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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殘忍的姬妾制度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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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殘忍的姬妾制度先容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天下異景。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逝那天起,便最先萌芽,然後茁壯生長、勢不能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端沒有人性、極端殘忍無情的制度。由於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央,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榨取和被榨取的兩類。這着實是對人性莫大的取笑。光從制度寄義來講,姬妾制度連阿拉伯國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說,這是“仁恕”之道背後的玄色詼諧。

    着實中國昔人很早就對姬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然而,遠見卓識和人性一致,強不外享樂主義和專制專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而且生長出了一套完整的禮貌。

    現在許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若是你認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正當配偶的,若是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執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已往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泛起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肩負着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緣故原由很簡樸--為妻的女子,家庭身世都要高於妾。妾一樣平常都來自猥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物。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授室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子,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髮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髮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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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劃定:“妾乃賤流”、“妾通生意”、“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若是將妾升為妻,就是冒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執法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髮妻虐待姬妾,也就成了屢見不鮮。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外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昵,卻沒有資格稱伉儷。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後裔,妾的身份卻只不外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照樣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後裔婚姻都要由怙恃決議。也許是為了從基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差異階級間的自由戀愛,執法條文就更要嚴酷劃定妻妾之分。
    唐朝時白居易便就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怎樣?似妾目前與君別。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行為有殊姿。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雙蛾遠山色。笑隨戲伴後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妾弄青梅憑短牆,君騎白馬傍垂楊。牆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終知君家不能住,其奈出門無去向。豈無怙恃在高堂?亦有親情滿田園。潛來更不通新聞,今日悲羞歸不得。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一個好好的良家女子,只由於隨愛人私奔,便今後失去了為人妻的資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換不來男家的認可,她沒有資格介入家族祭祀,她生的兒子算不得夫家首選的繼續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姬妾制度,所蹂躪的,不僅僅是這些誤終身的女子,愛她而無自主權的男子、以及她的兒子,都在這種制度下有魔難言。男子只能與怙恃認可的髮妻同床異夢,眼巴巴地看着心愛的女人成為髮妻的生育工具。

    再換一個角度:姬妾制度,大條件就是男尊女卑。為什麼同是私奔,女子便為妾,男子便平安無事?這是個什麼原理?--此外,在這種情形下成為男子髮妻的女人,又能有若干幸福可言?
二、在遭逢大飢荒的年頭會泛起吃玉人的慘象。
    這種徵象固然是違反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小我私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形下,不能接觸、不醒目重體力活而肉又好吃的玉人自然首當其沖地成為受害者。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那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國民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跨越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鬱悶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手下分道捕捉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陷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兒童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佔有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上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玉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髒的玉人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戰士共食三萬人。那時人們信託這是事實,異常受驚,韓愈卻獨持差異意見,以為是不能能的,並寫文章舉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國民,而是陣亡的士兵的遺體。但張巡殺死愛妾、把玉人熬成肉湯,犒賞多日無食可進的士兵,以此作堅硬軍心的手段,使得睢陽不只得以保全,甚至還能夠反敗為勝故事,倒的簡直確是一個有案可稽的歷史真實。這段熬食玉人的故事,甚至還在一定水平上,還被傳為精忠報國的千古美談。
    清順治九年(1652),南明將領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守遷就殺住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玉人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就准許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玉人烹而食之。又有一個姓李的玉人,丈夫被守將抓去,將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若是殺了他,就絕了他家的後裔了,我縱然在世又有何用請把我吃了吧!”守將也准許了,就烹食李氏玉人,把她的骸骨交給她的丈夫帶回家埋葬。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民眾近萬人,其中大部門是婦女和兒童。有戶人家的女人孩子所有被吃,只有他一人倖免兵亂事後,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應驚訝,問:“你拜我干什麼”那人說:“我的妻子孩子都埋葬在你的肚裏了,她們都沒有宅兆。現在寒食節鄰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那裡去拜呢”
     三、出於兇殘的個性或怪異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來知足殘酷的慾望。
    因此類事例被吃的玉人甚多,提及來危言聳聽。十六國時,石虎的太子石邃兇殘無度,他望見仙顏的尼姑就抓過來,白天里求歡,姦汙后把她殺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而且把肉賞給左右的人一起品嘗人肉的滋味。
    東晉孫思作亂時,擒獲縣令就把他剁成肉醬,而且把他的玉人妻子和玉人女兒殺死吃肉。誰不願吃這玉人肉就把他支解正法,連他的肉也一塊吃掉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一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相互爭強賭富,都想佔優勢,相互設宴相請,都千方百計炫耀奢華,以跨越對方為知足。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明年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劃分裝在盤子里,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他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玉人無故笑了一下,諸葛昂怒叱玉人一頓,下令她退下。紛歧會,把這位玉人被整個放在大蒸籠里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里,她的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身上用錦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后,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同席的來賓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昂神志自若,撕扯玉人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
    施州刺史獨孤庄喜歡吃人肉,他生病時不想用飯,只回憶起平時吃過的人肉味道不錯,這時他的手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給他吃。
    後漢蔡王劉信是一個極端殘忍的傢伙,他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她們,讓犯罪者吃自己妻子的肉。被零割的玉人身首異處,手足星散,滿地鮮血橫流,劉信碰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同情的神色。
    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勛的,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皇后的異父同母弟,由於是皇親而被朝廷授予要職。厥後他因橫行造孽,開罪被貶,怏怏不樂,發生反常心理,專門以生割仆眾的身體為樂事。開寶三年(970),他復官分司兩宗,性情越來越殘暴,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女作仆眾,稍不如意,就把她們殺死,烹食其肉。宋太宗趙炅繼位后,有人揭發了他的罪行,(977年)將他罷官治罪。他招供共殺食婢女百餘人。因罪狀確鑿,被斬首於洛陽。
    又據傳說,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女的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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