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俗之“休書”
休書 舊時把離棄時寫給妻子的文書稱為“休書”。舊稱離棄妻子為“休”。元代佚名《漁樵記》雜劇楔子:“你休了媳婦兒,兄弟,你如今可往那裡去?”高文秀《遇上皇》雜劇第一折:“俺如今直至長街上酒店裡,尋著趙元,打上一頓,問他明要一紙休書”。
在封建社會裡,廣大勞動婦女處於社會的最底層。《大戴禮記・本命》:“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犯了其中任何一條,丈夫都可以用一紙休書,將其趕同娘家。《醒世姻緣傳》第八回,晁大舍想休掉前妻計氏,把珍哥扶正。一天看到郭尼姑、海會從計氏房中出來,便誣賴計氏與僧、道有奸,與珍哥合謀,將計氏父兄誆到家中,把“小青梅(即郭姑子)牽着個白胖齊整和尚,大飯時進去,大晌午出來,人所共見的話說了,口稱:‘你女諸凡不賢惠,這是人間老婆的常事,我捏着鼻子受。……請了你來商議,當官斷已你也在你,你悄悄領了他去也在你。”計氏之兄窺知其意,說道:“晁大相公,任憑你主張!你待說休俺妹子,你寫下休書,我到家收掇座屋,接俺妹子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