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無情需避忌:氣象禁忌
六六大順人如願:数字禁忌
在耐久的生涯實踐中,人們對数字也有了諸多禁忌的習俗,由於人們以為数字也有祥瑞與陰險之別。祥瑞的數一樣平常是雙數,常說好事成雙,揚州人的婚嫁之期,愛選在帶六的日字,由於口語有“六六大順”的說法。已往的商人遠行,一樣平常選在逢八的日子出門。正依的是“要得發,不離八”的吉言。隱諱的数字是由於人們以為它對人有危險,不是伶仃、離散,就是臨終殞命,都是大不吉祥的。從“一”到“一百”,就有很多多少数字需要避忌。
從“一”就最先隱諱。“一”是個單數,若是給娶親、慶壽的人家送禮,就隱諱送單數,娶親人家晚輩的碰頭禮,也忌給單數,這寄託着“好事成雙”的希望。
“二”雖然是雙數,但在有些場所也隱諱。如給病人和喪家送禮,就忌送雙數。滿族、朝鮮族、漢族忌雙日出殯。由於誰也不希望壞事成雙。
忌“三”,由於與“散”諧音。揚州人做壽,就隱諱這個數,所謂男不做“三”,女不做“四”,指歲數的“三十”和“四十”。一層意思是“三十”和“四十”年歲不大,不應該做壽,另一層意思是,“三”和“散”,“四”和“死”諧音,不吉祥。可是女又能做三十,男也能做四十,這是為了破“散”和“死”。在舊時婦女沒有職位,就怕“散”,做了“三”就不怕再“散”了,男子做了“四”,就破了法,活該的也不會死的。
忌“四”,因“四”與“死”諧音。以是東北有的地方忌四。故凡数字“四”都在隱諱之列。
忌“五”,中國古時忌陰曆五月五日生人。五日忌曬席墊,忌蓋屋,以為不吉祥。
忌“七”,有“七不出,八不歸”的隱諱。這是指婦女出門和歸寧不能選在逢七和八的日期。揚州俗語:“逢七不順。”由於在封建社會對婦女有“七出”之條,犯了七條,男子就要休妻。忌八是由於八是“分”字之頭,怕星散。
忌“九”,杭州嘉湖一帶在立夏日要用秤稱量體重,稱后報数字不能報“九”,逢九就報作“十”,說是圖個吉祥。畲族某些集居地禁寫九字,神話傳說畲族祖先為神犬,
犬與九形近,以是忌九。民間植物禁忌
又如,對月份的禁忌是陰曆正、二、五、七、八、九月。浙江一帶已往在正、九月不遷屋,二、八月不造灶。以前,在漢族和某些民族區域,五、七、九忌娶親,以為不吉祥。
忌“十八”,畲族區域男女忌十八歲娶親,以為此時結婚,將受“十八難”。
忌“二十”,江浙人讀“二十”到“二十九”的數時,讀為“廿一”,“廿二”直到“廿九”。聽說春秋戰國時,吳王有個女兒名叫“爾釋”,被魚骨梗死。“爾釋”與“二十”音近似,吳王一聽人說“二十”想念起“爾釋”來就哭。厥後人們為了避忌“爾釋”,
忌“三十六”,湖北長陽一帶,人們說三十六是個“大節巴”(危險的關頭),因此,忌輪到三十六。在人家送禮記賬時,寫到三十五人時,就把三十六空着,接着寫三十七。忌三十六的緣故原由,有人說是由於昔時東吳的周瑜死於三十六歲。
忌“四十五”,據《汴梁瑣記》說:“汴地民間撒播:老包(拯)受命陳州放糧,中途遇盜,喬裝王八,逃出險地,倖免於難。其時正值四十五歲,民間認定四十五這一歲,必屬厄運,因而忌言四十五歲,多改稱四十四或四十六以避之。”
忌“七十三”、“八十四”,俗語:“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聽說孔子(丘)卒年七十三歲,孟子(軻)卒年八十四歲,因之多以此數為大忌。如能過了七十三,像闖過了一道難關,之後便可以活到八十四歲了。同樣至八十四歲又是一關,亦以此法而避之,期望能長壽百歲。
忌“八十一”,浙江湖州,凡年邁壽終,恰遇八十一歲,俗曰九九八十一,財數算盡,後裔有窮敗之意。故用算盤一具,拆散,俟死者將氣絕時,隔窗灑出,就算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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