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的地方習俗
每逢農曆七月,我國的華族必定會隆重舉行"慶贊中元",全國各地,無論是商業區或是組屋區,都可以看到慶中元的紅色招紙,張燈結綵、設壇、酬神。寺廟也分別建醮,街頭巷尾上演地方戲曲或歌台助興,呈現一幅熱鬧非凡的景象。中元節的"普度"儀式,因組織形式上的差異,可分為幾類,如街普(也稱弘普)、市普、廟普(或稱公普)等等。所謂街普,指的是以街坊為主的普度;市普是以市場為主的普度;廟普就是廟宇所主持的普度。
中元節 放河燈
祭祖節在陰曆七月十五日,所以簡稱為"七月半"祭祖。那時盛夏已經過去,秋涼剛剛開始。民間相信祖先也會在此時返家探望子孫,故需祭祖。祭拜的儀式一般在七月底之前傍晚時分舉行,並不局限於特定的一天。平常日子要對先人祭拜,一般都不動先人的牌位。到"七月半"祭祖時,則要把先人的牌位一位一位請出來,恭恭敬敬地放到專門做祭拜用的供桌上,再在每位先人的牌位前插上香,每日晨、午、昏,供三次茶飯,直到七月卅日送回為止。有先人畫像的,也要請出掛起來。祭拜時,依照輩份和長幼次序,給每位先人磕頭,默默禱告,向先人彙報並請先人審視自己這一年的言行,保佑自己平安幸福。送回時,燒紙錢衣物,稱燒「包衣」,或佛門或道教的超度法事。在江西、湖南的一些地區,中元節是比清明節或重陽節更重要的祭祖日。
江南水鄉的"七月半"祭祖活動中的一個特點是吃毛豆。那時毛豆剛熟,用鹽水煮上一大盆,祭奠完了以後,就着初涼的秋風和明亮的月色,一邊吃毛豆,一邊聊天。[4]
如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與台灣、新加坡等,中元是相當重要的民俗節日,不少人會在舊曆的七月初一到七月卅日之間,擇日以酒肉、糖餅、水果,甚至全豬(閩南語俗稱神豬)、全羊等祭品舉辦祭祀活動,以慰在人世間遊玩的眾家鬼魂,並祈求自己全年的平安順利。較為隆重者,甚至請來僧、道誦經作法超度亡魂。也有人會在這段時間,請出地藏菩薩、目連尊者等佛像放置高台、或請道士、藝師扮演驅魔大神鍾馗(有的是請藝師操控鍾馗之懸絲傀儡),以消弭死者亡魂的戾氣。
祭拜亡靈之前,會先祭拜一位名為面燃大士的神�o,信徒多尊稱其為"大士爺"、"普渡公"。相傳舊曆七月,所有在陽世的亡靈,都歸"大士爺"管理。關於"大士爺",佛教說法有數個:一是他是觀音大士的化身,故稱"大士爺"。二是他原為諸鬼的首領,因受觀音大士教化而皈依其門下,從此被稱作"大士爺",成為護持中元普渡事項的神明。道教的說法則是太乙救苦天尊化身"面燃鬼王",為陰間諸鬼之統帥,也負責中元節監督亡魂受領陽間香火事宜。另,靈寶派等一些派別不是請"面燃鬼王"監齋,而是有"何將軍"、"喬將軍"兩神分任此職。如宋末元初林靈真所撰《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寫為"北魁玄范府神虎何、喬二大聖"。
華人社會則多采佛教說法,各類法會多以佛教形式塑造大士爺神像:"頂生二角、青面獠牙,高大威武,頭上還有一尊觀世音菩薩佛像[1],象徵其代表慈悲的觀音大士"。有些慎重的信徒,在中元節時會以紙紮出大士爺塑像,也有些用牌位、畫像、木石雕像祭祀,並將大士爺神位或神像放置供桌之前,以求祭祀順利,待到七月一過,一般會火化大士爺像、位,送其登天。在南洋,華僑風俗,中元普渡時,會懸挂寫着"南無渡幽拔苦無量壽佛"或"南無分衣施食阿彌陀佛"之類字樣的幢幡於大士爺神像之側,甚至是神像手上;如書"渡幽拔苦"之類字句是希望佛祖引領亡靈往生佛國,若寫"分衣施食"等等詞彙,則指祈請阿彌陀佛助大士爺,平均分配紙錢、衣物、食品予眾家亡魂。
閩南人、台灣人習俗,中元節祭拜時,會在各水域先放流燈火,迎接到來的亡魂,幫亡魂照路,邀來同享香火,號稱"水燈"。多是以紙糊如宮殿形,中有蠟油點火,內有一置彩色三角形紙旗,號稱"普渡旗",該旗以毛筆寫上"慶贊中元"、"廣施盂蘭"、"敬奉陰光"、"冥輝普照"等"中元敬語"字樣,並寫上自己的姓名,讓好兄弟(閩南語對亡魂的敬稱)知曉是哪家施主所供奉,也有直接寫在燈上而不用旗者。俗謂水燈漂浮愈遠,該施主愈得庇佑。
上海七寶古鎮舉行中元節“蘭盆盛會”
而閩、台擺桌祭拜普渡,又分成"公普"(又稱"聯普",全聚落、團體或廟境居民聯合舉辦)與"私普"(個人或單一家庭、機關舉辦),舉辦時供桌上也會豎立"寫有中元敬語與施主姓名"的"普渡旗",並在每一項供品插上一炷香,也會在供桌下放置香皂、毛巾與盛滿清水的面盆供"好兄弟"梳洗。許多抽煙者,還會點燃香煙,插在香腳上,推己及"魂",供"好兄弟"吞雲吐霧,別有一種人情味。
閩南人地區在中元節還有一特別儀式,稱為"搶孤",將供品或旗子放置高柱上,將柱子塗滿油脂,令眾人同爬其柱,先得旗、物者勝。不但能取得獎品,且代表自己會得到神鬼的祝福。不過這是一項危險性很高的活動,時有傷亡,在台灣清治時期,台灣巡撫劉銘傳曾令禁止。今日在台灣的頭城與恆春、香港潮汕社群舉辦的盂蘭勝會依然有此儀式。
在桂東的習俗中,"七月半"是清明節之後的另一重要的祭祀時節。其最大的差別就在於:清明節往往聚族而祭,"七月半"大多是一家之祭。自七月之初,在墟市街道中就可看到成山的祭品,冥紙、冥衣、靈屋、線香和鞭炮,琳琅滿目。自初十日開始,家家戶戶便要將廳堂打掃乾淨,神龕前置香案、置先祖牌位,備酒肴饌品連日供奉,以迎故祖。家人不許吵鬧、不許赤身露體,在家中看到蛇蛙蝶鳥等一列不能打死,並且要焚香燒紙,說這些東西極有可能是祖先變化的。到了十三日,焚燒冥衣、冥錢、靈屋祭奠新逝的長者;十四日是送祖之日,用冥紙寫上祖先的名諱在戶外焚燒以祭奠故祖。燒紙錢是不能只獨給自己的亡親,也要給無後人的亡靈燒一點,否則難免他們不會在陰間為難自家故祖,於是這便有了十五日夜為孤鬼"燒孤衣"傳統。
廣西陽山人以七月十四日為目連節,多殺鴨祭祖,當日路無行人,名為"躲鬼"。[5]
河南商丘中元祀地官時,懸挂紙旗於門口,傳說可以防蟲。孟津縣中元節放風箏。�[縣七月十五日在門前畫一灰圈,在圈內焚燒紙公以祭拜祖先。
山東長島漁民以木板秫稽製成小船,上貼一紙條"供××使用",或供溺海者的牌位,再裝上食物、衣帽、鞋襪等用具,然後點燃蠟燭,由已婚的男子將小船放入海中。沾化縣各家采麻柯及新鮮草恭弘=叶 恭弘搭棚子,稱為"麻屋",請祖先牌位於其中祭祀。獨陵縣稱中元節為掐嘴節,家家吃粗茶淡飯。
陝西臨潼七月十五日燒紙祭麻姑。城固縣中元節農家會飲,稱為"掛鋤"。延緩農家,中元節早晨至田間,擇取最高、最茂密的稻穗,掛上五色紙旗,名為"田幡"。
晉南地區習慣用紙做燈,焚燒於墳前,意喻亡人前程光明。祭奠祖宗的食品喜用包子。如果先人亡故滿三年者,兒女們要在這一天脫去孝服,改穿常衣,俗稱換孝。
晉北地區上墳祭奠祖宗,喜用饃饃,麵粉製作,圓形,中間點一個紅點。擺完供,燒完紙,回家時要從地里挽幾棵穀子和麻,用綠色紙條纏繞,立置窗前,供奉面人一尊。節后移置房頂,根朝里,谷穗露在外面,稱為揀麻谷。民間流行的說法是保佑五穀豐登。然而供奉面人的儀規,分析起來,似乎是早期人殉習俗的遺迹。
江蘇省:吳縣居民中元節以錫箔折錠,沿路焚化,謂之“結鬼緣”。儀徵縣各地尚流行一種紙鬼,內藏碗燈,有賭鬼、酒鬼、大老官等等。宜興縣中元節河中放四艘船,一艘放焰口,一艘載佛婆念佛,一艘燒錫箔紙錠,一艘放河燈。東縣鄉民於此日吃扁食,是一種以麵粉和糖作成畚箕形的食品。上海放河燈時,在船尾點綴紅紅綠綠的紙燈,稱為“度”。
四川省:四川省俗以中元祭祖燒袱紙。即將紙錢一疊、封成小封,上面寫著收受人的稱呼和姓名,收受的封數,化帛者的姓名及時間。俗傳七月十五鬼門關閉,各家都要“施孤送孩”。成都一帶人們用紙紮“花盤”,上放紙錢及供果,端在手上,在屋內邊走邊念:“至親好友,左鄰右舍,原先住戶,還舍不得回去的亡魂,一切孤魂野鬼,都請上花盤,送你們回去羅!”說完後端到屋外焚化。[6]
七月十五祭奠亡人,最隆重的要數放河燈了。民家習慣用木板加五色紙,做成各色彩燈,中點蠟燭。有的人家還要在燈上寫明亡人的名諱。商行等單位,則習慣做一隻五彩水底紙船,稱為大法船。傳說可將一切亡靈,超渡到理想的彼岸世界。船上要做一人持禪杖,象徵目犍連。也有的做成觀世音菩薩。入夜,將紙船與紙燈置放河中,讓其順水漂流。人們依據燈的漂浮狀況,來判斷亡魂是否得救。如果燈在水中打旋,被認為讓鬼魂拖住了。如果燈在水中沉沒,被認為亡魂得到拯救,已經轉生投胎了。如果燈漂得很遠或靠岸,被認為亡魂已經到達彼岸世界,位列天國仙班了。總之,一切都是良好的祝願。[7]
放河燈,尤數黃河裡放燈壯觀。晉西北的河曲縣城,緊臨黃河。河道開闊,水流平緩。每到七月十五夜晚,全城男女老少齊集黃河岸邊的戲台前廣場,競觀河燈。各色彩燈順水漂移,小孩子緊盯着自家的燈能漂多遠。老太婆嘴裏念念叨叨,不斷祈禱。今天的放河燈,已經成為歡樂的活動項目了。
家家戶戶焚銀紙、經衣
[8] 七月十五,民間還盛行祭祀土地和莊稼。將供品撒進田地。燒紙以後,再用剪成碎條的五色紙,纏繞在農作物的穗子上。傳說可以避免冰雹襲擊,獲得大秋豐收。一些地方同時還要到後土廟進行祭祀。定襄縣民俗將麻、谷懸挂門首。
七月十五節前,民間婦女盛行麵塑活動,晉北地區最烈。一家蒸花饃,四鄰來幫忙。首先根據家庭實有人數(包括出嫁的女兒及女婿、外孫,另過的兒子及媳婦、孫子等等),給每個人先捏一個大花饃。送給小輩的花饃要捏成平型,稱為面羊,取意羊羔吃奶雙膝下跪,希望小輩不要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送給老輩的花饃要捏成人型,稱為面人,意喻兒孫滿堂,福壽雙全;送給平輩的花饃,要捏成魚型,稱為面魚,意喻連年有餘。現在已經不那麼嚴格講究了,完全依據主人的情趣,羊、虎、牛、魚、兔、人各種造型的饃都有。人均一獸的花饃捏完以後,還要再捏許多瓜、果、桃、李、蓮、菊、梅等造型的花饃,點綴以花、鳥、蝴蝶、蜻蜒、松鼠。個頭較前要小,做為走親戚,看朋友的禮品。這些麵塑蒸熟以後,再經過五色着彩,看上去栩栩如生,每一件都可以稱為絕佳的手工藝品。七月十五看麵塑,已經成了農家婦女一展靈巧手藝的節目了。
照佛門的盂蘭盆會儀規來看,放河燈只是其中的一個小節目,並不顯得多麼要緊。而在民間的中元節俗活動中,放燈則是比較重要的。
河燈也叫"荷花燈",河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現代女作家肖紅《呼蘭河傳》中的一段文字,是這種習俗的最好註腳:"七月十五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纏綿在地獄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着路。這一天若是有個死鬼托着一盞河燈,就得托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所以放燈這件事是件善事。可見活着的正人君子們,對着那已死的冤魂怨鬼還沒有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