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四眾”詳解
佛教徒有四眾之分,就是出家男女二眾,在家男女二眾。
出家男眾名為“比丘”,出家女眾名為“比丘尼”。比丘是梵語(印度古典語),義即乞食,言其乞食以自生活;又有怖魔、破惡,凈命等義。尼是梵語中女聲。俗稱比丘為“僧人”。僧是梵語“僧伽”之略,義為眾,凡三比丘以上和合共處稱為眾(舊譯作四比丘以上)。
出家制度並不是佛教特有的,印度古代各教派都有出家的規定。其出家者統稱為“沙門”(舊稱“桑門”),義為止息一切惡行。印度其他教派既未傳入中國,於是沙門也就成為出家佛教徒的專用名稱了。世俗也稱比丘為“和尚”。和尚是印度的俗語,若用梵文典語則是“鄔波馱那”,義為親教師,與習俗所稱師傳相同。世俗又稱比丘中的知識分子為“法師”,意謂講說經法的師傅。其中比丘,沙門二詞多用於文字;僧人,和尚多用於口語。至於彼此稱呼,對一般僧人則稱某某師,對上層人士稱某某法師,對寺院住持稱某某和尚。蒙藏地區稱僧人為喇嘛,相當於漢族地區所稱和尚,也是師傅的意思。俗稱比丘尼為“尼姑”。尼是比丘尼之略,姑是漢語。世俗也稱比丘為“大僧”,而稱比丘尼為“二僧”;或稱比丘為“首堂”,而稱比丘尼為“二堂”。這些稱呼都不見於經論,只是流行於民間而已。
在家男眾稱為“優婆塞”;在家女眾稱為“優婆夷”。優婆塞是梵語,義為清信士,又作近事男,言其親近奉事三寶。優婆夷義為清信女或近事女。俗稱在家佛教徒為“居士”,這是梵語“迦羅越”的義譯,原指多財富樂的人士,就是居積財貨之士,轉而為居家修道之士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