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傳統的動植物禁忌
西藏傳統的人和人名的禁忌
在傳統的昌都社會中,把人分為尊貴而神聖的人和下游而不清潔的人兩大類,前者包羅達官朱紫、活佛、格西喇嘛、尼姑;後者包羅打旱獺為生者、屠夫、嚴重流行症者、未亡人、鰥夫等。
解放前,昌都區域的達官朱紫,居高臨下,在一樣平常生涯中一樣平常不接觸窮人國民。有時途經墟落或到國民家中,國民只能低頭彎腰,不敢仰面望其面容。信教者把活佛、格西喇嘛比作“上人”,在心目中佔有着主要位置。因此,在任何時刻不允許世俗人隨便觸摸僧人用的法器,跨過喇嘛的袈裟,與僧人同坐等。到尼姑寺朝佛,隱諱世俗人與尼姑戲笑,隨便進入禪房等。
人們以為旱獺是土地神的寵物,不能危險。俗話說“點百盞酥油燈,也難贖從旱獺身上拔一根毛的罪孽”。因此,人們禁忌打旱獺者進入衡宇或帳篷中。
農村牧區的人們隱諱與屠夫接觸或來往。但到秋天人們又不得不請屠夫前來秋殺(秋季宰牲)。但屠夫吃剩的食物一律倒掉,甚至屠夫接觸過的茶壺、鍋碗等也要通過熏柏枝煙,以消除不潔。
對患有麻瘋等嚴重流行症者,人們會強制把患者安置在偏僻的地段,與村民阻隔往來,直到殞命,死後就地挖坑埋掉。家人給患者送食物時,把食物放在離患者住地較遠的地方,讓患者自己來取。患者觸摸過的餐具隱諱再用。
在農村牧區,婦女的一些流動也受到禁忌的限制,人們隱諱孕婦串門,或進入別人的帳篷。憂鬱會弄髒灶神,失去福氣。婦女月經期隱諱與男子有身體上的接觸,阻止進入寺院或其它聖潔的地方,否則將使自己的男子降低氣數。一樣平常朝佛時,禁忌婦女進入護法神殿,
怕冒犯護法神,給村裡人帶來災難。大年頭一隱諱婦女串門,否則以為這一年會不吉不順。辦喜事時隱諱年輕未亡人進新居。在貢覺三岩等地,嚴禁未亡人、鰥夫加入整體性的祭祀、祭祀等流動。在農牧區,一到下晝隱諱不熟悉的婦女串入房門或帳篷,以為這種女人身上帶有邪氣;若是要進房,經主人贊成后,客人手中必須握牛糞或一根柴,以示防邪氣和不潔。西藏傳統的人生禮俗禁忌
在傳統的昌都社會中,多數婦女都是備受社會欺壓歧視的工具。正如昌都盛行的一句民間諺語所言,“百名男子中,只有一個是人妖,而百名女人中,只有一位是仙女”。有些婦女被視為是妖妖怪怪,隱諱小孩吃她們給的食物,隱諱聽到此類過世女人的名字,憂鬱因此帶來災禍。
人的名字只是一個代號,供人們相互熟悉、相互呼叫。但古往今來也有許多被人們所禁忌的人名。禁忌的人名大要可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屬於高尚而神聖的人名,另一種是在民間被視為是受不清潔的人名。
解放前,由於受封建社會職位不同等制度的影響,有準人們直呼高僧及高官朱紫的名字。就喇嘛的名字而言,有三種差其餘名字,即俗名、簡名和法名。如第十世帕巴拉的俗名稱羅桑土登,法名稱米旁・次成堅參(意為超群的菩薩聖者),而人們通常只能稱謂為“帕欽仁波欽”(意為至高無上的師寶)。同樣對達官朱紫也只能稱謂“奔忙仁波欽”(至高無上的官人)。
昌都區域還隱諱年輕人直接喊尊長的名字,隱諱媳婦直接道公公、婆婆的名字,以為直道其名是對尊長的不尊。藏族有請活佛高僧為孩子取名的傳統習慣,但若孩子接連早夭,為阻止小孩再夭折,對活下來的小孩隱諱喚活佛或高僧取的名字,以為孩子沒有福氣。為使小孩不再夭折和康健發展,家父另給孩子取些賤名,如小狗、狗崽子、狗屎、皮口袋等。
擇吉(日)與民間節日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