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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嫁娶擇日宜忌須知

 結婚嫁娶擇日宜忌須知
 

大吉之年份

雙春兼閏月

“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雙春

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於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恭弘=叶 恭弘的象徵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
閏月

指該年在農曆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於“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徵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
 
 
不宜結婚的年份日子

新人及親屬的生日

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姊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過身,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節日
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衝。避免陰氣極重的清明和盂蘭節,即三月和七月。

喜沖喜或喪沖喜

一年內,家裡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盲年

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結婚也無不可。

三娘煞

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 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