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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金代人禮儀

非洲人愛穿藍婚紗

談談金代人禮儀

    人生儀禮,又稱通過儀式,是圍繞人生在世通常都必須履歷,的幾個關 節而形成的習俗,一樣平常把人生分四個階段,即出生、成年、娶親、殞命,相 應的就有降生儀禮、成年儀禮、婚姻儀禮、喪葬儀禮。連繫金代女真人的實 際情形,我們下面按生育和壽誕、命名、婚姻、喪葬這幾個方面來先容金代 女真人的人生儀禮。
  女真人的降生儀禮,在金以前的情形不得而知。開國后浸染華風,其儀 禮程序趨於完整。我們從金章宗在皇子忒鄰出生前後所舉行的一系列流動來 看金代女真人降生儀禮的基本內容。《金史・章宗元妃李氏傳》卷六十四載: “欽懷后及妃姬嘗有子,或二三歲或數月輒夭。承安五年(1200 年),帝以 繼嗣未立,禱祀太廟、山陵。少府監張汝猷因轉對,奏:‘皇嗣未立,乞聖 主親行祀事之後,遣近臣詣諸岳觀廟祈禱’。詔司空襄往亳州禱太清宮,既 而止之,遣刑部員外郎完顏匡往焉。”“泰和二年(1202 年)八月丁酉,元 妃生皇子忒鄰,群臣上表稱賀。宴五品以上於神龍殿,六品以下宴於東廡下。

 詔平章政事徒單鎰報謝太廟,右丞完顏匡報謝山陵,使使亳州報謝太清宮。 即彌月,詔賜名,封為葛王。葛王,世宗初封,大定后不以封臣下,由是三 等國號無葛。尚書省奏,請於瀛王下附葛國號,上從之。十二癸酉,忒鄰生 滿三月,敕放僧道度牒三千道,設醮於玄真觀,為忒鄰祈福。丁丑,御慶和 殿,浴皇子,詔百官用元旦禮儀進酒稱賀,五品以上進禮物”。《金史・盧 璣傳》卷七十五載,“(泰和)二年,元妃李氏生皇子(忒鄰),滿三月, 章宗以璣老而康強,命以所策杖為洗兒禮物”。

上述史料所包羅的降生儀禮 有:

①求子儀。章宗由於久無皇嗣,向祖宗求子(祈禱於太廟)、向山神求 子(祈禱於山陵)、向佛道諸神求子。

②降生儀。皇子出世,群臣上表稱賀, 皇上作為主人則大宴來賓。

③命名儀。兒子滿月時,父皇賜名。

④洗兒儀。 兒子滿百日時舉行大慶,並給他送祥瑞物。

⑤報謝儀,謝謝祖宗、諸神降福 賜子。宋代的漢人大致也是這些禮儀,只不外舉行種種禮儀的日期不盡相同, 例如,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育子》載,“至滿月??大展洗兒會,親賓 盛集”。宋人在滿月舉行洗兒儀,而章宗為兒子舉行洗兒儀是在百日。女真人原本沒有壽慶流動,然則,金開國後上層人物最先重視壽誕禮。

據《松漠紀聞》正卷之所言,女真人已往不知道用日月時候來計時,也不紀 年。若問某人若干歲數,他只會回覆“我望見草青了幾回了”。自從興兵向 南挺進以來,“浸染華風”,酋長們最先講生日壽誕了。可是,他們慶生日 並不是在自己出生的日子(他們原本就不記出生的日子),而是自己選擇一 個“佳辰”讓人人祝賀一番。粘罕為自己選擇的佳辰是正旦,悟室選的是元 夕,烏拽馬選的是上巳,其他如重午、七夕、重九、中秋、中元、下元、四 月八日佛誕日都有人選。女真人也許記得後裔出生時是草青照樣草黃,後裔 為自己選擇生辰時可能會以此為參考。

  金代女真人多有舉行生日會的,有的生日盛會一直鬧到深夜。《金史》 卷六十六《阿里剌傳》紀錄,章宗時的吏部郎中阿里剌由於給御史醫生唐括 貢慶壽,違犯夜禁,被奪官一階。

  金代最盛大的壽誕禮是為天子祝賀生日,是為聖節。清顧炎武《日知錄・聖 節》卷十四考證,聖節源於唐玄宗:開元十七年(公元 729 年),唐玄宗從 群臣請,定其生辰八月五日為千秋節,天下宴樂休假三日。此為厥後的帝王所效法,稱為聖節。金代除海陵王外,列位天子的誕辰都有一個節慶名稱。 太宗誕辰為天清節,熙宗誕辰為萬壽節,世宗誕辰為萬春節,章宗誕辰為天 壽節,衛紹王誕辰為萬秋節,宣宗誕辰為長春節,哀宗誕辰為萬年節。聖節 禮儀十分盛大,其禮犹如元旦儀,群臣拜賀,宋、夏、高麗等通常也派使節 來賀壽,舉國上下大慶。章宗的天壽節還在各地對老弱病殘和窮人大行施捨, “在都七百貫,諸京二十五貫,諸府二十貫文,諸節鎮一十五貫文,諸防剌 州軍一十貫文,諸外縣五貫文”(《金史・百官志》卷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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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人稀奇看重生日的祥瑞。金初上層人物選擇華文化的吉日節慶為生 辰,金朝歷代天子的聖節講求避忌,避忌就脫期慶祝。①避忌日。金熙宗的 生日是七月七日,由於這一天是他父親的忌日,於是把聖節改在越日,厥後 為了利便外國使節賀元旦時也賀聖節,以免一年跑兩趟,接納遼朝的作法, 又矯正月十七日為萬壽節。②避日食。世宗大定十六年(1176 年)的萬春節 發生日食,把祝賀改在越日。③避殺戮。天子在聖節,經常大赦天下。

  華文化的命名習俗一樣平常用來標誌人生的差異階段,一樣平凡人一生兩次命名。初生所命之名為小名、幼名或乳名。成年之後再次命名,此名為台甫或字。一小我私人被命台甫,可以視為成丁禮的標誌。女真人一生也是多次命名, 出生不久命小名,成年之後命台甫。按金代制度,男子十七歲為丁,女真人的台甫多是在成丁之後起的,然則,起台甫的年份並不牢固。金代的女真人往往有雙重名稱,一用女真語,一用漢語,如金太祖阿骨打,漢名晟;太宗吳乞買,漢名晟。但在開國前,生女真人一樣平常沒有取漢名的,從完顏皇族的始祖函普到康宗烏雅束,都只有女真名。隨着金朝統治地 域的擴大,女真人大批移居華北,與漢人雜居,許多人改漢姓,並只有漢名。

 女真統治者三番五次下令制止這種漢化。世宗“禁女真人不得改稱漢姓,學 南人衣裝,犯者抵罪”(《金史》卷八);章宗“敕諸女真人不得以姓氏譯 為漢字”(《金史》卷九)。女真人的漢化一定涉及小我私人符號的漢化,禁是禁不了的。據《南村輟耕錄》卷一“氏族”條所載,金元之際有三十一個女真姓改稱漢姓,完顏改為王姓,烏古論改為商姓,紇石烈改為高姓,蒲察改為李姓,等等。歷代漢族帝王有賜少數民族首領漢姓的習慣,金朝統治者也沿用此例賜漢人以女真姓。金朝劃定,“賜本朝姓(國姓完顏)者,凡以千人敗敵三千者賜及緦麻以上,敗二千人以上者賜及大功以上,敗千人以上者賜止其家”(《金史》卷一○三)。也就是說,有一定的收穫后,自己一家可以用國姓,收穫再大一點,連死去的祖先都可以改姓。完顏阿鄰本姓郭,靠收穫賜姓完 顏。金代賜姓完顏之可考者近三十人,包羅漢人、契丹人等。

  在敘述金代女真人的婚姻儀禮之前,有需要先先容一下女真人的通婚范 圍。到遼朝統治初期,女真人一樣平常在統一部落內的差異氏族之間通婚,也就 是通行部落內婚制下的氏族外婚制,也有少量的部落外親事例。金開國前夕 的女真人在推行這一婚俗的同時,最先盛行部落外婚的習俗。這主要是由於 渤海國被遼滅后,女真人大量南遷,有些部落氏族組織被打亂,原有的婚俗 不能維持,於是,差異部落之間的通婚逐漸增添,部落外婚成為新的習慣。 女真人以部為姓,差其餘部落差異姓。新習慣的一個外在標誌就是同姓不婚。 金開國初期,有些地方的女真人仍然沿襲着氏族外婚和部落內婚的古 俗,這時顯得極不合乎新的文明尺度。金朝統治者不得不動用法律舉行干預。《金史・太祖紀》卷二載,天輔元年(1117 年)“五月丁巳,詔自收寧江州 已后同姓為婚者,杖而離之”。《金史・太宗紀》卷三載,天會五年(1127 年)四月“乙丑,詔曰:‘合蘇館諸部及新附人民,其在降附之後,同姓為 婚者,離之”。無論就習俗照樣就執法而論,金代女真通行的是部落外婚(同 姓不婚)。

  金代女真人的通婚局限並不限於本民族。《金史・兵志》卷四十四載: “及其得志中國,自顧其宗族國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號以假漢人,使為 之效力而守之。猛安謀克雜廁漢地,聽與契丹、漢人婚姻,以相固結。”女 真人與契丹、漢人通婚,統治者是贊成的。從部落內婚到部落外婚,再到各 民族間通婚,既是女真人婚姻生長的三個階段,也標志著女真人社會生長的 三次提高。

  有關女真人通婚局限的習俗尚有接續婚和皇族與若干貴族的世婚。接續 婚又被稱為收繼婚或轉房婚,即嫁入一個家族的女子在丈夫死後繼續留在這 個家族內,成為族內另一位男子的妻或妾。《三朝北盟會編》卷三載,女真 人“父死則妻其母,兄死則妻其嫂,叔伯死則侄亦如之。故無論貴賤,人有 數妻”。《金史》中有許多女真人行收繼婚的例子,如卷六十三《海陵諸嬖 傳》載,“昭妃阿懶,海陵叔曹國王宗敏妻也。海陵殺宗敏而納阿懶宮中”。 海陵王殺死叔叔,把嬸嬸收為自己的妃子。總的來看,女真人的收繼婚徵象 在開國后逐漸由盛行轉向衰微,在人們的看法中由理所固然轉而引起非議。 金朝宗室與某些異姓部長或貴族之門第世代代結為婚姻,成為約定俗成 的世俗。

《金史・后妃傳》卷六十三載,“金代,后(皇后)不娶庶族”;《金史・世戚傳》卷一百二十載,“金之徒單、拿懶、唐括、蒲察、裴滿、紇石烈、仆散皆貴族也,天子娶后必於是,公主下嫁必於是”。 女真婚俗劃定了婚嫁的局限,另外還形成了兩種選擇詳細工具的方式,一是自擇配偶,一是尊長聘娶。佚名的《女真傳》載,“其婚嫁,富者則以牛馬為幣(聘娶),貧者則女年及笄,行歌於途。其歌也,乃自敘門第、婦工、容色,以伸求侶之意。聽者有未娶欲納之者,即攜而歸,厥後方具禮偕女來家以告怙恃”(《大金國志校證》附錄一),這是通過果然對歌擇偶的情形。《松漠紀聞》正卷上尚有隱秘約好私奔的例子:“亦有先與室女私約,至期而竊去者,女願留則聽之。”不外,這種私奔只允許在縱偷之日。上述自擇匹儔的例子显示,女真人在禮教未嚴以前,對少女的牽制是很寬鬆的,中下戶人家的女人未婚而有性行為,不足為怪,在遼朝統治下,朝廷命官經常到女真地佔這種廉價。《松漠紀聞》正卷載,“大遼盛時,銀牌 天使至女真,每夕必欲薦枕者(要女子相陪)。其國舊輪中下戶作止宿處, 以未出適女待之。后,求海東青使者絡繹,恃大國使命,惟擇美妙婦人,不問其有夫及閥閱高者(大戶人家)。女真浸憤,遂叛”。女真人能讓遼使與通俗人家的少女同居,但不能容忍他們問鼎有夫之婦和大戶人家的女兒。

  女真人的婚姻儀禮有上述自擇配偶和私奔的簡樸方式,也有禮儀周全的正規方式。《松漠紀聞》記敘金代前期女真人的婚姻方式有訂親、拜門、納 幣和回報、留婦家、歸婿家等程序。

  ①訂親。《松漠紀聞》雲,“金國舊俗,多指腹為婚”。金早期盛行指 腹為婚,厥後也大多是在子女年幼時訂親。金世宗在四五歲時就已定婚。《金 史》卷六十四載,世宗曰:“朕四五歲時與皇后定婚,乃祖太尉置朕膝上曰:‘吾婿七人,此婿最幼,厥後必大吾門’。”
 
   ②拜門,又稱“男下女”禮。《松漠紀聞》載,“婿納幣,皆先期拜門,戚屬偕行,以酒饌往”。“婦家無巨細,皆坐炕上,婿黨羅拜其下,謂之‘男下女’。”也就是男家率眾到女家參見,徵求女家所有成員的贊成(可能包羅女家親戚)。楊賓《柳邊紀略》卷四所記寧古塔滿族婚俗的有關內容可以作為我們明晰“男下女”的參考:“婚姻擇門第相當者,先求年邁為媒,將允,則男之母徑至女家視其女,與之簪珥布帛。女家無他辭,男之父乃率子至女之姻戚家叩頭。姻戚家亦無他辭,乃率其子侄群至女家叩頭。《金志》 所謂‘男下女禮’者是也。女家受而不辭,辭則猶未允也。既允之後,然後 下茶請筵席,此男家事也,女家唯賠送耳。”可見,拜門是在下聘禮之前征 得女方所有親戚的贊成。

  ③“納幣”和回報。納幣,即給女家送聘禮。《松漠紀聞》載,“婿牽馬百匹,少者十匹,陳其前。婦翁選子姓之別馬者視之,‘塞痕’(好)則留,‘辣辣’(欠好)則退,留者不外什二三,或皆不中選。雖婿所乘亦以湊數。大致以留馬少為恥。女家亦視其數而厚薄之,一馬則報衣一襲,婿皆親迎”。那時還主要是用馬作為聘禮,而女家的回報是衣物,必須男子親手接過。

  ④留婦家。女真人原來盛行在娶親后留女家服役三年的習俗。《松漠紀 聞》載,“既娶親,留婦氏,執仆隸役,雖行酒進食皆躬親之”。可見,在服役時代男子要踏紮實實地做人,當牛做馬地幹活。媳婦不是容易娶抵家的。

    ⑤歸婿家。娶親三年後,媳婦才算娶回來了。《松漠紀聞》載,“三年,然後以婦歸。婦氏用仆眾數十戶,牛馬數十群,每群九�一牡,以資遣之。 夫謂妻為‘薩那罕’,妻謂夫為‘愛根’。”終於可以伉儷相等了。小兩口 有這些財富,可以過日子了。金初及更早的婚姻儀禮是對照有民族特色的,往後的轉變是逐漸削減氏族社會的因素,增添封建性的內容。例如,原來聘禮用牛馬,厥後改用錢幣。《大金國志・雜色儀制》卷三十五劃定,“官民婚聘財儀禮:一品不得過七 百貫,三品以上不得過五百貫,五品以上不得過三百貫,六品以下及上戶庶 人不得過二百貫,中下戶不得過一百貫”。
 
    金代女真人的喪葬習俗,從葬式來看,履歷了從土葬向火葬的轉化歷程。《大金國志・初興風土》卷三十九載,“死者埋之而無棺槨”。生女真在南 遷后臣服了遼,上層人物受遼之契丹人火葬的影響,率先焚燒殉葬品:“貴 者生焚所寵仆眾、所乘鞍馬以殉之”。在海陵王、世宗之後,釋教在女真人 中極為盛行,受其影響,女真人才通行火葬。準確他說,女真人這時所通行 的是火葬與土葬並用的二次葬。
  女真人的二次葬分木棺火葬和石棺火葬二種。①木棺火葬:大多是先將遺體火葬,把骨灰及隨葬品裝入木棺,再在墓穴內將木棺、骨灰、隨葬品一 起焚燒,然後封土成冢。②石棺火葬:將骨灰裝入木匣或袋中,再放入石棺, 或直接用土掩埋,或做成磚室墓。不外,貧賤之人只能焚燒了事,無力再舉行正式的土葬。
  女真人的喪禮和祭禮有這樣一些主要內容:大會親族、燒飯、送血淚、 殉葬。
  居喪時代,親族都必須來弔喪。《金史》卷七十載,石土門的弟弟阿斯 懣死,“及終喪,大會其族,太祖率官屬往焉”。作為親族,不去弔喪,是 要受訓斥的。燒飯,是女真人的祭祀儀式。《大金國志》卷三十九載,“死者埋之,而無棺槨。貴者生焚所寵仆眾、所乘鞍馬以殉之。其祀祭,飲食之物盡焚之, 謂之‘燒飯’。”燒飯可以被用作一種祭祀儀式,如文惟簡的《虜廷事實・血 泣》載,“嘗見女真朱紫初之亡時,其親戚、部曲、仆眾設牲牢、酒饌以為 祭祀,名曰‘燒飯’。”《金史・夔王永升傳》把它的使用場所說得更清晰: “(永升)薨。既殯,燒飯,上親臨奠”。燒飯也可以被用在死者的忌日, 或在死後一個月、二個月,或在周年。《金史・鎬王永中傳》載,“明昌二 年五月辛酉(十二日),孝懿皇后崩,??(次月)辛卯(十二日)始克行 燒飯”。這是一月祭。《金史・世宗元妃李氏傳》載,李氏於“大定二十一 年二月戊子(十一日)薨。甲申葬海王莊。丙戌(四月十一日),世宗如海 王莊燒飯”。這是二月祭。《金史・哀宗紀》載,正大元年十二月甲寅(二 十二日),“宣宗小祥(周年之祭),燒飯於德陵”。這是周年祭。

  送血淚,是女真喪禮的一項主要儀式。《大金國志・初興風土》載,“其親友死,則以刃嫠(割、劃破)額,血淚交下,謂之‘送血淚’。”似乎不云云不足以表達對死者的情緒,縱然是帝王弔喪也難免依俗而行。《金史・撒 改傳》載,“天輔五年,(撤改)薨。太祖往吊,乘白馬,嫠額哭之慟。” 這一習俗曾耐久盛行於北方民族,如匈奴、突厥、回紇。《北史・突厥傳》 載,“死者停屍於帳,子孫及支屬男女,各殺羊馬陳於帳前祭之,繞帳走馬 七匝,詣帳門,以刃嫠面,且哭,血淚俱流,云云者七度乃止??葬日,支屬設祭及走馬嫠面,如初死之儀”。《舊唐書・回紇傳》載,“毗迦闕可汗 死,寧國公主依回紇法,嫠面大哭”。殉葬,曾是女真喪禮不能少的儀式,主要用仆眾和乘馬為主人殉葬,史載“貴者生焚所寵仆眾、所乘鞍馬以殉之”。以仆眾殉葬,基本上是金開國前的舊俗。以乘馬殉葬,從金初就有人提倡廢止。《金史・阿離合懣傳》載,太祖天輔三年(1119 年),阿離合懣患病,“上幸其家問疾,問以國家事。 對曰:‘馬者,甲兵之用,今四方未平,而國俗多以良馬殉葬,可制止之。’乃獻生平所乘戰馬”。天輔年間以後,基本上就沒有人沿襲這一舊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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