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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孤鸞年”的結婚習俗

民俗“孤鸞年”的結婚習俗

    民間流傳着一種說法:孤鸞年不能結婚,認為“孤鸞年“結婚的話,會造成婚姻孤寡,老公外遇、妻子紅杏出牆,最後造成家庭的不幸福。

孤鸞(luán )年,指的是一年之中有兩個立春時節的年。而農曆的整個一年中沒有立春的則稱為寡婦年。

有無立春只是農曆和陽曆之間不同的規則造成的。

立春,俗稱打春,是二十四節氣之一,“立”是“開始”的意思,中國以立春為春季的開始,每年陽曆2月4日或者5日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為立春。農曆視推算而定。而春節是按農曆算的,最早在1月20日出現,最晚甚至到了2月20日,因此立春出現在春節前並不罕見。為了順應寒暑變化,與公曆保持一致,農曆還採用了19年中加入7個閏月的方法,因此每19年中有7個年頭是缺少立春的“無春年”,7個年頭是“雙春年”,另外5個年頭是“單春年”。

2012年農曆01月13日交立春。當年閏四月。2013年公曆2月4日交立春,農曆為2012年12月24日。所以2012年就包含了兩個立春日,被稱為孤鸞年。

相關年:

 壬辰年:2012年01月13日交立春。公曆2012年2月4日。雙立春(孤鸞年)

 癸巳年:2012年12月24日交立春。公曆2013年2月4日。無立春(寡婦年)

 甲午年:2014年01月05日交立春。公曆2014年2月4日。雙立春(孤鸞年)

孤鸞年不能結婚的人認為,“春”代表桃花,一年兩次立春也就是二度春或是第二春的意思,也就是意味着婚姻不安定,戀愛中的男女容易分手,夫妻會有外遇,鬧離婚的會很多。僅僅是因為立春有個“春”字就能說它有桃花的意思嗎?立春出生卻沒有桃花的也大有人在。

前面已經說過有無立春是因為公曆與農曆兩套曆法制度并行造成的,是正常的曆法演變,與婚姻是否穩定五關。

“孤鸞年”是“很可怕的年”、不宜結婚是一種錯誤的說法。孤鸞年也可以結婚!婚緣的優劣,幸福與否主要與個人生辰八字的組合,十神的興旺衰弱與大運、流年的變動等因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