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語言禁忌
納吉禁忌
在議婚階段中,納彩、問名等婚儀順遂通過之後,即是納吉一項了。納吉就是把問名后占卜合婚的新聞見告女方的儀禮。男家卜得佳兆后,備禮復至女家決議婚約,這是訂親階段的主要儀禮。俗稱“送定”、“過定”、“定聘”等。訂親時,古時用雁,示意親事已定。厥後,隨着生意婚姻的鬱勃和生長,逐漸演釀成為帶有定聘性子的定金和定禮,一樣平常多為戒指、首飾、錢幣、綵綢、禮餅、禮燭等。明、清時代漢族及西南一些少數民族中還盛行送茶禮。雲南拉祜族聘禮中忌無茶禮。拉祜人常說:“沒有茶就不能算娶親。”定聘的定金必須是偶數,外邊包上紅紙,俗稱“紅包”、“喜錢”或“定錢”。定禮也都要成雙成對,隱諱單數。禮單、禮帖用紅紙(忌用白紙)寫好,上邊的字數也要成偶數,忌單數。甚至,一些考究的人家,還要把禮物的名稱也補單成雙。如“一頭豬”要寫成“全豬成頭”;“一盤菜”要寫成“喜菜成盤”等等。這些,都是為取意“雙雙對對,萬年富貴”,以象徵新婚伉儷婚姻完善的。若是泛起了單數,豈不象徵著孤獨嗎?大喜的日子,讓人發生“喪偶”的遐想,固然是很沒趣的事,況且,人們更畏懼那徵兆真的會應了驗呢!以是,定婚時是一定要隱諱單數的泛起的。
在定聘時,還隱諱說“重”字和“再”字。好比男方送來了聘禮,女家將禮餅、禮燭供在神龕上祭告神明祖先,這時燒香時,不管插入香爐里的香是不是歪了斜了,都隱諱拔出來再插一次;再好比男方來訂親的人回去時,女家送出門口,打招呼萬萬忌說“再來坐”。由於“重插香”犯了“重”字的隱諱,“再來坐”犯了“再”字的隱諱。據信,這是會導致“重婚”、“再嫁”的,因而也必須禁忌。
以上忌單喜雙,諱“重”諱“再”的禁忌習俗都是憂鬱美妙的姻緣被損壞的心意流露。另有一些定聘中的禁忌是出於禮儀方面的思量。好比台灣民間納吉送準時有忌將聘禮全收下的習俗。男方送來的豬肉,女方要將帶骨的部門退回男方,當地的俗語說是:“食你的肉,無吃你的骨”,若女方疏忽了此項禁忌,男方會很生氣的。湖南湘潭一帶,訂婚之後,男女雙方就要改口,劃分和對方一樣稱謂親友。每逢三節(端陽、中秋、春節)、兩生(岳怙恃的生日),男方都要提禮物去女家,當地俗稱“提節”。提節時要提鯉魚,忌提草魚。若是提草魚,就即是是罵岳怙恃是吃草的,女方是會很生氣的。類似這樣的禁忌,各地生怕不少,這種於禮儀上的習俗規約,很能磨練出哪一方“知書達禮”,哪一方“不懂禮教”。嚴重的也會影響到婚姻的成敗,以是這些禁忌也是必須領會和注重的。不外,有些禁忌,看上去是屬於禮儀的,實則確有深層的民俗信仰的根由。如民間有禁忌未過門的媳婦吃食禮餅的習俗。看起來似乎是未來的新媳婦搶吃喜餅會被認作“好吃懶做”或者“行為不正經”等等,實在,那其中的意義,還在於憂鬱未來的新媳婦將自己的“喜”給吃掉了,會導致轉吉為凶,泛起不能預料的禍事。惟有這一層才是男女雙方都怕得更狠的理由。然則,這一深層的憂慮和憂鬱,竟欠好跟那未過門的新媳婦明講出來,由於說出來自己又是被隱諱着的事情。以是只好用“娶親日會有月信(月經)”來嚇唬阻止她,使也不再敢吃喜餅了事。可見一件禁忌習俗,往往牽連着許多層意識方面的原理。就是我們前邊提到的單數雙數問題和忌講“重”、“再”的事也都不止是一個外面禮數的禁約問題。以是民俗學有一個主要的義務,就是揭開那些外面習俗禮儀下隱藏着的種種民間信仰的泉源隱秘,讓人們認出深層民俗文化的原本面目。
納徵禁忌
納徵是“六禮”之一,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納吉之後,男女雙方締結了婚姻,男家正式將聘禮――俗稱“財禮”送往女家,就是納徵的儀禮。舊時,這一儀禮異常盛大,男方往往藉此時機榮耀門庭富貴、婚禮盛大,通常備有禮單。禮物裝入箱籠,或挑或抬,走街串巷,燃放鞭炮,吹奏鼓樂,在媒妁、押禮人的護送下送至女家。聘禮中各樣物品要取祥瑞名稱,數目也要取雙忌單。民間隱諱送女方鞋子作聘禮,怕是女方穿上鞋子溜掉了。山東一帶,訂聘的禮盒忌用肉餡。聽說用肉餡,
新媳婦過門后性子肉(即慢性子,不麻利)。聘禮送到女家后,女家忌將聘禮所有收下。一樣平常要將其中一部門食物退回男家。中原一帶的習俗中,女方收聘禮時,不留公雞,並配回一隻母雞。母雞要活的,且忌白色的。回禮之後,還發送陪嫁的妝奩。妝奩中的被子,舊時中原一帶禁忌九月里做,喜幸虧十月里做。俗語云:“等十月,忌九月。”由於“十月套被十相出(希望連生十子),九月套被九女星(生怕連生九女)”。而且套被子時忌用白線,喜用紅線。縫製者忌未亡人或後裔不全的人介入,一定要請後裔雙全的“全活人”來縫製,以圖祥瑞。在外家陪送的妝奩中還隱諱有剪子、鏡子、茶壺一類的器械,否則會“妨舅”,即新娘外家的哥哥或弟弟會因此而死去。浙江杭州一帶妝奩中忌無子孫桶,否則會影響子嗣的延續。子孫桶就是馬桶。浙杭一帶的馬桶有兩種。一種是便溺用的;一種是生產用的。新馬桶內盛有紅蛋、喜果,有祝福子孫鬱勃之意。小孩滿月的忌諱
台灣訂親后,女方請吃訂親宴。吃完后,男方的親戚應抹抹嘴自己悄悄離去,而女方人也應故做不知情地照舊談天。隱諱說“送”、“順走”或者“再見”。否則不吉祥。由於台灣的“送”、“走”,常示意殞命、喪事,而“再見”又會令人想起“再見到一次”,生怕引出“再婚”的霉頭。
卜婚禁忌
有些區域和民族並不按“六禮”的程序來議婚、定婚。他們執行卜婚的習俗,把婚姻的成敗與某種物象聯繫起來,形成許多怪異的定婚習俗禁忌。
例如,布依族訂親日禁忌響雷。若是訂親那天響雷了,雙方都以為是凶兆,立刻自動排除婚約,而且各無怨言。有人稱此習俗為“雷打鴛鴦散”。也許布依族以為雷響是天神對此婚約不滿的忠告,以是他們不得不遵從神意而離異。哈尼族(墨江碧約人)婚姻的締結,除了須徵得怙恃的贊成之外,還要經由“踩路”之後才氣決議。“踩路”是由男女雙方家庭的老人一同在寨外林間小道上走一段路。雙方老人一邊默默地往前走着,一邊用眼睛盯着小路兩旁,看看是否有兔子、狼等野獸泛起。哈尼族以為,若是遇上了兔子、狼等野獸,就是不祥瑞的象徵,婚約就要排除。若是沒有遇上這類野獸,就算正式訂親了。現在,這一習俗已有所改善。有時雖然雙方老人踩路時遇到了野獸,也會顧及青年人的情緒或雙方要求締娶親姻的強烈願望而對那泛起的野獸置若罔聞,照常訂親。因此,踩路現在只不外是一種必行的定婚儀式而已。景頗族已往有掌管批准婚嫁的“魔頭”,因此舊時景頗族的定婚必須要由“魔頭”的批准才行。而“魔頭”批准男婚女嫁依據的卻是一種占卜的遊戲。即是把一隻盛着水的碗放在地上,然後放進兩個雞蛋。若是雞蛋能拼集在一起,那麼一對青年便被允許結婚;若是雞蛋湊不到一塊兒,那麼婚約即不確立。德宏一帶,傈僳族婚姻的成敗,還決議於被“搶”去的女人是否被找獲得。已往,青年男女在私定終身之後,絕不把心中的隱秘告訴怙恃。當暗定的娶親日子到來時,小伙子便領着女人悄悄躲進了深山密林。女人的怙恃不知女人找了什麼樣的人家,於是就把親友找來,一起尋找女人的着落。按習俗劃定,三天之內找着了女人時,男利便被以為是愚蠢無能的小伙,親事即行告吹,男方還要賠償女方一筆錢財。若是三天之內找不到女人,那麼,這一對青年的親事就算定下了,而且會獲得社會的公認。以是,男女青年能否認婚是決議能否被人找到的。黔西北苗族,舉行婚禮之日還要舉行最後的卜婚儀式,即搶牛尾巴。該日,女家請幾個青年人把牛牽到舉行婚禮處。新郎來到時,新娘用一把快刀突然將牛尾巴砍下,新郎則立刻撲向新娘搶奪牛尾巴。新娘一方的人就幫新娘守衛,不讓新郎靠近新娘。若是新郎在女方怙恃親友到來之前把牛尾巴搶得手了,便立刻舉行婚禮,否則,便以為新郎無能而使婚姻告吹。這種占卜式的婚俗禁忌雖然形式野蠻一些,但現實上具有一定的選擇優越素質的男性傳種接代的起勁意義。
以上所談的幾種婚俗,都帶有占卜的性子,都是占卜決議婚姻的實例。其中也都含有着婚姻決議於“神判”的意味,正如前文所提以的,“六禮”中“問名”時,漢族、瑤族、畲族等等民族要在收到庚帖后三日內舉行一些物事占卜行為一樣,都是把這種“占卜休咎,以定婚姻”的行為視作是在聽取神明祖靈的意見,也就是把婚姻的決議權,交給神明祖靈來判斷了。占卜獲得的是佳兆,婚姻即成;占卜獲得的是凶兆,則遭受隱諱,婚約隨之遣散。以是此類婚俗完全地或者部門地放棄了人們的自主權力,雖然有些習俗也含有某種“優勝劣汰”起勁意義,但總地說來是應當改善、刷新或者揚棄的。
各地下葬儀式和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