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商業禁忌
孕婦臨產禁忌
孕,懷子也,是兩性連繫的直接結果,又是一個生命的最先。從受孕的那一刻起,就充滿着種種謎團:是男照樣女?是順產照樣難產?未來是成才照樣不成才?是光宗耀祖照樣鬆弛門庭?休咎休咎照樣個未知數。
民間普遍以為,事實是吉照樣凶,得看生育歷程中的言行显示。因此從受孕最先,孕婦的言行便有諸多約定。
1、受孕:必擇吉日交媾
看來,受孕是件極為嚴肅的事,由於未來小生命就是今後生長起來的,故對受孕劃定了種種禮俗。《古今圖書集成》載:“日月蝕而私者,生兒則多疾;日月晦、朔弦望而私者,生兒則愚痴;疼虛銘絞了戾逐陣而私者,生兒多陰險無禮。”民間也有在日蝕或月蝕之時交媾受孕必生六指兒、缺嘴嬰的說法,對受孕時間禁忌許多。
玄門房中術對此也有涉獵,玄門經典《抱朴子》雲:“然行氣宜知房中之術,以是爾者,不知陰陽之術,屢為勞損,則行憂傷力也。”這也說男女交合受孕要依一定規則,否則效果不佳。
昔人交合受孕一樣平常都要選擇黃道吉日,他們把受孕時間、人體、空間甚至星體看作一個有機整體、思量到客觀環境、時空對人體的作用和影響,具有極強的擇吉意向。從現代科學看來,昔人的受孕禮俗沒有若干科學依據,大多只是一些直覺性的遐想。但筆者以為昔人重視外部環境對受孕的影響或許也有某些合理因素,現代科學也證實星體的狀態與人的行為之間有着某種聯繫。
2、胎神:主宰胎兒休咎
“胎神”完全是人的想像力的產物,是一種民間習慣信仰。古時,人們不知道胎兒是怎樣孕育而成的,於是就想像是由超人的神靈作用的效果。經由歷史的演變,這種超人的神靈就被想像成為一個詳細有形的“胎神”了。胎神是專管胎兒的神靈,通常流動於孕婦的周圍,具有保佑胎兒和傷損胎兒的雙重作用,因此人們對它既尊重又畏懼。民俗以為,胎神對胎兒的危險皆因人們對胎神的冒犯,因此胎神又被稱之為胎煞,神可敬,敬不能。如犯了胎煞,它會以危險胎兒來抨擊人類。民間傳說胎神能與胎兒的靈魂交感,它按一準時刻有紀律地泛起在孕婦周圍的牢固方位,或者附着於某些物體上。這樣,人們就可能小心從事,不會冒犯、危險它。倘若冒犯了它,就即是危險了嬰兒,導致流產、難產、死胎或嬰兒先天殘疾等災異,結果不堪設想。
民間俗信,胎神是以月令的差異而差其餘。雲貴等地以為有身的月份差異,胎神的位置也差異,凡胎神所在的位置,就有許多禁忌,須諸事小心。
詳細情形詳見下錶:
有身月份 胎神位置 諸 事 禁 忌
一月、七月 正門 忌修理正門及在正門處挖地
二月、八月 庭院 忌在庭院存放重物
三月、九月 春米臼里 忌移動米臼
四月、十月 廚房 忌在廚房淋水
五月、十一月 卧房 忌修理或挪動卧房
六月、十二月 孕女腹腔 忌用開水泡孕婦衣服
狩獵業禁忌
此外,有的區域的俗信以為,胎神的位置不是按婦女有身的月份而定死在牢固位置,而是按月份從一個位置運動到另一個位置,下錶是港台區域的在這方面習俗。
月份 胎神位置
正月 房床
二月 房窗
三月 門堂
四月 廚灶
五月 房床
六月 床倉
七月 碓磨
八月 窗戶
九月 門房
十月 房床
十一月 灶爐
十二月 房床
通常胎神運動至某一位置,便應在這一位置鄭重從事,如動土、搬遷、修理、釘釘等,都在禁忌之列,否則冒犯了胎神,輕則孕婦肚痛難產,重則小兒夭亡。
3、住室隱諱搬移器物
這種習慣以為,孕婦的住宅是胎神常駐的主要地方,民間有把孕婦的住室與其腹腔相類比的習俗,也就是說把胎兒的駐所由腹腔擴大到了住室。因此,便對孕婦的住室有諸多禮俗劃定。大致說來有以下一些:
忌移動傢具 孕婦房內的一切傢具,尤其是如床鋪、箱籠、桌椅、櫥櫃等大件器物不能移動,否則感動了“胎神”,導致流產、滑胎,或生下五官不全的嬰兒。此外,民谷還以為床有床神,門有門神,若是隨便移徙,則會遭其訓斥,危險腹中嬰兒。
忌搬動磚瓦 孕婦住室牆壁房頂上的磚瓦土石不許挑戰,更不能損壞,就像胎兒自己可以在孕婦腹中移動,但不強人為的推拿、幫他移動,否則,就有揠苗助長之虞。
忌釘釘子 孕婦住室牆壁上、傢具上、門窗上都不能釘釘子,以為這樣可能會釘死胎神,使其不能轉動,不能正常發育而成為死胎。
忌拿進新的器械 孕婦住室里的器械應保持原貌,不得添加新的器械。尤忌將糞箕拿進孕婦住室。糞箕是一種竹器,是用來裝垃圾,或盛牛糞、豬糞去肥田地(此外,死孩子常用糞箕載去山野埋葬),自然是異常腌臢、異常不吉的器械,嚴禁拿入住室。
家裡有了孕婦,便什麼也動不得,這在一樣平常農家可怎麼過得下去呢?於是民間又有消解諸忌的習俗。設施是在一張紅紙上寫“胎神在此”四字,張貼在室內最平安的地方,意思是暫時將胎神請到此處,再翻箱倒櫃、釘敲穿鑿就危險不到胎神,因而童言無忌了。
由上可見,孕婦在住室的禮俗泉源於胎神看法,其謬妄性不值一駁,但它在客觀上所起的作用,是要給孕婦提供一個清靜幽閑的環境,順遂地產下嬰兒。
4、起居:事事四處留心
民間俗信既然把胎神看得云云神聖,對孕婦的一樣平常起居劃定種種禮俗即是理所固然的了。孕婦的起居禮俗擇吉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是為了珍愛自身及嬰兒;一是為了制止影響、故障他人。
為孕婦自身及胎兒的平安起見,孕婦起居擇吉有如下一些內容:
十二月 房床
通常胎神運動至某一位置,便應在這一位置鄭重從事,如動土、搬遷、修理、釘釘等,都在禁忌之列,否則冒犯了胎神,輕則孕婦肚痛難產,重則小兒夭亡。
3、住室隱諱搬移器物
這種習慣以為,孕婦的住宅是胎神常駐的主要地方,民間有把孕婦的住室與其腹腔相類比的習俗,也就是說把胎兒的駐所由腹腔擴大到了住室。因此,便對孕婦的住室有諸多禮俗劃定。大致說來有以下一些:
忌移動傢具 孕婦房內的一切傢具,尤其是如床鋪、箱籠、桌椅、櫥櫃等大件器物不能移動,否則感動了“胎神”,導致流產、滑胎,或生下五官不全的嬰兒。此外,民谷還以為床有床神,門有門神,若是隨便移徙,則會遭其訓斥,危險腹中嬰兒。
忌搬動磚瓦 孕婦住室牆壁房頂上的磚瓦土石不許挑戰,更不能損壞,就像胎兒自己可以在孕婦腹中移動,但不強人為的推拿、幫他移動,否則,就有揠苗助長之虞。
忌釘釘子 孕婦住室牆壁上、傢具上、門窗上都不能釘釘子,以為這樣可能會釘死胎神,使其不能轉動,不能正常發育而成為死胎。
忌拿進新的器械 孕婦住室里的器械應保持原貌,不得添加新的器械。尤忌將糞箕拿進孕婦住室。糞箕是一種竹器,是用來裝垃圾,或盛牛糞、豬糞去肥田地(此外,死孩子常用糞箕載去山野埋葬),自然是異常腌臢、異常不吉的器械,嚴禁拿入住室。
家裡有了孕婦,便什麼也動不得,這在一樣平常農家可怎麼過得下去呢?於是民間又有消解諸忌的習俗。設施是在一張紅紙上寫“胎神在此”四字,張貼在室內最平安的地方,意思是暫時將胎神請到此處,再翻箱倒櫃、釘敲穿鑿就危險不到胎神,因而童言無忌了。
由上可見,孕婦在住室的禮俗泉源於胎神看法,其謬妄性不值一駁,但它在客觀上所起的作用,是要給孕婦提供一個清靜幽閑的環境,順遂地產下嬰兒。
4、起居:事事四處留心
民間俗信既然把胎神看得云云神聖,對孕婦的一樣平常起居劃定種種禮俗即是理所固然的了。孕婦的起居禮俗擇吉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是為了珍愛自身及嬰兒;一是為了制止影響、故障他人。
為孕婦自身及胎兒的平安起見,孕婦起居擇吉有如下一些內容:
聽說,若是孕婦去了,打的井不是打不出水來,就是打出的是苦水、鹹水;建的灶、上的梁都不會樂成,緣故原由是孕婦的穢氣會沖犯灶神和梁神。一家之中,鍋台、窗檯、磨坊這三處是最主要的場所,最忌孕婦在上面坐,聽說孕婦的穢氣會污染這三處要地,導致全家“霉氣”。
飼養業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