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禁忌之水火無情需避忌:氣象禁忌
民間禁忌
中國人的喪葬方式是異常繁多的,最常見的有土葬、火葬、水葬、風葬、天葬、樹葬、塔葬、荒葬、懸棺葬等等。
民間禁忌之分娩接生宜忌
漢族主要的葬式是土葬。俗信“入土為安”。向來漢族民間就有否決火葬,制止火葬的習俗。宋太祖趙匡胤曾有“禁民以火葬”的詔書。元、明、清三朝都有制止漢民火葬的法律。但火葬在中國泛起照樣很早的,《墨子・節喪》中就曾紀錄:“秦之西有儀渠之國,其親戚死,聚薪柴而焚之。”
古老而著名的民俗流動
藏族中主要葬式是天葬,但一樣平常活佛和有職位的喇嘛、頭人是用火葬的。有些區域則不分尊卑,不別男女普遍執行火葬。方式是在遺體上塗上酥油火葬,將骨灰和泥放置牢固地址保留供養。若是是莊稼生長時期或收穫季節,則忌用火葬。以為此時火葬,莊稼將無獲,人畜要罹難,由於執行火葬的民族,以為火葬能夠使死者靈魂升天,以是對於托缽人、瘋人及頑疾的死者是不能用火葬的。必須投屍於河流中,以火葬的方式使其靈魂永不得復返。對於刑死、凶死的遺體也必須拖去掘坑掩埋掉,以土葬的方式使其靈魂永墜地下而不得轉生。小涼山彝族也是云云,其主要葬式為火葬。但癩子、麻風病人及三個月以下殞命的嬰兒禁忌火葬,必須土葬。火葬時,女婿必須加入,子女則禁忌加入。燒時遺體必須側卧,死者為女,面向北,死者為男,面向東。燒屍必須一次燒成灰。隱諱中途加柴,俗以為中途加柴是不祥之兆,預示家中還要死人。
漢族民間還以“不能入祖墳”來區別和責罰從事賤業的人或者非正常殞命的人。如優伶、娼妓及暴病、凶死之人,均不得入祖墳。民間以死後能入祖墳為做人的最少條件之一。非本姓骨血的人自然不能入祖墳,有痼疾的人,未婚早夭者,婦亡夫前者等等也都不能埋入祖墳地。回族中也禁吸大煙、酗酒、賭錢、受刑罰、凶死、違犯教規的人死後進公墓,要在公墓以外的地方埋葬他們,以示與正凡人的區別。鄂溫克族、達斡爾族被熊咬死的、被搶打死的、被雷擊死的、孕婦難產而死的以及薩滿死後都不得正式入葬,不能葬入家族公共墳地。
東北一帶,赫哲族、鄂溫克族中幼兒死後禁忌埋葬。赫哲人通常是用樺樹皮裹住遺體掛在樹上。鄂溫克人通常是用一個白布口袋將遺體裝上,扔到山坡向陽而草長得興旺的地方。俗以為,小孩兒靈魂小,若埋到地下,恐出不來,以後就不會有孩子了。
舊時漢族死在外鄉的人禁忌回家埋葬,一樣平常是就地埋葬,即便遺體運回來,也不能進家門,只能放在村外,直接埋葬,惟恐客死異鄉的人把災禍帶抵家中來。俗話說:“野鬼不能見家神。”恐有沖犯祖靈之虞。
天葬一樣平常是在信仰釋教的民族和區域內盛行。如執行鳥葬的藏族,要把遺體運到天葬場。把遺體剖解,剁碎餵食成群飛來的“神鷹”。遺體被吃得越清潔,越以為是祥瑞的事。若食而不盡,或者無鷹來食,則以為是不祥瑞的事,說明死者生前有罪,靈魂不能升天。蒙古族在荒葬也是云云,人死後,將遺體放在木輪車上拉着跑,直到掉下來為止。遺體置於荒原,若是被鷹、狼等鳥獸吃了,即以為死者的靈魂升天了。若是七天後,死者的遺體還在,便以為不祥瑞,要請喇嘛念經,替死者祈禱消災。
種種葬式對殯葬的日時都有一定的俗規。漢族古時就有“三日而殮”的禮法。成殮之後,還要擇吉日才氣葬埋。而葬埋日時的禁忌就更多。根據迷信的講求,凡於奇月死者,就在偶月下葬,偶月死者,應選在奇月下葬。奇月、偶月要配合好才行,否則不吉。若不能實時葬進,可先柩起來。河南沁陽一帶,尚有葬埋忌月的習俗,而且與姓氏有關。台灣以及南方一些區域,忌七月出葬。因民間傳說,七月為鬼月,該月陰間的幽靈要到人世上來討食。為避鬼煞,故忌此月內殯葬。
舊時,浙江民間還普遍撒播着忌“重喪”的習俗。“重喪”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與死者死時的時候有干支重字。俗稱“日不清”。遇上這類情形,要舉行特殊的葬儀,往往是在三、五更蓋棺,抬至田野。喪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後,才呼號奔告親友,然後再補行喪禮。
民間尚有所謂“三喪日”,即若是在這天舉行喪禮,俗信以為還會再有兩小我私人殞命,造成三條性命的悲劇。又有所謂“衝剋日”,即殯葬的日期忌與死者及孝子的生年月日相同。俗以為云云則不祥瑞。阿昌族埋葬死人的時刻,必須選擇龍(辰)、虎(寅)、猴(申)日,否則,傳說就會插秧不能生長,子孫不得興旺。白族的習俗是,出殯日不宜用寅日(虎日)、辰日(龍日)。錫伯族以為,申日出殯不吉,故隱諱之。尚有一些民族和區域不只忌日還忌時。如河南方城一帶,怙恃雙亡,講求不大。如系單亡,則按陰曆說,不能擇雙日出殯,必在單日出殯。通常還要等到午後方可,否則,對在世的另一位老人晦氣。彝族人家中有人去世,一樣平常在家停屍很短,多是上午死,下晝葬;下晝死,翌晨葬。但隱諱中午出殯。俗以為中午出殯會招致災異,不吉。
漢族人對葬地的選擇頗為講求,俗以為葬地的宅兆安置的利害能夠直接關係到後裔人的窮達壽夭、貧富休咎。晉朝郭璞就曾著有《葬經》一書,能預言葬地變遷和後世興衰。厥後,人們對葬地的選擇越來越神秘起來。民間發生了專門為人相看墓地的術士,俗稱為“風水先生”。葬地禁忌,異常繁多博雜,講求一套“龍脈地穴”、“水法”、“砂法”等等。例如,山勢喜兩頭起,忌兩頭垂。俗謂“裝擔山將兩頭起,世代兒孫富貴是;若然山勢兩頭垂,兒孫乞食去無回”。水忌沖射,水法雲:“水深處民多富,水淺處民多貧,水聚處民多稠,水散處民多離”;一個總的紀律,是喜自然環境壯美,忌地理形貌崎嶇怪僻、歪斜險要。舊有“十不葬”民謠盛行,即:
一不葬粗頑塊石,二不葬急水灘頭,
三不葬溝源絕境,四不葬伶仃山頭,
五不葬神前廟后,六不葬左右休囚,
七不葬山風繚亂,八不葬風水悲愁,
九不葬坐下低小,十不葬龍虎尖頭。
白族中也有選葬地,擇風水的習俗。以為選擇墳地,要靠山,而且山脈要呈“左青龍”、“右白虎”的形勢,后氣要足,偏向要遠。勒墨人習慣於將死者的腳朝向山。否則,以為死者的腳踩不穩,會影響後裔子孫的壽命。
吉林一帶,葬地墳旁要樹碑,但禁忌為暴死者立碑。河南一帶,若是兩次殯葬時間挨得很近,就得把前一座新墳用紅紙蓋嚴,然後,再埋第二個宅兆,否則不吉。俗語云:“新墳見新墳,肯定還死人。”
舉行葬儀也有許多禁忌,通常里,凡屬葬儀用具都禁忌隨便亂動,尤其是棺材,最忌開啟,否則,以為不吉。加入葬儀的人,忌與亡者生辰八字相衝。孕婦、頑疾、刑罰之人,也禁忌送葬,恐不祥瑞。
出殯時,孝子要用一小瓦盆摔在棺前,謂之“摔老盆”或曰“摔牢盆”。牢盆是煮鹽用的,人死無用,為人子者,睹物傷情,故摔之。聽說摔老盆者可繼續家財。摔老盆忌一次不能摔碎。亦有棺木進入墳地后,摔於宅兆地頭的。
畲族在棺木抬出家門時,隱諱觸撞門的兩旁,否則,以為不吉。塔塔爾族為死者凈死後,用白布纏繞遺體,放在清真寺公用的抬屍架上。出門時,要先出腳再出頭,然後改變偏向,運至墓地。布依族未出嫁的女人死後,禁忌從正門抬出去,只能從側門抬出。東北一帶,滿族、柯爾克孜族、赫哲族、鄂溫克族等有遺體從窗戶抬出的習俗。以為門是為活人收支而設的,隱諱死人通行。外姓人、幼兒死後要求更嚴,必須從窗戶中將遺體抬出,否則,不吉。獨龍族出殯時,遺體也不能從大門裡抬出,只能從撬開的地板下抬出。以為遺體從大門抬出,這家就可能再死人,甚至會導致全家死絕。
出殯途中,崩龍族十分講求棺木的偏向。一樣平常都是小頭(腳)朝前,大頭(腦)朝後。意思是送亡靈一直朝前走,不讓其迴轉過來。否則,不祥瑞。民間出殯時,隱諱抬棺者說“重”字,恐因此而生變故,棺會掉落地下。河南一帶最隱諱出殯途中棺木落地。江蘇一帶,喪家出殯,鄰人各家,均將舊笤帚倒豎於大門外邊,聽說云云可避棺前喪煞神。否則,恐遭晦氣。中原一帶也稀奇隱諱喪家把殯葬用的紙紮、花圈、招魂幡等物放在自家門口,以為這是最不祥瑞的。
埋葬時,鄂倫春族隱諱讓死者面向太陽出升的偏向,否則,不吉。河北定縣一帶,葬埋時要在棺材頭部挖一個小洞,把一個小食罐放在裡邊,叫做“下食罐”,意思是讓死人在陰間尚有飯吃,不致餓着。塔吉克族人殯葬時,禁忌婦女靠近墓地。傣族人隱諱旁觀殯葬事。否則,會引鬼入家門的。葬埋時,孝子孝女忌在墓坑上,忌其人影入墓坑。
葬埋之後,漢族民間以為死魂隨時可能從墓中跑出來,隨着活人回家。以是要“繞墓三周,(使)鬼不追”。在回家途中嚴禁轉頭看視。怕望見死魂在陰間的行影,對雙方都不祥瑞。(四)
民間禁忌之用筷子的12種民間忌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