紀年、也就是用甲乙丙丁、子丑寅卯這些天干地支號來表示年份的時間,大致啟始于新莽東漢之際,即顧炎武所說以甲子名歲,始于東漢(顧炎武《日知錄》卷二〇“古人不以甲子名歲”條)。
在這以前,行用十二生肖紀年法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藉用清人趙翼的話來講,就是“西漢以前,尙未用甲子紀歲,安得有所謂子鼠丑牛耶”(趙翼《陔余叢考》卷三四“十二相鼠起于后漢”條)?
前面我雖然努力追尋了十二生肖紀年法在中國文獻中的淵源,但這不等于說這種以特定動物與十二辰固定搭配的就一定產自中土,包括中國古代天文歷法的很多內容,都應該抱持一種的態度來加以研究。昔趙翼論十二屬相的起源,曾揣測“此本起于北俗,至漢時呼韓欵塞,入居五原,與齊民相雜,遂流傳入中國耳”(《陔余叢考》卷三四“十二相鼠起于后漢”條),所說雖未必能夠具體落實,但這種研究的態度和取向,無疑是我們應當努力效法的。
唐景龍二年辛節墓志志蓋
至于十二生肖紀年法產生或是應用于中國的具體時間,那不是本文所要探討的問題,需要另行專門闡述。
這十二生肖紀年法,也就是所謂“屬相”,不管它是土產的,還是外來的,我們在生活中能做的,都只是壯其鼠膽來過這個馬上就要到來的鼠年。
2022 年1月24日記于己亥歲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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