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液禁忌
血液禁忌
血液禁忌的形成,應當是很原始的。在遠古時期,人們就自然地接觸到血與傷亡的關係問題,與猛獸格鬥和奔跑在山石林間都市造成流血。血的流出一定隨同着痛苦,或者另有嘶喊,接下來即是傷亡。以是,血,很容易形成令人恐慌的條件反射。於是,血液便成為一項驚悸。對於這種驚心動魄的紅色液體溢出體外的結果,經由頻頻考察和體驗,人們會確認它是人或者動物所必不能少的器械。至於為什麼它流出來之後,人或者動物會傷亡,在原始時期是很難給予科學的註釋的,人們只能知足於原始頭腦的簡樸說明,即那裡邊含有一個生命的靈魂,或者含有某種可以使之生又可以使之死的特殊的“魔術元素”。這種看法一直延續到後世,生長成為可以稱作“血氣”的生命看法。《關尹子.四符篇》雲:“一為父,故受氣於父,氣為水;二為母,故受血於母,血為火。”以是血氣乃是受之於怙恃以成己身的基本元素。故《禮記.中庸》又有“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的說法。俗信還以為,同血統的人血液相交合,異血統的人血液相離異。傳統戲曲《三滴血》中的縣官即是以此為據來斷案的,他讓當事人刺破手指,把血滴進水盆中,血合則是親生,血離別不是親生。固然,弄出了笑話。這種做法受到了挖苦和批判。然則民間這類信仰確實存在着也是事實。中國人還習稱精神興旺、性情強項的人為“血氣方剛”;指憑一時情緒感動而發生的勇氣為“血氣之勇”,
以是血氣是與一小我私人的精靈靈魂有親熱聯繫的。因此,“惜血”便成為人之常情,而“失血”亦成為一種禁忌了。若是某小我私人面無人色,便說此人是“失了血”、“血氣欠好”,是不祥瑞的兆頭,需要趕歸想設施調治,否則人們便不敢過於靠近他,本人也會因此而焦躁不安發須禁忌
的。若是真的受傷失血了,就更是要加緊補養了,最好是殺只雞,一方面補身子,一方面還可討個“吉(雞)利”。在這種信仰看法的影響下,中國人對於“獻血”、“抽血”是頗有挂念的,若是沒有道義上的思量,那是絕不會去做這種事的。
從禁忌包羅“神聖的”與“不潔的”兩個方面的意義來看,血液禁忌是最完整的禁忌寄義了。由於中國人對血液的看法正好兩個方面都有。祭祀或者設壇時,薦獻的牲血,以及交拜、起誓時刺破胳膊所淌下的血,都是神聖的、有禁約氣力的;婦女的經血、臨盆時流下的血水便視為不潔的,是危險而必須避忌的(參見本書性別禁忌和生育禁忌部門)。
由於血液是紅色的,以是紅色也可以使人遐想起血液。有人說紅色禁忌亦是變形的血液禁忌。種了牛痘的胳膊上要綴一小塊紅布,標明這是禁區;交通崗上的紅燈,是阻止通行的信號;用紅色墨水寫信也是禁忌,解釋的意義是要與人絕交;另有新娘子頭上的紅蓋頭,也禁絕亂動的。又由於血氣是青春活力的象徵,以是紅色衣料也成了少女的專利品。在中國,青年女子穿紅色是很優美的,歲數大的人再穿紅衣服就有失體統了。暮年人則更是隱諱穿紅衣了。這些生怕都是血液禁忌的折射反映。另外,“紅色”可以避邪,也是血液禁忌的一種應用。是把“視血為忌,見血而避”
胎髮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