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習俗“夜遊”尋情
“夜遊”是黎族青年男女談情的另外一種獨特形式,它與“隆閨”有密切的聯繫。依據,黎族的風俗習慣,孩子長到十三,四歲便要搬到“隆閨”去居住,不與父母同住。“隆閨”即是黎語,大意是“不設灶的房子”。男子住的稱為“兄弟隆閨”,女子住的叫“姐妹隆閨”。每當夕陽西下,黎族男青年們便穿戴整齊,跋山涉水到遠山別村的“姐妹隆閨”去,通過對歌和吹奏口弓、鼻簫來尋找情人。可以說是真正的自由戀愛。
但進入姑娘們的“姐妹隆閨”則需要一番才智。首先,男子要以歌叩門,女方若同意他進來,就回應一首歌;若不同意,就丟去一首不開門歌,男子只得另找它枝。待到男子進得門來,還不可隨便亂坐,要對唱見面歌和請坐歌才行。坐下后,男子便要開門見山地表明來意,說明是來找情侶還是來求婚的,女子回應是否已有情人。要是進入的“隆閨”里姑娘多,不知哪個姑娘願投情,男女便要唱試情歌,願意的姑娘自然就會回應他的。接下來,那種表達愛情的對歌聲、口弓聲和鼻簫聲就會此起彼落,直到情投意合。情投意合后,小伙子就向姑娘送銀元、銅錢、針、布衫、腰簍、竹笠等等物品,作為同床過夜的禮物。往後則相互邀約,夜間常來常往。這種往來關係,有的達一月半年,有的達二三年。當然,也有花謝蒂落的,那就互唱斷情分離歌。之後便互不干涉,各自尋找新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