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治風濕的方式及妙方
你知道中國已經消逝的有哪些節日嗎?
宋王懋《野客叢書》載:“國家官私以冬至、元正、寒食三大節為七日假,謂前三后四。”較之今日政府和民間所推許的節日,已經截然差異了。
冬至作為示意一年天時和天氣轉變二十四節氣之一,除極個體地方還以家庭為單元,舉行一些簡樸的祭祖流動外,基本上只存在於掛歷某個日子的附註位置,沒有什麼現實意義了。
所謂元正,又稱為元旦,一年之始的日子。民國確立后,天下接納西曆,奪了“元旦”二字,代稱西曆每年的第一天,古之元正、元旦則被名不符實地稱之為“春節”--由於每年的春節,在絕大多數地方都是天寒地凍,基本見不到絲毫春的影子。
寒食在清明節的前一两天,其起源與春秋時的介子推有關。介子推追隨晉文公亡命外洋,等到晉文公回國即位后,他不願做官,攜老母隱居綿山,晉文公用燒山的設施想逼他出來,效果他與母親一起被燒死在山上,於是晉文公劃定每年的這一天阻止動煙火做飯,以寒食對介子推示意悼念。宋周密《癸辛雜識》載:“綿上火禁,昇平時禁七日,喪亂以來猶三日。相傳火禁不嚴,則有風雹之變,社尊長至日就人家以雞翎掠灶灰,雞羽稍焦卷,則罰香楮錢。有疾及老者不能冷食,就介公廟卜乞火,吉則燃木炭,取不煙;不吉不敢用火。”這些說法已經少有人知道,許多人連“寒食”是什麼意思可能都弄不懂,遑論過什麼寒食節了。
隨着時代的變遷,不管有沒有原理,一些新的節日泛起了,一些舊的節日消亡了,原本十分正常。不外,有些消亡的節日與今日社會氣氛倒很是合拍,輯錄在此,看看它們有沒有鹹魚翻身的時機。
一曰“田生日”。元陸友仁《研北雜誌》載:“世所謂正月三日為田本命。”周亮工《書影》載:“吳俗以正月三日為田生日。” 中國向來重農,到今日為止,仍然也照樣個農業國家,农民雖然大量進入都會覓尋吃食,可都會對他們卻不太虛心,以是大多數人照樣視農田為他們的基本。惋惜,農田似乎日漸疲老,生產財富的能力一年不如一年,以至上上下下為農村、農業、农民等所謂“三農”問題大為撓頭。若是現在一到正月初三,全社會一起來給田過過生日,情形是不是會好一些?
一曰“開市日”。清顧祿《吳趨風土錄》載,正月五日是“路頭神”的誕辰,一到這天,眾商家便“金鑼、爆竹、牲醴畢陳”,“早起迎之”,“謂接路頭”。祭過路頭神,“懸旌返肆”,便開市大吉了。現在的商人無理由的對数字諧音感興趣,春節之後開市喜歡選擇含“八”(發)、“六”(順)的日子,這顯然是一種迷信--既然都是迷信,他們就不怕冒犯神明的嗎?
一曰“送窮日”、“迎富日”。“送窮日”約莫因地方差異,詳細日期也紛歧樣。宋陳元靚《歲時廣記》載,正月五日“掃聚糞,帚人未行時,以煎餅七枚覆其上,棄之通衢以送窮”。《歲時廣記》說“正月晦日,以芭蕉船送窮”。晦者月盡也,正月晦日也就是正月月末。時人另有一首《送窮鬼》的順口溜:“正月月盡夕,芭蕉船一隻,燈盞兩雙明輝輝,更有宴席。勸說郎君小娘子,飽吃莫形跡,每年只有今日,原我來稱意。勸說郎君小娘子,空去送窮鬼,空去送窮鬼。”七枚煎餅、一隻芭蕉船,就可將窮鬼送走,如真能云云,對普天下的窮人來說,那多美妙啊!“迎富日”乃蜀中之俗,清錢大昕《養新錄》載,魏華父有《二月二日遂寧北郭迎富詩》:“才過結柳送貧日(這裏另有一個什麼結柳送貧的),又見簪花迎富時。誰為貧驅竟難逐,素為富逼豈容辭。貧如易去人所欲,富若可求我亦為。里俗相傳今已久,漫隨人意看兒嬉。” 唉,實在昔人也知道,窮難送富難迎啦。不外,人們有這樣的心愿,總是好的吧?
二、在遭逢大飢荒的年頭會泛起吃玉人的慘象。
這種徵象固然是違反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小我私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形下,不能接觸、不醒目重體力活而肉又好吃的玉人自然首當其沖地成為受害者。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那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國民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跨越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憂鬱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手下分道捕捉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陷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兒童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佔有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上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玉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髒的玉人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戰士共食三萬人。那時人們信託這是事實,異常受驚,韓愈卻獨持差異意見,以為是不能能的,並寫文章舉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國民,而是陣亡的士兵的遺體。但張巡殺死愛妾、把玉人熬成肉湯,犒賞多日無食可進的士兵,以此作堅硬軍心的手段,使得睢陽不只得以保全,甚至還能夠反敗為勝故事,倒的簡直確是一個有案可稽的歷史真實。這段熬食玉人的故事,甚至還在一定水平上,還被傳為精忠報國的千古美談。
清順治九年(1652),南明將領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守遷就殺住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玉人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就准許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玉人烹而食之。又有一個姓李的玉人,丈夫被守將抓去,將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若是殺了他,就絕了他家的後裔了,我縱然在世又有何用請把我吃了吧!”守將也准許了,就烹食李氏玉人,把她的骸骨交給她的丈夫帶回家埋葬。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民眾近萬人,其中大部門是婦女和兒童。有戶人家的女人孩子所有被吃,只有他一人倖免兵亂事後,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應驚訝,問:“你拜我干什麼”那人說:“我的妻子孩子都埋葬在你的肚裏了,她們都沒有宅兆。現在寒食節相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那裡去拜呢”
三、出於兇殘的個性或怪異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來知足殘酷的慾望。
因此類事例被吃的玉人甚多,提及來危言聳聽。十六國時,石虎的太子石邃兇殘無度,他瞥見仙顏的尼姑就抓過來,白天里求歡,姦汙后把她殺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而且把肉賞給左右的人一起品嘗人肉的滋味。
東晉孫思作亂時,擒獲縣令就把他剁成肉醬,而且把他的玉人妻子和玉人女兒殺死吃肉。誰不願吃這玉人肉就把他支解正法,連他的肉也一塊吃掉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一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相互爭強賭富,都想佔優勢,相互設宴相請,都千方百計炫耀奢華,以跨越對方為知足。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明年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劃分裝在盤子里,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他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玉人無故笑了一下,諸葛昂怒叱玉人一頓,下令她退下。紛歧會,把這位玉人被整個放在大蒸籠里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里,她的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身上用錦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后,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同席的來賓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昂神志自若,撕扯玉人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
施州刺史獨孤庄喜歡吃人肉,他生病時不想用飯,只回憶起平時吃過的人肉味道不錯,這時他的手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給他吃。
後漢蔡王劉信是一個極端殘忍的傢伙,他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她們,讓犯罪者吃自己妻子的肉。被零割的玉人身首異處,手足星散,滿地鮮血橫流,劉信碰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同情的神色。
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勛的,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皇后的異父同母弟,由於是皇親而被朝廷授予要職。厥後他因橫行造孽,開罪被貶,怏怏不樂,發生反常心理,專門以生割仆眾的身體為樂事。開寶三年(970),他復官分司兩宗,性情越來越殘暴,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女作仆眾,稍不如意,就把她們殺死,烹食其肉。宋太宗趙炅繼位后,有人揭發了他的罪行,(977年)將他罷官治罪。他招供共殺食婢女百餘人。因罪狀確鑿,被斬首於洛陽。
又據傳說,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女的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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