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字看五行之式
五行指金、木、水、火、土等五種構成各種物質的元素。五行的觀念,自周末已經提出來,《尚書・洪範》雲:“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五行觀念經過戰國時陰陽家的推衍,到漢代更為發達。班固《漢書》作《五行態》,詳載五行之事。
五行中,木位於東方,火位於南方,土位於中央,金位於西方,水位於北方。五行之間存在着相生相剋的關係;相生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剋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隨時隨地都有不同,故五行與代表時間的干支也有相互關係,五行與干支的相配如下:
五行 天干 地支
木 甲乙 寅 卯 辰
火 丙丁 巳 午 未
土 戊已 辰戌丑未
金 庚辛 申 酉 戌
水 壬癸 亥 子 丑
五行的觀念產生很早,它是一切術數的基礎,測字術也吸收了五行學說的一些基本理論,來為自己所有。其理論認為,就一個字而言,其中也包含五行格式,並依據五行的基本理論來推斷吉凶。關於字體的五行理論概括如下:
“橫畫連勾作土稱,一挑一捺俱為金。
撇長撇短皆為火,橫直交加土最深,有直不斜方是木。”
就其具體形式分述如下:
一、木式: “有直不斜方是木。”凡字中有直不偏不倚者才是木,假若上下左右沒有依靠稱作冷木;三橫在一起稱為濕木;(“三橫兩短右無鈎,乃為濕木水中流。”)如果橫的左右一端有鈎,或者三橫之間長短之分者,都不能稱作木。“乙”形,這是木的另外一種形式,稱為舟船木,用來佔在水面上行事的吉凶。木與干支的關係:直長者為甲寅,細短者為乙卯。如“�”字中央一直,從上而下,強健無損,則屬陽,屬甲木、寅木。而“幸”字上面一直和下面一直都很短弱,因此屬陰,屬乙木、卯木。如果一直很長很長,但是並不強健,也不能作甲寅木看待,只能當乙卯木看待。
二、火式:筆畫是撇,不論其長短,都為火,“撇長撇短皆為火。”火可以分為幾種情況:其一是炎火,“點邊得撇為炎火”,即一點與一撇緊緊相連。如果不是緊緊相連,則不能作炎火看。其二為余水“八字相須火可求”,余火像八字形,必須兩筆完全相等長,如果其中捺長,則一撇為火,一捺另作金看。其三為真火,“四點不連真化火”,真火就是四點不相連,如熊字下面的四點。如果四點筆畫連接不分開則屬水,不作火看。
火與干支的關係:撇長為丙巳,短為丁午。如“廬(�])”字中一撇較長,屬於丙火、巳火,屬陽。如“�摹弊種釁捕啵�但都比較短,則為丁火、午火,因為丁午屬陰的緣故。八字及四點之類屬於火之餘,不入干支論中。
三、土式:土式有以下幾種情況:其一是橫畫連鈎,“橫畫連鈎作土稱。”如果橫畫沒有鈎,直沒有撇捺相輔者,稱為寒土,即“無直無鈎獨有橫,土寒化水復何雲。”如“二”、“旦”、“竺”等字便是這種情況。但像“血”字其橫有直與其相連,仍然作土看。其二是十字形,即“橫直交加土最深”,凡是橫畫有一直在裏面,屬於木,不是深厚之土不能培木,所以稱為“土最深”。其三是一點,“一點懸空土進塵”,這種土稱為沙塵土。如“求”字、“戈”字最後一點都屬於這種情況。但如果點和其他筆畫相牽連,則不能當土看,如“文”、“章”等字當頭一點,屬水而不屬土。其四是橫,即無鈎之橫,稱寒土,可以見前面的解釋。其五是“×”形,即點挑與撇捺相聚之形,也作土看,“點挑撇捺同相聚,共總將來化土音。”
土與干支的關係:它們之間的關係可以用下面四句話來概括:“橫中有直戊居中,畫短橫輕作已身,未點勾陳皆丑未,長而粗者戊辰同。”如“聿”字中第二畫長,最後一畫長,其餘的都較短,那麼,長者為陽土短者為陰土。必須以橫中有直者為準。如果無直畫者,或者沒有依輔者,應另當別論,輕細的畫雖長也作陰土看。
四、金式:金式有如下幾種情況:其一是挑和捺,“一挑一捺俱為金。”但挑必須要尖鋒,否則不是金。捺要下垂,否則也不能稱金。如我們熟悉的走之旁,其捺平平,那麼,這裏的捺就變成水形了。其二是小口字形,“口小金方莫錯談。”如果口形比較大,則不作金看,如“因”、“國”等字就屬這種情況。其三是目形,這種形式稱為囊金,“腹中橫短是囊金”。這種形式要求目形中兩橫短小,如果中間兩橫長滿,那就變成無源之水了,“圍中橫滿無源水。”其四是“氵”形,即兩點加挑,就是我們平常說的三點水,這種形式稱為“水中金”,“兩點加挑金在水”。其五是“幾”形,稱為“寒金”,“空雲獨作寒金斷”。其六是“義”形,稱為“火中金”,“穿心撇捺火陶金”。
金與干支的關係:口字形為庚金、申金,挑為酉金,捺為辛金,除此之外,其他幾種情況都不在干支論之列。如“喜”字上下兩口,皆屬陽,取其方正故,都為庚金、申金。如“扒”字中一挑,為酉金,其中一捺為辛金,因為兩者偏狹,都作陰金看。
五、水式:水式有以下幾種情況:其一是一點形,稱為雨露水,“一點當頭作水稱”,這裡是指像“文"、"章”等字的當頭一點。其他的懸空點與此有區別,當作土看,“一點懸空土進塵”。其二是川字形,因為“川”字為河流的意思,所以川字形也稱為水,“三直相連化水名”。其三是日字形,方框中一橫長而且滿,稱為無源之水。如果畫短不滿者,則不在此列。其四是“辶”形,即走之旁,因其捺不下垂,也作水看,“走之平穩水溶溶”。其五是“灬”形,即數點相連,稱為野水。其六是“一”形,稱為土寒化水,如果橫上有其他筆畫依附,仍作土,不作水看。水與干支的關係:“點在當頭作癸稱,腹中為子要分明。點足為人腰在亥,余皆野水不同群。”這就是說,當頭的點和字腰中的點都為亥水,因為當頭點為雨露之源,並且在上的緣故,如“文”字中的點。腰中的點也取為亥,是因為取江河在下的意思,如“景”字中間的一點即是。字腹中的筆畫稱為子,因為它在內的緣故,如“月”字和“自”字中兩橫即是。在字腳部分的點稱為壬水,如“景”字最後兩點即是。將五行理論運用於測字究竟起於何時,現已不能準確確定。從推理來看,這應當是在測字理論及五行理論都要相對成熟的時候。五行的觀念出現得很早,其成熟卻在漢代。測字術的成熟相對晚一些,當在隋唐兩宋時期。在宋人的記載中,已有將五行的部分理論借用於測字的例子。如宋高宗紹興年間,有熊從河裡渡至臨安城下,有人看到這種情況就說:“熊字分拆開來就是能火,城中應該小心火燭。”後來臨安城果然發生火災,焚燒官舍、民舍無數。在這裏,為了附會五行理論,“熊”字被分拆成了“能火”二字。還有的把五行相生相剋的理論應用於測字之中。如有一遺孤,5歲,偶然得了病,小孩的老師就寫了一個“水”字去問吉凶。測字先生說:“水字之形,不能永之象。五行當中,土屬第五,土能克水,難過五日。”又如,江南有一富人帶一小夥計去京師,臨走前在姑蘇又找了另一小夥計作伴,但不知道這樣做是否好,就寫一“火”字去問測。測字先生說:“此去大吉。因為火字疊見是炎字,北方是水鄉,此去有既濟之義,故利。”那人說:“北方水旺,炎旁加水,乃是淡字,財氣不也淡泊了嗎?”測字先生解釋說:“不能這樣解釋,兩個小夥計都是南方人,南方在五行上屬於火地,跟官之人勢必炎炎,而字中又有兩重火,其勢太過。所幸的是遠遊北方水旺之鄉,得水來制止其火旺之勢,正是吉利之象。”這裡是把五行與五方的關係、五行之間的相生相剋關係運用於測字中。
有的則利用干支與五行的關係去測字。如一獨子以“哭”字去問父親的病,測字先生說:“你父親的病沒有關係,因為上面兩口雙全,下面一人。以時而認,戊日便好,因為哭為水,戊屬土製之。”
就一個字的整體而言,也有一套關於五行衰旺凶吉的理論,其理論認為:“上大闊方,火乃發有;堅瘦有力,木乃生榮;金要方而水要圓,土要肥而木要正。炎炎火旺,玉堂拜相;洋洋水秀,金闕朝元。木盛兮仁全義廣,金旺兮性急心剛,土薄而離巢破祖,土厚而福祿綿長。木少水多,根根折挫;金少火多,兩窟三窩;金斜而定然子少,木曲而中不財豐。”其立論的根據主要在於五行中每一特定元素的性質特點。
如針對金來說,要方才能吉利,但是金太旺了則表明人心剛性急。對木來說,要求堅瘦有力,木才能繁榮,並且木本身還要正、直,否則主凶兆。對土而言,當然要肥厚才好,否則土薄也不是好兆頭。就五行間相生相剋的關係來說,也是以其本身的性質作為它們相互關係的依據。